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撩夫日常(135)
“我家的肉食虽然不是第一家开的,但更好吃!而且价钱还便宜,不赚那昧心钱!”
我呸!
我正经的用手艺赚钱,我的用料讲究,成本高,我做的卤肉就值那么多钱,怎么就叫赚昧心钱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王秀和李越对那姓王的厌恶至极。
不过李一程连个眼神都没给她,搭理她是瞧得起她,就让她得意一会儿吧!
李越眼睛尖,先看到了李一程,小跑着过去。
“小叔,你来了。”
李一程下了牛车,笑着摸摸他的头。
“来,帮我把盆子抬下去。”
“好。”
李越毕竟是男孩子,即便年纪小,力气不小,帮着李一程抬了一个盆,又抬了一个盆,三个盆子搬下车,车上还有两个盆。
李越这才发现不对,“小叔,你做了别的?”
“对,我煮了香肠,还有卤菜,想不想尝尝?”
李越舔了舔嘴唇,“我刚吃完早饭,等中午的时候再吃。”
“好,给你留着。”
李一程在家里把香肠煮好了,卤菜有卤豆腐,卤藕片,还有卤花生米,花样不多,但量不少。
他定好了价格,素卤菜四文钱一碗,香肠二十五文一根,一根在半斤左右。
为了卖香肠和素卤菜,更为了跟对面的王家竞争,他决定今天搞促销,买一碗卤肉或者买两碗卤菜,赠送一片香肠。
最先来的还是钱老板,“李老板增加新品种了?我可要尝一尝。”
他喜欢吃肉,除了买了两碗猪头肉,还买了一根香肠,看到卤菜,觉得新鲜,也买了一碗。
因为是老客人,还毫不犹豫的买了他的第一根香肠,李一程给钱老板切了厚厚一片香肠。
“钱老板,您给尝尝味儿,可有什么改进的地方?”
钱老板看着褐色的香肠中琥珀色的肥肉,馋虫上来了,立刻把那块香肠放到了嘴里。
哟!这么有嚼劲,但又是软的,香而不腻,滋味厚重。
“好吃,”钱老板不吝赞美,“滋味也足。李老板的手艺没得说,我看不需要改进。”
李一程适时道:“这香肠好存放,暖和的屋子里可以放半个月,吊在外面的话,能放一个冬天。时间长了香肠会变干,切片后放到锅里蒸一蒸就好了,也可以用来炒菜或者炖白菜。”
钱老板把香肠咽下去,只觉得回味无穷。
“再给我一根香肠。”
“好来。”
李一程把香肠包好,递给钱老板。
只钱老板这第一单生意,便卖了七十多个铜板。
很多老熟客都买了卤菜,李一程送了香肠之后,基本上每个人都买了一根香肠回去。
让他没想到的是,香肠居然是最先卖完的,其次是卤菜。
李越看着干干净净的卤菜盆,舔了舔嘴唇,居然没有了,居然这么快就卖完了。他还没捞着吃呢!
李一程转头,正好对上李越幽怨的小眼神,无声的笑了。
他摸摸李越的头,在他耳边低声道:“我再车厢里留了一大碗,是给你父母的,我家里还有,够你吃的。”
李越脸上瞬间欢喜起来。
卤菜卖完了,香肠卖完了,很多来的晚的人十分遗憾。但既然来了,还是不要空手而回,买碗肉回去吧!没过多会儿,猪头肉和下水也都卖没了。
李一程看看时间,才十一点半。
李越刚才一直在帮忙,此时见摊位上的东西都卖完了,而对面的王家的肉食还剩了一半,开心的不行。
李一程笑他还是个孩子,便道:“越儿,你知道为什么卤菜和香肠先卖完吗?”
“呃……”李越想了想,“卤菜便宜,很多人吃不起肉,吃个素菜还是行的。香肠……其实挺贵的,应该是吃个新鲜吧!”
“你说的很对。”
李一程赞许道,“卤肉好吃,但吃了这么久也有些腻了。对于有钱人来说,都喜欢新鲜事物,香肠即便贵,也吃的起。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不能天天吃肉,但又喜欢卤肉的味儿,素卤菜正好适合他们,价格不贵,还能得到一片香肠。”
李越插嘴道:“香肠可是卖的很贵的,他们觉得自己沾到了便宜。”
“也有这个原因。无论是做生意还是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对手,我们不要怕竞争,更不要退缩,只有提升自己的实力,才能在竞争中取得胜利。”
李越连连点头。
李一山和王秀听着李一程的话,互相对视一眼,眼中都流露出惊讶和赞叹,更加坚定了要让李越留在他身边学习的决心。
李一程卖完了所有的卤食,把给李一山的卤菜给他,就带着李越回去了。
李一山和王秀如今已经不跟李一程客气了,他给什么就拿什么。
这个弟弟已经颠覆了之前给他们的印象,现在的他们坚信李一程和曾明川会把日子过好,甚至比他们还好。
曾明川今天也遇到了好事,大早上一到学院,他就得知自己在这一次的院内考试中考了第一名。
看着榜单,陈九章重重在他肩膀上锤了一拳。
“明川,我就说你能行!走,跟我去见老师。”
曾明川既惊讶,又不敢相信,他居然真的考了第一?
他浑浑噩噩的被陈九章拉到院长面前,“老师,他就是我跟您说的曾明川,我的师弟。”
曾明川终于回过神来,连忙深深行礼。
学院院长向文赋五十多岁的年纪,笑的十分和蔼。
“好,好,你师父收了个好徒弟啊!明川,你可愿意到我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