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撩夫日常(79)
去了成本,抄一本能赚八十文,比抄写千字文赚得多。
因为话本的连续性,字要小要整齐,需要人更加认真仔细,所以价钱才高。
李一程好长时间没绣过花了,手艺有些生疏,好在绣了几针之后,似乎觉醒了原主的女红技能,居然十分熟练起来。
柔儿写了一会儿字,就去玩了,曾明川和李一程都没有阻拦。
小孩子嘛,玩是天性。
李一程低头累了,抬头转转脖子,见曾明川坐的笔直,微微侧头看一眼书页后凝神写字,然后只见他沾墨润笔,不见他再看书页,直到一页纸写完,才见他再去看纸上的内容。
他心中惊讶。
如今的话本比现代的字大,排版也稀疏,但一页纸上面总有百八十个字,难道他看一眼就都记住了?
这也太逆天了吧?
他的眼神太炙热,曾明川不发现都难。
“怎么了?”
“没什么。”李一程笑笑,还是问出口,“你是看一眼就记住了吗?”
曾明川笑道:“这种话本没什么新奇的,都是大白话,记起来很容易。”
说的好简单啊!大白话他也记不下来好不好?
李一程看过这本话本,是一个很落俗的穷小子爱上富家女,最后穷小子考上状元,爱情事业两丰收的故事。
“你以前看过这吗?”
“这种算什么书?只是话本。”
他开始神色淡淡,随后却板起脸来,“这种书你不能看。”
李一程挑眉,“我早就看过了,没什么好看的,都是骗人的。”
曾明川沉沉看了他一会儿,才道:“你知道就好。”
切!
这种故事在现代早淘汰了好不好?穷聊奶奶的剧都比这个吸引人。
李一程低下头绣花,曾明川却抬起了头,目光落在他手中正绣着的手帕上。
一副图案即将完成,一支老藤,上面几朵梅花。
图案并不复杂,但意境很是不同,更难得的是针眼细密整齐。
之前就听说他擅长女红,果然没错。
两人默默工作着,一上午,曾明川抄写了大半话本,李一程裁了十条帕子,绣好了两条。
他把手帕放好,收起针线,道:“我去做饭,你也休息一会儿吧!”
李一程走了,曾明川拿起两条手帕,绣着老藤寒梅的他看过了,另一条上面是几片青翠竹叶。
这两条手帕跟他以往见过的十分不同,配色简单清爽,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可以用。
他尤其喜欢那条竹叶的。
李一程饭菜做好,曾明川把桌子收拾起来。
吃过饭,柔儿去睡午觉了,曾明川和李一程都没有睡。
雨还在下,他们都想趁着屋里亮堂的时候多做些活儿。
李一程拿出针线笸箩,发现上午绣的两条手帕只剩下了那条红梅的。
他四处看看没找到。
“那条手帕呢?我明明两条放在一起的。”
听李一程询问出声,曾明川才抬起头来,淡淡道:“我收起来了。”
“为什么?”
“我喜欢。”
曾明川说完,径自低头写字。
李一程哭笑不得,这家伙这么理所当然的吗?
这是他要去卖的,十个铜板一条呢!
李一程瞪了曾明川一会儿,突然有了主意,可不能白拿他的手帕。
雨下了两天,曾明川和李一程便在家里窝了两天。
这两天他们俩算是收获颇丰。
曾明川抄完了两本话本,李一程绣完了十条手帕。
大清早起床,看着窗外阳光明媚,李一程深深吸了口清新湿润又凉爽的空气,顿时感觉元气满满。
这个时代什么都没有,但什么都是纯天然的。
前院的菜都长出了嫩叶,后院的草药郁郁葱葱。
大鸡们在鸡舍里憋屈了两天,今天踱步的速度似乎加快了些。小鸡们比之前大了一圈,嫩黄色的毛已经褪去,夹杂了黄褐色的新毛。
小鸡当窝的竹筐太过寒酸,李一程怕下雨淋湿它们,在竹筐上面堆了一堆稻草挡雨。
此时看来还颇有效果,小鸡们没有受雨,活蹦乱跳的。
李一程喂了鸡,捡了蛋,又去看兔子。
好几天没见影儿的大兔子出现了,只是身上占了好多泥水,脏兮兮的,简直要跟地面一个颜色了。
他等了一会儿,也没看到小兔子。他也不急,等它们长大了,自然就出来了。
李一程心情很好的去厨房做饭。
吃过饭,李一程在厨房里洗碗的时候,赵永平过来告诉曾明川,因为前两天下雨,所以今年收赋税要晚几天。
刚下过雨的地里无法干活,一家三口决定去赶集。
考虑到下雨天路不好走,加上家里现在有了钱,李一程打算三个人都坐车。
可能很多人都这么想,走到搭车的地方,车上几乎坐满了,只有一个空儿了,而那个位置旁边就坐着林彩云。
李一程一眼看到了林彩云。
林彩云自然也看到了李一程,见他穿了身雨过天晴的长衫,头发用同色的布条束起,越发显得清新俊郎,气质不凡。
她气不过,这才几天,他就能穿上这么好的衣服了?明明之前穿的都是打了补丁的破衣烂衫。
她再看曾明川,也穿着长衫,却是洗的发了白的旧衣。
她忍不住出言讥讽,“都说明川最疼夫郎,这话真不错。看看夫郎身上穿的,再看看他自己,啧啧,你也不看看,你这夫郎是不是个过日子的。听说刚进门没多久,家里的钱就不翼而飞了,明川,你说他把钱花到哪里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