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黎明之前(41)
“对不起,我只记得我叫墨利修斯。”
凯瑟琳怜悯地注视他,而墨利修斯在为她的注视而颤栗。她的目光是火星,到他的血肉里引燃大火。
她把手轻轻搭在他的手上,或许只是安慰,但大火却越烧越旺。
什么是爱情?
莎乐美为什么会爱上约翰?
他为什么会爱上凯瑟琳?
那是一天清晨,他买好一捧花束,在凯瑟琳家的花园前等待她的出现。
她穿着碎花连衣裙,披一件薄薄的针织衫。头发散下来,耳垂上夹两颗小小的珍珠。见到墨利修斯,她小跑到花园的围栏前,那双动人的眼睛,像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生机勃勃。她接过墨利修斯手中花束,语调上扬,是掩不住的开心,“你怎么来啦?”
“想见你。”看到她,墨利修斯总是忍不住微笑。
凯瑟琳脸微红,她低头,把脸埋进花里。红发比花更美丽。
想和你结婚,想一直牵住你的手,想一直注视你的眼睛。
凯瑟琳,他呼唤她的名字。
“怎么了?”凯瑟琳抬头,眼里溢满喜悦。
“我很爱你。”墨利修斯说,“你要相信我,我爱你。”
在清晨的晨雾中,墨利修斯想起了一切——他是墨利修斯·弗,是黑暗公爵的手下。在执行任务时被暗算,又遇上伦敦的烟雾,晕倒在街边,从此失去记忆。
他是纯血论的拥趸,他不应该和一个麻瓜在一起。可他还是去街角的花店里为她买了一束花,
就这样吧,荒谬的一切到此为止。他想,但看到凯瑟琳的笑脸,想到她会和别人在一起,他的心就因嫉妒而疼痛。
他是个自私的人,他希望凯瑟琳永远爱他,希望她眼里的森林只属于他。
回到巫师界,回到父母身边,回到黑暗公爵手下。
每一次对麻瓜的杀害都像一把刀,一点一点地刮着他的血肉——他害怕每一张死不瞑目的面孔背后是凯瑟琳。
凯瑟琳,墨利修斯不断地咀嚼她的名字,请等待我。
迷晕父母,篡改记忆,把他们从英国送走;在一次任务时从伏地魔身边溜走——墨利修斯做得滴水不漏。
他不修边幅,眼下是浓重的青黑,一路风尘仆仆赶到伦敦,在凯瑟琳家边徘徊。
他害怕凯瑟琳担心,仔细打理自己,他想到凯瑟琳手上还戴着那枚订婚戒指,心里又重新充满力量。
凯瑟琳,他按下门铃,静静等待,我思念你。
和墨利修斯交往并不像凯瑟琳想象中的那么一帆风顺,在他们决定订婚的前一个月,墨利修斯失踪了。
爸爸说他早就看透了,墨利修斯是个专骗人感情的家伙,一牵扯到大事,就害怕得逃之夭夭了。
妈妈说,凯瑟琳,别总想着他,你还年轻,放下他吧。
好。凯瑟琳说。
可她为什么没有摘掉左手的戒指,为什么没有取下墨利修斯送她的项链,为什么每次照顾29床总是格外细心?
为什么。
也许她还爱他。
爱。
不要爱他了,凯瑟琳,你应该恨他。
恨他不告而别,恨他抛下你一个人面对嘲笑,恨他……
她恨他。
恨比爱更长久。
所以,当他满脸疲惫,出现在凯瑟琳家门外,祈求原谅时,她给了他一巴掌。
“我恨你。”她流着泪。
墨利修斯半边脸红肿起来,他毫不在意,只是哀求地望着她美丽的眼,“我只有你了,凯瑟琳。”
她吻上去,泪水从她眼里落下。墨利修斯的,她的,交汇在一起。
她咬破墨利修斯的唇,血流出来,但他只是悲哀地、痛苦地、又充满爱的小心翼翼,他只是那样注视她。
血的铁锈味让凯瑟琳想起莎乐美。
墨利修斯,你为我跳七重纱舞了吗?如果没有,不要那么看我。
约翰和希尔达不会允许他们的婚姻,凯瑟琳和墨利修斯一路私奔到北爱尔兰,在那里,他们生育了一个孩子,他们为她取名“阿德刺斯忒亚”。
“艾达。”
“艾达。”
“艾达。”
在对女儿的呼唤中,凯瑟琳说,“我要回去,找我的父母。”
墨利修斯手里的茶杯没拿稳,摔在地上,一地脆片。“什么?”
凯瑟琳重复一遍,“我要回去,找我的父母。”
“不。”墨利修斯一口回绝。
“为什么?”
“为了你,我放弃了我的一切。”
凯瑟琳难以置信地抬头,她神色渐渐冷下来,“闭嘴,墨利修斯,你是为自己放弃的。”
阿德刺斯忒亚开始哭泣,凯瑟琳没有理她,她冷冷地注视墨利修斯。“是你害怕,才离开那个人的。”
墨利修斯把阿德刺斯忒亚抱回她的房间,出来后,他慢慢清理地上的碎瓷片。妻子在一旁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墨利修斯,我是通知你,不是和你商量。”
晚上,墨利修斯照常为阿德刺斯忒亚读睡前故事。他问阿德刺斯忒亚,“你喜欢妈妈吗?”她点头,“你喜欢爸爸妈妈在一起吗?”她又点头。墨利修斯吻她的额头,像下了某种决心,“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他说。
他开始熬制迷情剂,效果确实很好,尤其是对麻瓜。
麻瓜。这是墨利修斯第一次用这个词形容他的妻子。
如果不爱她,那她就只是一个麻瓜,和其他麻瓜没有任何区别。
可他爱她。
为了她,他背叛黑暗公爵;为了她,他篡改自己父母的记忆;为了她,他放弃自己在巫师界的大好前途,在乡下隐姓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