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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叔叔(34)

作者: 吴若离 阅读记录

虽然她本意是找个合适的人,认真恋爱一场,但事实上她对陆先忱的感觉,确实没有达到“爱”的程度。她担心这种天生的凉薄无法改变,会伤害下一个:他。

“接吧。”

“这样他们心安点,对吧?”

“是的。”

她一直是别扭小孩,理智说不能招惹他,但又忍不住步步试探。

“进来坐坐吧?”

他照例留在门口,笑着说:“很晚了,早点休息。”

这完全符合长辈标准。

她关上门,沮丧地叹气,拿起手机百度:11岁年龄差。

谈恋爱或结婚,年龄根本不是问题。

Blake Lively和Ryan Reynolds,差11岁的神仙眷侣。

琳达喜欢的绯闻女孩和她喜欢的死侍,这个太有说服力了!

确认曾娴还在赶工,她立刻换到隔壁去聊天。

说心事也适用抛砖引玉,她把自己这两天的想法照实说了。

曾娴面露难色。

“怎么了?你知道我的性格,有什么说什么。”

“乔荞,你这些都算不上爱,只能说是有好感。严格地来说,你是在找舒适区,找补偿。”

两人都是父爱缺席受害者,一点就通。

乔荞被这瓢冷水浇头,意识清醒了大半。

曾娴接着劝:“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陆先忱?这种一见钟情才是真的男女之情。他也是被家人蒙蔽了,他爸妈都没管过他,一直是他姑姑在照看,对他来说,那是比父母更重要的家人。在这种情况下,缺乏理性思考,情有可原吧?”

“我不恨他呀。”

“我是说,你们能不能重新开始?真的,你们的外形条件太般配了,尤其是气质,都是年轻有朝气,松弛又不失美感,绝对的偶像剧配置。”

乔荞一直在留意她的神情,没把这些话听进去。

曾曾这样,又像又不像。

极力帮陆先忱开脱,像。积极推销,不像。

不管怎么样,她得说明白了。

“不是那种被雷劈了的感觉,也没有小鹿乱撞、魂萦梦牵。确实有好感,但已经消耗完。”乔荞总结道,“不可能了。”

曾娴深知她的倔脾气,无奈叹气,点头说:“那行吧。”

乔荞将卷好的砂纸锥递过去,曾娴用胶纸固定,安好粗牙针,开始打磨手链缝隙。

乔荞盯着手链,告诉她:“客户说还要几款戒指,接下来可能会比较赶。”

“有活就行,不怕忙,就怕闲,我要在30岁之前攒够钱买房。等下,是要在几款里挑,还是一共要几款?”

“一共。”

“不是海王吧?”

“不是,客户资料只有一份,还是之前那位。多个戒指,送同一个人。”

曾娴笑,停工总结:“果然还得是有钱人才配有浪漫。”

“不一定。用心的话,不用花很多钱也可以制造浪漫。有个人为了追我妈,用纸折了她演过的四十多个角色。”

莫莉有美貌,但在演艺圈,美貌多的是。要想一炮而红当主角,有美貌只是第一步,还得有人脉有资源。容貌有足够高的辨识度,有领路人,还要有运气,能接到契合表演风格又能让观众过目难忘的角色,还得是个爆剧。

莫莉有脾气,不愿意应酬。她不缺钱,不需要为了生活屈从于人情世故,因此到接近40岁,才在演女主她姨时火了一把。如果那人不是一直关注她,不可能从海量电视剧里翻找出她演过的全部N号。

不说用折纸技艺表现人物多费时间,单是这份素材采集就够感人的了。

曾娴也惊到了,追问:“后来呢?”

“谢谢。”乔荞耸肩,无奈地说,“换了一句谢谢。没办法,她特别注重感觉,浪不浪漫不重要。第一眼对这个人没感觉,那就绝对不会给任何机会。”

莫莉不需要一个过日子的伴,她只追求纯粹的爱情。

曾娴苦笑着说:“没办法,她有条件挑选最好的。老实说,你只遗传到了七八分,又不爱打扮,机会少很多。”

乔荞无所谓,随意点头,然后提醒她:“别熬夜,养肝去湿,把皮肤养回来,你也是大美人。”

“收到。休息去吧,我收工了。”

曾娴清扫工作台上的金属屑,乔荞关电源,用脚把皮老虎推进桌下安全区,拿起半成品在灯下仔细查看,再交给她收起来。

分别前,她回头看一眼二号工作台,忍不住分享:“我想给谢叔叔做个建筑风格的胸针,自己动手。”

建筑风格不少见,曾娴的抽屉里就有一只埃菲尔铁塔镀金胸针,她只好奇朋友为什么突然提这个。

“图纸弄好了吗?”

“还没定下来。我知道古楼更有意义,但是不适用,只能做收藏。我在考虑到底是做中山纪念堂,还是浩园,他有收藏文夕大火前的老照片。”

“先做出模,让他自己挑吧。”

“好办法。走了,早点休息,别熬夜,别熬夜,别熬夜!护肤品用起来。”

曾娴点头,看她离开,点开微信,望着头像发起了呆。

乔荞回到自己这边,先看手机,回复完谢阳和的“晚安”再去洗澡。她对着镜子修剪眉毛时,突然想起了婶婶梗——初见面,曾曾问“那我能是婶婶吗”,她把这事忘干净,居然跑到人家面前认领婶婶。

感觉好过分!

Sin:对不起!

曾曾:啥?

Sin:谢叔叔这里,是我单方面起歹心,他压根不知情。

曾曾:【捂脸】

曾曾:我那是顺口开个玩笑,用来烘托他的颜值。真不合适,问都不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