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万人迷开窍了吗[快穿] II(1)
今天的万人迷开窍了吗[快穿]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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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莘失忆了,但是气死人不偿命和打死不吃亏的技能依旧满点。
世界一:夫妻喜欢同一人
世界二:兄弟喜欢同一人(非亲生兄弟
世界三:叔侄喜欢同一人
世界四:待定
而这一人都是——凌莘。
阅读提示:
1、主角是个比电线杆还直的直男
2、主角万人迷,并且可能会越来越万人迷
3、结局无cp
本文属于《全世界都爱主角》、《就算开始不爱主角最后一定会爱主角》系列
致我的小天使:枯燥无味的码字日子里,你们是我唯一的快乐源泉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市井生活 万人迷
第一章
睁开眼的瞬间,凌莘大喊了三声:“卧槽!”
日了狗!他又死了!
他低头一看,衣衫褴褛,浑身脏兮兮臭烘烘,眼前一黑,险些晕厥过去。
身上好脏,他委实受不了,随手拉着一过路人,“这位兄弟……”
“谁是你兄弟!”过路人啐他一口,甩开他的手飞快走开。
他垂头丧气蹲在地上数蚂蚁,念念有词,“一只、两只、三只……”
“哐啷!”
面前破了一角的陶碗被扔进一小块银子,银子在碗里咕噜咕噜转了几圈才停下来。
他欣喜若狂抬头看看是哪位好心人。
对方冲他微微一笑,同情道:“小傻子,收好钱,莫被人抢了。”
他“刷”地黑了脸,什么小傻子,说谁是小傻子。
士可杀,不可辱。
他利索捡起小银子收进怀里,妥帖放好,再怒气冲冲站起来,一脚踢翻碗,“你骂谁?”
对方比他还高了半个头,垂下眼看着他,讶异道:“原来不是傻子。”
凌莘不满道:“道歉。”
对方很干脆,“抱歉。”
全然没有因为面前的是乞丐而瞧不起人。
既然他道歉了,他自然是大人有大量不与他计较了。
凌莘脸色一换,笑嘻嘻说:“多谢这位大兄弟的银子。”
对方见凌莘变脸跟翻书似的,甚是喜人,不住笑道:“你可饿了?不如随我去敞开肚子饱肚一顿?”
凌莘大喜,豪迈拱手,“多谢多谢。”
这个小乞儿真有趣。对方笑着说:“客气了。”
凌莘好奇问道:“你想请我吃什么?”
对方提议道:“不如去春日楼如何?”
春日楼是本城最大的酒楼,里头进进出出多半是达官贵人,因菜肴精细珍贵价格昂贵而闻名,寻常人等轻易不会进去。
凌莘初来乍到,根本不知道什么春日楼秋日楼,只隐约从对方一身绫罗绸缎中猜到必然是不凡之地。
两人一边朝春日楼走去,一边互报姓名。
“在下方芝元,敢问兄台尊姓大名?”方芝元客客气气道。
“我叫凌莘。”凌莘简单地答。
他此时满脑子都是吃饭,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方芝元绞尽脑汁找话题,“凌兄可曾读过书?”
凌莘脸不红心不跳,毫无羞愧之色,“没有,大字不识。”
他根本看不懂这个朝代的文字。
嗯?这个朝代?
他连忙问方芝元,“现今是几几年?”
方芝元奇异道:“崇宁十三年。”
三岁幼儿都晓得的事情,凌兄怎么会不知道?
凌莘担心方芝元起疑心,发现他并非这个朝代的人,从而要当作异类烧死他,一本正经道:“我失忆了。”
方芝元分外惊奇,不由自主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为何失忆?”
凌莘神色深沉道:“是这样的,我那天在街上乞讨,饿着肚子——你知道,做我们这行总是饿肚子——我打算去卖包子,这时,我经过一条小巷子,看到里头有个恶霸在欺负一个女子。我马上冲了过去——”
方芝元露出惊叹的表情。
凌莘偷看一眼方芝元的表情,露出满意的神色,说得越发起劲,“说时迟那时快,我操起墙边的棍子,一个乞丐甩棍飞过去——”
方芝元疑惑,不耻下问,“乞丐甩棍是何种招式,为何我没有听说过?”
他也看过民间话本,从未见过有一招武功名为乞丐甩棍。
“我,”凌莘指指自己,“乞丐。”
“甩棍,”他做了一个打棒球的动作,“乞丐甩棍,就是我甩棍了。我的独创招式,你没听过很正常。”
方芝元恍然大悟,兴致勃勃道:“然后呢?”
凌莘继续道:“那个恶霸当场倒下,女子得以逃离魔掌。”
方芝元赞叹道:“凌兄英勇。”
得到赞美,凌莘并没有骄傲自大,忍着飞扬的心情,沉稳道:“过奖。”
方芝元不解,“那又是为何失忆?”
凌莘叹了口气,剧情急转直下,“我转身要走,谁知那恶霸突然站起来,朝我后脑勺殴来一拳,我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再醒来就是你现在看到的这样,失忆了。”
“可是,”方芝元困惑不已,“为何你会记得失忆前的事?”
凌莘眨巴眨巴眼睛,镇定道:“因为我患的是间歇性失忆。”
方芝元越加不明,“何谓间歇性失忆?”
凌莘高深莫测道:“医学专有名词,你不懂很正常。”
正说着,春日楼到了。
一座气派的三层小楼矗立在这条繁华的大街中央,珍珠门帘,锦绣门楣,来往行人无不是一身富贵逼人的绫罗绸缎,个个穿金戴银,险些晃花他的眼。
凌莘羡慕嫉妒恨地盯着他们,不得不承认,此时此刻他仇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