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雨天气(44)
路上遇到同行的格子衫游客抱怨说,好遗憾,来之前没做好功课,处于极昼的冰岛根本不可能看得到极光。
迟未晞笑笑,回她人有遗憾才是常事,而且冰岛的夏季也很美啊。
格子衫夸她,你心态可真好。
迟未晞开玩笑,不是哦,我就是冲着夏季来的,不然看不见极光,我有极大的概率会哭。
同行的游客笑作一团。
再回家,迟未晞通知迟宗越,说她早早做了申请,现在要去伦敦念戏剧学校了。
听这话,迟宗越气得跳脚,眉一皱,问她:“你什么时候做的申请?!。”
迟未晞认真回答:“在你和李阿姨带着弟弟去阿曼追海豚的时候。”
迟宗越稍稍收敛了脾气:“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能不先和爸爸商量。”
迟未晞平静:“我现在就在和你商量啊。”
迟宗越说不行:“我不同意。”想了想,还是要摆出父亲的威严,“你如果真的要去,我是不会给你掏一分钱学费的。”
迟未晞无所谓,由小到大,家里给她的零花钱她根本花不完,之前去查余额,才发现她有快三百万的存款。
迟未晞笑了笑:“随便你。”她不打算再和迟宗越纠缠。
说不通的问题,她不会再浪费时间去说了。
而且她曾经和迟宗越说过的,说她会走的,等到那天,她一定头也不回,越远越好。
现在,今天,就是她要走的那一天。
转身上楼梯,迟未晞脚步轻盈,飞扬的裙摆早已挡不住她雀跃的心情,在冰岛看见鲸鱼的瞬间,她莫名湿了眼眶,突然悟了一个道理。
关于那一百个失望,她其实没有被骗,一直都有一个人在暴烈地爱她至死不渝。
可是她没有发现。
因此她一直去追寻,去乞求,去寻找,唯独没有去发现。
路过窗台,有斜阳划过她含笑的眉眼,脚下已是通往自由的瓷砖地面,没有什么会比这一刻更快乐了。
[天尚有一线光,淌着泪我怎可观看。]
迟未晞拖着行李箱下楼,她不再看迟宗越,径直走向玄关。
[尤其自爱没有代价是重要的智慧。]
她不会再关注那些把她挡在门外的声响了,这有什么的呢,它们根本不重要。
[无言无语总可孤独地自娱,十个寒暑总可骄傲地独处。]
行李箱一路滑行,迟未晞跳过地面那片被微风绊倒的树叶,她突然忍不住喜悦地小跑起来,像曾经带着她的第87个失望做孤注一掷地逃离那样。
但这次不同了。
这次,她找到那个会暴烈地爱她至死不渝的人了。
原来那个人一直在她身边,默默地对她好,拯救她于孤寂一万次,让她有勇气迈向更美好的人生。
那个人。
她叫迟未晞。
*
五年后。
澜城机场。
在师姐的多次邀约与劝说下,迟未晞终于下定决心回国,加入她成立还不到两年的话剧团。
原因很简单,她突然很想和一群热血的人共事。
一起去努力创造属于她们的奇迹与辉煌。
五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人成长,迟未晞早已褪去稚气外衣,23岁,身高又蹿高了几厘米,由之前的167长到了172。
此时她正坐在麦当劳门口,一双极具故事性的杏眼因疲惫而染上了些许烦躁神色,细腰软骨的,即便因赶飞机只随意套了件短T恤,工装裤。
也因姣好的身材和随性的气质而频频引人注目。
尤其她那一头偏冷色调的铅笔灰发色。
回国前,梅琳达想要当tony的心不死,依旧想拿她当试验田,迟未晞誓死保住了她的一头及腰长发,但分别在即,她最后还是妥协,允许梅琳达在她头上捣鼓奇奇怪怪的颜色。
她选了保守的暖色系奶茶棕,没想到梅琳达直接跑反,给她染出了一头心如死灰。
好在她皮肤够白,脸和气质绝佳,能撑得起这一头莫名发色,不然她真就得剃头了。
路过的小妹妹见了她,夸张捂嘴,和同伴说:“我的天,她好酷哦。”
听这话,迟未晞想要发信息问温嘉柠到哪的手一顿,抬眸。
气场太强了,小妹妹立马原地站好。
温嘉柠的信息很快发来:你在哪?
迟未晞没再看小妹妹,又低头:麦当劳。
温嘉柠:OK,等五分钟,我让小舅舅去接你。
迟未晞半眯眼眸,这个称谓仿佛只存在上个世纪,她很久没听温嘉柠提过小舅舅了。
这很正常,毕竟那几年她们一直在国外,可以说完全和温誉文没了什么联系,自然也就不会再提起。
迟未晞内心无波无澜:?
温嘉柠解释:我临时被叫去加班了。
迟未晞才不信:大小姐,你那公司姓温的哦,谁敢叫你加班。
温嘉柠回得飞快:小舅舅敢啊。
迟未晞:......
就在迟未晞打算任性放温誉文飞机,决定自己打车离开时,她回温嘉柠:不用麻烦啦,我自己回去就行。
信息发过去不到半秒,温嘉柠仿佛怕她跑走般,一个电话就过来了。
因声响,温誉文很快就发现了迟未晞。
可太久没见,他似乎不太确定眼前的人是不是,因此盯着她那头夸张发色看了好半晌,直到确认后,他抬脚走了过去。
不过半米的距离,他听见迟未晞说:“你就跟小舅舅说我弄错了航班信息,其实我是明天的飞机。”
温嘉柠的声音由听筒传来:“小舅舅不会信的,他没那么蠢。”
迟未晞认真:“他会信的。”毕竟他们曾经有过那么一段无法对外人道的尴尬往事,有台阶还不赶紧顺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