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娱]好莱坞摇滚日志(271)
乔琳笑着点点头,“当然。我从来不拒绝好音乐。”
两个人便一起往回走,等到他们真的走到诺埃尔房间门口时,乔琳突然停下了脚步。
她挑着眉斜睨他,戏谑地问道:“这不是一个骗我进你房间的把戏吧?”
“得了吧,”诺埃尔皱着眉轻啧一声,可随即他就挑衅地看着她说,“如果是呢,你会进来吗?”
乔琳笑着翻了个白眼,“晚安,诺!”
她佯装真的要推开自己的房间门,果然等到了诺埃尔挽留她。
“来吧!我保证这只是音乐!”
乔琳轻笑着回答:“好吧,你得记着,我很会尖叫!”
诺埃尔一边推开了自己的房间门,一边轻啧着,“天知道这种事我怎么可能忘记,小知更鸟!”
“混蛋,我不是知更鸟!”乔琳翻了个白眼,跟着他一起走了进去。
诺埃尔的房间跟乔琳自己的差不多,没什么可注意的。它甚至没有乔琳想象的那么乱,不过也许只是因为这家伙还没来及把房间弄乱。
乔琳注意到墙边正好好地摆放着一把Gibson Les Paul电吉他和一把Epiphone EJ-200原声吉他。诺埃尔走了过去,拿起了后者,坐在了床上。乔琳顺势坐在了他对面的沙发上,安静地等待着他的演奏。
他轻轻叹了口气,默默数了1、2、3、4,然后开始拨动琴弦。
“悄悄溜走,给出你所有的一切,
我的生活正在崩塌,
我梦到了你,还有你说过的一切,
我想知道你现在在哪儿?
困住我吧,全世界都昏昏欲睡,
我需要你,你让我全心全意爱你,
我梦到了你,我们正谈论一起变老,
但你却面露难色……
来吧,宝贝,我们会在一起,
我试过祈祷,但我不知道你在对我说些什么
现在你是我的了,我们会找到追逐太阳的办法,
让我陪在你身旁,
早上醒来,我们不知道该做什么,
我们两真是天生一对!
我们会找到办法恢复原样,
让我陪伴在你身旁,
我们可以一起远走高飞……”
就在他唱歌的时候,楼上传来了一句骂声,“见鬼!哪个混蛋这么晚还在弹吉他!”
乔琳忍不住被这声音逗笑了,诺埃尔显然也笑了,可他还是坚持地把歌唱完了。
乔琳立刻像个粉丝一样鼓掌,模仿演唱会时歌迷的样子小声尖叫,“诺!诺!你太棒了!”
她这夸张的戏精样子把诺埃尔逗得捧腹大笑。
他说:“难怪你能拿英国电影学院奖!”
乔琳得意地挑了下眉毛,随即认真地说:“这是首很美的歌!我简直没法想象有人会不为你演唱的样子打动。”
“真的吗?谢谢,”诺埃尔显然有点惊奇,“当然,它确实是首好歌,可我不知道……rkid唱得更好,如果你听过他唱歌就不会这么说了,他简直就像是夜莺!而且他是个非常漂亮的孩子!”
乔琳笑着说:“rkid,我是说你弟弟,他总得有个名字吧?”
“利亚姆,利亚姆·盖勒格。”
“你们是亲兄弟咯?”
“是的,他是最小的,我还有个哥哥保罗。”
“好吧,两个兄弟在一个乐队里,有趣,”乔琳点了点头,“我相信你的兄弟利亚姆应该是个很不错的歌手,但你也有一个很美的声音,相信我,当我听到好声音的时候,我知道。我可是个格莱美获奖音乐人,我知道我听到的是什么,好吗?”
“谢谢,”诺埃尔还是忍不住轻微地嘲讽道,“他们说我是个傲慢的家伙,我猜他们没遇到你,huh?”
乔琳皱起鼻子,“喂!我可是在赞美你呢,混蛋!”
诺埃尔咯咯地笑了起来,然后回复说:“好吧,但我保证,你傲慢的程度跟你唱歌唱得一样好!”
乔琳笑着翻了个白眼,“所以这首歌有个故事吗?”
诺埃尔却避而不答,指了指墙边的Les Paul吉他,骄傲地说:“那是约翰尼·马尔借我的!”
乔琳回头打量了一下那把吉他,“它是把60年代的Les Paul,是不是?它的拾音器和材质都是60年代Les Paul的特征!它肯定是把好吉他!”
她回头有点惊讶地看着他说:“约翰尼·马尔把他的吉他收藏借给你?The Smiths乐队的约翰尼·马尔吗?他一定很喜欢你。”
这下轮到诺埃尔惊讶了,“你知道史密斯乐队?我还以为他们在英国以外没什么声誉呢。”
“这个描述也不算错啦,可我们最早演出的那个酒吧,他们放很多英国乐队的歌,我记得那个时候他们一天会放十遍The La‘s《There She Goes》,几乎有点烦人了,可那真见鬼的是首好歌!至于史密斯乐队,”乔琳仰头思考了一下,“所有我听过的歌里,我最喜欢《There Is a Light That Never Goes Out》。”
诺埃尔耸耸肩,没有评价她的选择,只是说:“我一直想成为约翰尼那样的音乐家,他也来自曼彻斯特,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是的,地方偶像,”乔琳点了点头,“就像石玫瑰乐队,他们也来自曼城,对吧?”
诺埃尔轻笑了一声,“你真的惊到我了,一个美国小妞知道这么多英国乐队……石玫瑰棒极了!”
乔琳翻了个白眼,“喂!我可是紫色天鹅绒的主唱和吉他手,我写了大部分歌!你最好放尊重点儿,kid!”
“我比你大至少……6岁,你怎么敢叫我kid!Birdy,相信我,我会让Oasis变成披头士之后最伟大的乐队!”
乔琳都懒得反驳他叫她“小鸟”了。她翻了个白眼,“好吧,你就重复这么说吧,也许有人会买你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