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魍魉快递,送命必达!(无限)(34)

作者:温留白 阅读记录

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翻看黑色封皮的笔记本。

原来这是《荒城笔记》的手写稿。

究竟是什么样的悲惨情节,让作者在书里留下了这么重的执念?

第一页:《荒城笔记》

作者:蓝城

如果有一天,成为畅销书作家该有多好。

第二页是初期乱七八糟的人设构思,大纲简介,看上去有些凌乱,笔迹的颜色也有差异。

这本书分上中下三个阶段。

沈笠没有细读,只是通过大纲分别了解了每个阶段。

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主角壬癸的悲惨一生。

书末的结局写了壬癸之死。

涂涂改改,然后是作者蓝城日记式的一段文字:

和编辑确认了好几次壬癸的结局,我有些心软。

但编辑说,壬癸之死是赚人眼泪的大好时机,提升整本书的记忆点。

只有他死,整本书的主题才能升华。

所以壬癸一定要死。

我很难过,因为壬癸是我最爱的角色。

后面继续涂涂改改,换了蓝色的圆珠笔笔迹:

我做了一个很长梦,梦见我无数次地穿越到自己的书里,想要拯救必死的壬癸,可是都失败了。

再往后翻,内页上的字迹开始凌乱:究竟是梦境还是真实?

无数次的穿越,壬癸察觉到了我的存在!他很聪明,我早该想到的。

壬癸入侵了现实世界!

他毁掉了整个世界!是我的错!!!死了很多人!

【壬癸囚禁了我】

【壬癸失控了】

【它——是怪物】

【它来了】

第19章 第一件:荒城笔记

驿站内,【天】位榜单开启的风波逐渐平息,大家的注意力再次回到了派件上。

沈笠把自己之前在血眼里看到的片段都说了出来。

在汇总了所有信息之后,李当心开始总结。

《荒城笔记》的作者蓝城为了迎合读者,刻意塑造了一个从小到大都很惨的角色:壬癸。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蓝城对壬癸产生了感情,但为了成为“畅销书作家”,蓝城还是让壬癸以悲剧收尾。

“因为对壬癸这个角色的喜爱,他穿进了自己书里,想要拯救壬癸为自己赎罪。但蓝城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而事实上,这场梦是真实发生的事!”

飒姐分析地头头是道:“因为作者蓝城穿书,导致书中世界的壬癸察觉到了真相,并通过某种方法,入侵到了现实世界,从而导致了这个世界的毁灭。”

丰饶研究过笔记本后,合上最后一页。

“所以你们觉得,这本手稿的收件人是谁?”

“是蓝城。”瞎子说道。

“我也觉得是蓝城。”红毛把笔记本翻到其中一页,指了指上面没写完的半行字。

【如果可以重来】

“这本书就是蓝城写的,有没有可能蓝城说的重来,就是重写《荒城笔记》?”

红毛觉得自己抓住了重点:“很明显,只有作者才能重新改写自己的手稿。”

王斌看了一眼门外,到处都是漆黑一片。

“你们怎么知道蓝城还活着,万一蓝城死了呢?”

毕竟这座城市都这样了,到现在为止根本没有人在城里见过活物。

这时候,沉默了很久的沈笠忽然开口:

“壬癸毁灭了世界,只留下了这座城,我觉得壬癸对蓝城也是有感情的。”

“对对对!”李当心跟着附和。

“壬癸如果恨他的话,一定会先杀了他,可是笔记后面写的是他被壬癸囚禁了!”

“所以我们接下来只要找到蓝城就行了!”

整理线索过后,大家已经有了新方向:找到收件人蓝城!

“如果你们是壬癸的话,你们会把他囚禁在哪里?”

“肯定是跟书里相关的地点,而且是壬癸比较熟悉的地方!”红毛答道。

“壬癸住在哪儿来着?”

“小说里,壬癸有三个家,第一个是他父母住过的家,第二个是父母去世后住的姑妈家,第三个是壬癸打工租的地方。”

蓝城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这个小镇参照的就是自己家乡的小镇,所以书里的位置和现实里的地方都是一样的,这三个地方在书里都有明确标注。

事不宜迟,他们打算兵分三路。

丰饶小队去祖宅,飒姐社恐人和瞎子去出租屋,沈笠和红毛去姑妈家。

至于笔记本,放在驿站里肯定不行,丰饶提议由他来保管。

因为他们这一队有四个人,人数更多更稳妥。

因为这件事红毛差点忍不住又要跟他动手,但被李当心拉住了。

对方队伍里四个人,个个凶神恶煞,起冲突的话吃亏的一定是他们自己。

出租屋小队带上手电整装待发。

出了驿站大门,雾气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让人难以分清方向。

最后还得是瞎子带路!

社恐人拄着拐畏畏缩缩地走在最后面,毫无存在感。

瞎子无语地吐槽:

“我们这一队人,看似是三个,其实是两个,能用的只有我一个。”

旁边跟他们走同样方向的红毛自豪地说:

“我们这一队人,看似是两个,实际上是一个,而我只是大佬的腿部挂件。”

飒姐嗤之以鼻地骂了句:“瞧瞧你那副嘴脸!”

其实分组的时候她也想跟沈笠一组,但是碍于想跟他一组的人有点多,最后只能抽签决定。

结果老天不长眼,居然抽到了红毛。

两队人在岔路口分道扬镳。

考虑到沈笠是个路痴,腿部挂件红毛扛起了带路的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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