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肯定会改的
世人总是会对从前没有得到的东西抱有补偿心理。
比如小时候家长不允许吃甜食,长大后疯狂吃蛋糕冰激凌。
比如有的男孩家里管得严,不允许随意交朋友、在外面过夜。长大后可能就会天天泡吧喝酒,乱搞女男关系。
当年唐晴呢,不仅没追上李毓秀,反而还被侮辱了一顿。人家意思是看不上家境不好、学习差的。
唐晴为这事记了好久。最开始盯上刘意也是因为当初他身上有那股高冷味儿。
后来男神味儿散了,只剩一股窝囊怨夫味儿。
说起与李毓秀相熟,还是一出狗血的英雌救美。
那天唐晴没去网吧,自己拎着书包吊儿郎当地往家走。
路过小胡同时,见到一群校外的女混混正堵着两个穿着七中校服的人。
她们学校的?唐晴挑挑眉,停在了巷子口。
还有人敢在她的地盘欺负七中的人?
雌性动物总是有领地意识的。
并非唐晴多想替别人出头,她只是不能让别的女人在她的领地撒野罢了。
于是唐晴先是给自己的小妹们发去消息,让她们快些过来支援。
接着扬声喊了一嗓子:“住手!”
然后把书包单手甩到了左肩上,帅极了,完全装到位了。
她先礼后兵。不过那群人并不吃这一套,直接上手。
唐晴也不是好惹的,她很少亲自动手,但打起架来不要命,像只脱笼的疯狼。
寡不敌众,身上挂了点彩,好在姐妹们及时到来。
打走了那群校外的混混。
巷子里那两个人,一个胖得流油,瑟缩着蜷缩在墙角,身上还有女人的尿液。
被侮辱得不轻。
不过衣服裤子都穿得好好的。
估计是那群女人看他是个肥猪坦克不感兴趣,欺负一顿抢了钱就将其放在一边。
也亏在这个胖子在,拖延了时间。
不然那群女人肯定要轮着把李毓秀玩了。
小巷子有些偏僻,没什么路人,李毓秀死了都没处说理。
唐晴就这样在李毓秀还没被强女干的时候碰巧救下了他。
自那之后两人日日混在一起。
唐晴还带他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泡网吧。
有时带他出去打架,那些小妹们也会管他叫上一句“姐夫”。
这也是唐晴为什么那般喜欢刘意。
带坏好学生,是会上瘾的。
这种快感别的恋爱给不了她。
后来呢……
李毓秀只读了一年就回到大城市去了。
唐晴当时年少轻狂,爱得热烈、奋不顾身。
她追上李毓秀,拉着他的手说:“留下来好嘛?就当是为了我。”
可李毓秀只是摇摇头扒开了她的手,说:“我们本身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永远都不会有结果的。现在我要回家了。”
唐晴不敢置信地晃着头,“那这些日子都算什么?耍我吗?”
李毓秀淡着脸,“我们只是朋友而已。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在一起这类的话。”
没有说,就不算。
唐晴被打击得头脑发懵,想了半天,她又抱着最后的希望扯住他的袖子,眼神坚定,“那我跟你走!”
“我和你回h市。我们不分开。”
李毓秀没有回答,就这样静静看着她。
看了足足四五分钟,才开口道:“你配不上我,抱歉。”
这句话落地,唐晴瞬间松了力气,胳膊落回腿侧。
第一次认真恋爱,轰轰烈烈,却破碎不堪。
打那之后,唐晴彻底变了。
表面温和儒雅从不欺负人。实际三天两头就换一个,玩过的男人数都数不过来。
这种情况到了大三和刘意谈了之后才好一些。
认识她的朋友都说她海王上岸。
其实是唐晴玩够了。
人吶,年轻时还是不要太过透支身体为好。
回想这段记忆不过几秒钟的时间。
“奖励?都可以。”唐晴看着寒时回的消息内心一阵无语。
她最讨厌男人说什么都行。
什么都行,就是什么都不行。就是要她猜要她想。
她这一天天应付刘意都没完,还要揣测旁人的心思?
可为了副会长的职位,唐晴还是耐着脾气说:“好,等下次线下见面带给你。”
寒时发了个‘好’就下线了。
唐晴正想着要不要自己开一把玩会儿,就听玄关传来了开门声。
这么快就后悔了?没用的东西。
肚子‘咕噜’一声,她才想起来还没吃饭。
于是起身拉开卧室门,十分自然地吩咐道:“去给我做饭。”
结果对上了一双水盈盈的眸子。
是手上提着包裹,穿着薄外套,略显狼狈的潘喜荷。
“你怎么回来了?今天不是休假嘛?”
和好
“怎么回来了?”
唐晴也不至于拿潘喜荷撒气。
见到来人是他,语气也好了一些。
潘喜荷有些拘谨,放下手里的袋子,掖了一下右边散乱的鬓发,露出小巧白皙的耳朵。
“啊,我,我今天可以不休吗?不用给我算工资的!”
他眼神躲闪,又解释得十分着急。生怕唐晴不同意将他赶走。
唐晴怎么会把人赶走。她正愁没人做饭呢。
而且又不算工资!大大的美事!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她上下打量了潘喜荷一遍,猜到了潘可能是遇上了难事。于是点点头,大方道:“当然可以!潘哥,我说过,这里就是你半个家。”
潘喜荷听了这话才重重呼了一口气。胸口上下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