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穿越](35)+番外
以前就听说过,有的猫会担心主人吃不饱,进而主动担负起养家重任,进行一些狩猎行为。
无非就是抓些老鼠青蛙的,试图投喂。
但当她走到外间,看着桌上那个小包裹的时候,却有些惊讶。
“这是什么?谁家的包袱——是昨天苔嫂子忘下的?”
但抓到手里的瞬间,便推翻了这个猜测。
这布包的料子厚重,织花繁复奢华,光是用看的就知道价格绝对是低不了,无论是苔嫂子还是她自己,都买不起。
这布袋,怎么会出现在自家餐桌上?
余幸掂在手里晃了晃,沉甸甸的一包,里面叮当作响,很有分量。
思索片刻,还是打开了。
但下一秒,却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金杯玉碗大串珠翠,堆在一起散发着富贵的光芒,简直要闪瞎人的眼!
良久,余幸才勉强找回自己有些发抖的声音。
“这是...哪来的?”
猫叫了一声,十分豪气的用爪子拍拍。
送你的,收着吧。
“......”
余幸咽口唾沫,试探的拿起了一个金器——是个小酒杯,带着繁复的雕花,小巧精致,拖在手里很有分量。
“这是...金的?”
“喵。”
当然。
你不是想要钱吗,金子,保值。
余幸深吸一口气,在里面摸索半晌,颤着声音:“大花,这个是,你捡的?还是你偷的?”
“喵!”
想什么呢。
这都是他半夜摸回自己的住处,辛辛苦苦带过来的——足足跑了大半个晚上呢。
余幸看着满桌的宝贝,露出纠结的表情。
“我去,大花,你可能闯祸了...”
“从哪儿捡的啊,这不能要,你这,快还回去!”
猫懒洋洋的叫了一声,团起来不动了。
余幸:“......”
作为一个从小接受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下的现代灵魂,对于冒然的天降横财,是很难接受的。
且下城区里哪有能用得起这等珠翠的人家?
能用的起的,又岂是自己能得罪的?
这样想一想,更担心了。
“啊呀,这肯定不行,失主会不会找过来啊,这是不当所得!人家会把我们当成小偷的!”
猫觉得莫名其妙。
什么乱七八糟的,怎么就小偷了?
这都是他自己的东西!
余幸兀自纠结:“报警吗?巡城使能管这事儿吗?应该去哪里张贴寻物启事啊?”
可是一旦告知了巡城使,又该怎么解释这东西的来历呢?
实话就是猫带来的,但会有人信吗?
在经历了青雅和明明的事件之后,余幸对这里的人权有很严重的不信任感。
万一他们并不相信她的话呢?万一他们觉得自己才是贼呢?
在这地界,人命似乎是真不值钱的。
余幸喜欢钱没错,但还没到贪念的地步,也不想冒什么风险,再活一次本就是上天恩赐了,她很珍惜。
这哪是钱啊,分明是催命符。
视线再次投向那个布袋,犹豫再三,还是小心的提起来,塞进了柜子深处。
想了想,仍然不太放心,便又提到院子里去,试图埋在萝卜坑里。
猫黑线脸。
它走到萝卜坑里,用爪子扒拉开布袋,叼出两块金币,甩在坑外。
金器珠宝不敢用,金币总行了吧?
反正全天下的金币都是长一样的。
余幸望着那枚金币。
一百铜币等于一银币,五十银币等于一金币,按照这个换算概率,自己全部的家当可能都这个金币值钱。
有了这些钱,就能离开下城区,甚至拥有自己的一家小吃店。
她摸索着那枚金币,仔细感受上面的纹路,最后还是一咬牙,将它扔进了萝卜坑。
钱是很好,但命更重要哇!
做坏事是要遭天谴的呀!
一连好几天,余幸打着崴脚的旗号,缩在家里没出门。
期间苔嫂子来过两次,送了大袋的红薯,喜宴的郑嫂子不知从哪听说了,也带了两斤猪肉来探望。
余幸很感激,给她们装了枣子糕作为回礼。
其实她脚伤的不严重,这几天过去,早就能下地行走,但因为那包意外的珍宝,还是深居浅出。
倒不是说财不外露,更怕惹祸上身。
等稍微能出门之后,也去赶了早市,除了要补充一些日常食材之外,也因为早市上消息比较灵通。
她挎着小篮子,装作不经意的挑拣青菜,实则耳朵竖起高高,听几个婶子大姨的聚堆聊天。
一般来说,下城区有个什么风吹草动的,都瞒不过这个群体。
但听了一阵,话题却都是稀松平常,无非是张家的梨子李佳的枣,没什么新东西。
‘那些东西到底是谁的?那么贵重,失主都不报失吗?’
“要命啊,大花到底是从哪拖来的,以前也没见它偷东西啊....这猫学坏了。”
她没什么心思再待下去,胡乱买了点东西,提着篮子往家走,却又遇上了巡城使例行的巡逻。
为首的正是于三儿。
余幸心中一动,几步上前,小心翼翼的打了个招呼。
“...于大人,您早上好。”
于三儿点头,声音低沉:“有事吗?”
余幸定了定心神:“是这样的,于大人,我前两天捡了些东西,没找到主人,想着问问您这边有没有什么失主报失的。”
“捡了东西,什么东西?”
“嗯,一个布袋,里面有几个碗,还有几个...几个铜币。”
并非她有贪念,实在是不敢说实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