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恶毒反派手握剧本后(37)

作者:离屿十年 阅读记录

最后造型师为他选了一套Tntrr的秋冬高定,一身黑色的西装,搭配深蓝色星球玫瑰胸针,将黑色碎发抓起,禁欲又迷人。

李珊见到他后,惊呆在原地。

如果说从前的方慕予是花瓶,是有些青涩的少年,那如今的方慕予,是游刃有余,浑身散发着自信的大明星。

令人沉溺的不仅是他的颜值,更是他的气质,那种经过沉淀却又不失温柔的气质。

当晚‘闪耀之夜’的活动是全程线上直播,所以当方慕予从车上下来,走上红毯的那一刻起。

他几乎吸引的全场的目光和镜头,哪怕不是他的粉丝都在感慨他的颜值和身材。

方慕予一亮像立刻引爆网络,关于他的词条在平台上炸开了锅。

【这哥的颜值从来没让人失望过,也太犯规了吧~】

【他帅的好突出,娱乐圈颜霸没人反驳吧!】

【真的好帅,内娱之光啊!内娱有他层次都上升了!】

【到底是谁能拥有他啊!】

【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黑他,颜值演技都在线,搞不懂!】

【内娱还得是方慕予,绝了!】

【慕予怎么没和盛影帝一起出席,好期待二人再次同台啊!】

【方慕予和盛影帝根本不是一个咖位好吧!方慕予别来蹭流量!】

【盛影帝肯定最后压轴啊,话说林霁尘也没走红毯呢,这两人今年不会又一起吧!】

【期待盛影帝和林宝~】

……

方慕予的座位被主办方安排在了第二排中间的位置。

娱乐圈里的座位文学看人下菜碟,座位如咖位,这场盛宴顶流聚集,小咖撕座,精彩程度不下于一部五十集的电视连续剧。

第一排的座位坐的都是当红顶流、大牌影帝影后、视帝视后,而且中间和两边的位置也有讲究。

盛奕的座位就在他的正前方,而林霁尘就坐在盛奕的旁边,还真是明晃晃的偏爱啊!

最后,不出所料的盛奕与林霁尘同时出场,坐在了他的正前方。

盛奕一身深灰色高定西装,优雅矜贵,妥妥的娱乐圈贵公子,而林霁尘则是一身浅灰色西装,朝气又不失-身份。

两个人也不知是不是提前商量好,衣服都选用同色系的,不禁让人多了几分猜想。

他们两个坐在一起,线上的网友都要磕疯了。

方慕予把两人的互动都放在眼里,心里却想着与盛奕的协议,还差十亿……

方慕予心里想着事情,完全没有注意到原本不该坐在这里的人,突然做到了他的身边。

“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傅淮充满性张力的声音传入方慕予耳中,“没,没想什么,傅哥怎么坐在这里了,以您的身份应该坐在第一排吧!”

对于傅淮的了解方慕予更多的是通过原剧本,原剧本中描写,傅淮是娱乐圈的一股清流,从出道开始几乎零绯闻,演艺事业一路高歌猛进,稳坐国内一线大咖的宝座。

最最重要的是,剧本里写他后来与林霁尘合作,一同出演了一部古装爆剧,后又向林霁尘表白被拒绝。

林霁尘的三号追求者上线了。

他与傅淮最近的一次接触是两年前,他当时被盛奕和霍景尧打压,接不到什么戏,就演了一个太监的角色,出场不到三集就死翘翘了,而当时饰演皇帝的就是傅淮。

在他的印象里,傅淮话少演技高,整个人都冷冰冰的,哪怕当时他们在一个剧组里拍戏,除了台词,一共也没说过超十句话。

傅淮笑了笑,冷冽的眉眼也跟着温和了几分,“想和你聊聊天,就过来了。”

方慕予:我们很熟?

他和傅淮之间不涉及什么利益往来,傅淮的咖位在他之上,实在是没必要屈尊降贵的坐在他身边,和他套近乎。

“慕予,你的变化很大,我都快认不出来你了,谁能想到曾经那个躲在角落里背台词的小太监,变成了如今光芒四射的大明星。”

“我还记得当时影视城下了很大很大的雪,你穿着薄薄的一层戏服,躺在雪地里足足两个小时。”

“我还记得有一次拍摄失误,全剧组的人都收工了,独独忘了叫你,把你一个人锁在仓库里,要不是一个落了东西的工作人员返回去,你就冻死在那仓库里了。”

“我还记得你不喜欢吃馒头,因为对手演员嫉妒你的样貌,在一场戏中被硬塞了七个馒头。”

“我也记得你背东西的时候喜欢叼着一只笔……”

这哪是拍戏,这是方慕予观察日记,方慕予不知道他这么说的意义在哪,只能一声不吭的听下去。

而在他们的位置,前排的盛奕和林霁尘刚好可以听见他们之间的对话,方慕予怀疑他们两在吃他的瓜。

“我长这么大,没遇到过这么有趣的人,方慕予,我喜欢你,你要不要和我交往试试?”

傅淮和他表白!!!

方慕予正在喝水,听到他的话后,一口呛到了嗓子里,直接喷了出来。

好巧不巧喷到了前排盛奕的身上,盛奕回头斜斜的瞪了他一眼,视线从傅淮身上扫过,冷得可以杀人。

方慕予连忙拿纸巾给盛奕擦,盛奕打掉他的手,像打掉什么脏东西一样。

看着尴尬的方慕予,傅淮解释道:“抱歉,我开玩笑的,你别当真。”

方慕予:你看我像当真的样子吗?你的真爱在盛奕身边坐着呢,建议您过去。

第 22 章

小插曲过后,盛典也正式开始了,跳开场的是当下最红的流量组合H1RooN组合,从出道起以舞蹈见长,一支爵士摇滚舞蹈点燃全场。

上一篇: 失忆后他有崽了 下一篇: 我的小糊咖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