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酲(154)
地下乐团往往玩的很脏,有时候齐灏南也很难独善其身。
比如此时此刻,他躲在小巷口,就是为了不和那些打气吸粉的人同流合污。
再想起芙提几乎是求救一样的眼睛,他心念吸完最后一口烟她还没出来就报警。
但下一秒就已经开始摁号码了。
警车的鸣笛声唤醒他遥远的思绪。
原来还有良心,也还记得自己是中国人。
那天晚上恰好接到母亲寒嘘问暖的电话,只是都还没能感受一会儿柔情,就被那男人抢去被他破口大骂,口口声声都是他的梦想不值钱,混够了就赶紧爬回来。
齐灏南一边撕下房东给他贴的房租欠款,一边开始给他在国内接受精英教育的哥哥打电话。
兄长义正言辞地说这是最后一次向他施予援手,但其实这样的话他自己都数不清说了几次。
在准备搬家的那段时间里,警察来找过他两次。一次是因为见义勇为需要口供,一次是他的乐队里不知道哪个混账在酒吧里吸多了失手杀了人,需要他配合调查。
齐灏南觉得或许回国以后他可以去做个编剧什么的。
狗屎人生,谁能比他更烂。
齐灏南的耐心有限,只想做其中一件事,并且是对自己有利的那件。至于芙提……没要她感恩涕零就不错了,怎么还厚着脸皮要他跑来跑去作证人。
只是到了警局,就和她的经纪人碰了个正着。
对方不是一个人,整个团队上上下下都鞠躬道谢,并且愿意承担一些精神损失费用。
多高超的手段,才能把感谢费说得理所当然。
从来没有人夸过他善良。
齐灏南嚼着口香糖,突然就很想看清那张脸。
那天晚上情况太乱,他只来得及和她的视线交流一下。
在医院,他看到了一张不出他所料的容颜。
确实有着让人前仆后继的资本。
她不断地道谢,齐灏南已经听到麻木。
雷锋的快乐他算是体会过了,可当好人不是他的人生理想。
乐队散了,他得另寻出路。
东奔西走两个多月,再回到纽约,竟然是第一次回新家。
哥哥替他把一切都安排得很好,这里有出门就可以看到正在上映的话剧,吃到米其林的早餐,每天早上被拥堵的交通吵醒。
那是他人生第一百次感慨钱的力量。
也是这样冷的清晨,齐灏南穿着夹克跑到离家一公里外的乐器店,去看特地托老板进口的新贝斯。
门铃响了,是隔壁与乐器店连通的书店有新客人。
齐灏南没有留意,等门再一次张合后,老板突然和他分享,“刚才那位,是个华裔女明星。Ham,你以前认识她吗?”
“中国有十四亿人口呢。”他笑着回。
“我这里有两张电影票。”老板从抽屉里翻出来,“就当是找给你的零头了。”
他心情好,也不介意当冤大头,收下来揣进兜里就走了。
等出了店门才默默吐槽,两张票,他和谁去看?
抬头就看到对面的3D屏幕在投放近来大热的电影剪辑片段。
齐灏南抬头看了一眼,偏头去点烟,拇指擦过火机银轮,竟然打滑。
带着错愕再抬头,发现自己并没有看错。
他翻出老板给的电影票,想起她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地说谢谢。
居然是个女明星。
再后来他发现芙提居然就住在自己家附近,连晨跑都会被人嘲笑的距离。
那天的电影他没有去看,觉得孤家寡人实在可怜。但是好奇心作祟,在网上下载了盗版,配着啤酒一起食用了。
他只对音乐有艺术细胞,虽然分不出她表演的好坏,但对这个导演的名字还是很熟悉的。
能够登上他的荧幕,并且拿到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可想而知芙提的地位。
没想过自己居然能救下这样的人。
心情有些复杂的微妙。他发誓他一开始真的没想过动歪心思,但谁让芙提总是接二连三地出现在自己面前呢?
即便是因为他们住的近,活动区域是同一片。
“嗨。”
那是在中国超市,他拎着气泡酒,截住了她的手推车。
结果她居然问自己是谁!齐灏南牙都快咬碎了,才憋出一句,能不能给个电话?
他没想过自己会以此为节点,踏上无法回头的爱而不得。
明明一开始,只是想知道她的名字,到底是哪个芙,哪个提而已。
……其实也有一点觉得和女明星谈恋爱很酷,或者和她炒绯闻有利于增加新乐队的曝光度的成分在。
可人活着,做什么事情,怎么可能没有目的?他不算卑鄙的,对不对。
有时候齐灏南也会觉得,芙提是在钓鱼。
他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对暧昧期的推拉,床上的如胶似漆,床下的拒人千里,都了如指掌。
不就是套路吗?他也会。
只是频繁的送礼、邀约、刷存在感,都变成她嫌弃的一句,你能不能不要那么轻浮?
好像一巴掌扇到他脸上。舔舔嘴唇都能尝到腥味。
这样的话很多人以很多身份对他说过。
可他从来没有觉得疼。
这是头一次。
齐灏南心想,完蛋了,自己真的上钩了。
芙提却根本不在乎。
从认识开始,她就是这样,专注、认真、有毅力、总是很忙。永远都在做自己的事情,好像身后有什么东西一直在追着她撕咬,督促着她跑起来。
齐灏南一直没搞懂那究竟是什么力量。
才能够让她每次跌倒,都能依赖其支撑而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