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师叔还不想死(穿书)(193)
他似触电,神情立马慌张起来,下意识缩回手,哪知沈云意浑身的骨头,好像都是软的,弱柳扶风一般,攀附在他的肩头。
只要他一松手,沈云意好似就会立马跌倒,甚至会被风吹走,显得那般孱弱,又楚楚动人。
许是扯痛了伤,还从嗓子里发出意味不明的喘|息和闷哼,明明同为男身,虞绫须得耗费大量的时间,沐浴更衣,涂脂抹粉,才能熏成女儿家的体香。
来维持他男扮女装的假象。
可沈云意却身带辛香,吐气如兰,也不知是不是偷吃了什么很甜的花蜜,说话时,字与字之间,好似都会拉丝,又黏又腻,但又不会显得卖弄风情,更不会显得扭捏作态,反而有一丝娇憨的意味。
这让虞绫恍然间想起,宁长泽曾经给他介绍过一种很特别的植物,翠绿的叶,纤细的藤蔓上,长满了素白花蕊,在微风中袅娜聘婷,依靠于大树之上。
宁师兄说,这个叫作菟丝花,诗中所云,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百丈托远松,缠绵成一家。
借此来向他表述情意。
但宁师兄不知道的是,他并不是什么菟丝花,而是和宁师兄同为男人,货真价实的真男人。
不过是有不得已的苦衷,遂才选择男扮女装。
以他的性格,也定不会依附于旁人而活,对这种需要依靠男人才能活下去,没了男人,就半死不活的人,无论男女,都感到嫌恶。
在虞绫看来,女子不比男人差,巾帼不让须眉,女子也能撑起半边天,并不需要事事靠男人。男人有时候,最不是个东西。
虽然和沈云意接触的时间不长,但虞绫觉得,沈云意好似就是那种人,还是他最最最厌恶的菟丝花!
一碰到男人,浑身的骨头好像都寸寸融化成了一汪春水,无论他怎么扶,怎么捧,都无法将其重新聚拢,非得融入骨血中,小心翼翼地呵护才行。
也是,初次见面,就能恬不知耻扒他衣服,还色胆包天摸他腹肌的男人,能是什么好东西?
即便不傻,但也色!
色比傻,更加令人厌恶!
虞绫当即就要将沈云意狠狠推开,再疾言厉色一番,哪知沈云意却抢在他前面,将他推搡开了。
沈云意道:“既然你不喜欢吃野果子,那我去给你抓只野兔来……”
说着,就踉踉跄跄往前走,还没走几步,又往一旁摔去。
虞绫瞳孔一颤,立马大力抓住他的手臂,呵斥道:“你都伤成这样了,还抓什么兔子!”一把将人按坐在了树桩上,刚摸索上沈云意的脚踝,沈云意立马吃痛地倒抽冷气。
“疼。”沈云意咬着下唇,泪眼汪汪,“你轻点啊。”
“我已经够轻了!”他根本没用力,好吗?
“你又骗我。”沈云意吸了吸鼻子,“算了,骗就骗罢,反正在这个世间,也没有几个人真心待我。”话到此处,他就黯然神伤起来。
虞绫微微一愣,下意识抬眸望他,入目就是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眸,不知是疼的,还是想起了什么伤心事,沈云意的眼尾泛起一层湿红。
让他看起来十分楚楚可怜,但很快又故作坚强地强颜欢笑。
“没关系的,我早就习惯了呢。”
虞绫愣怔,鬼使神差地问:“你习惯什么了?”
“习惯一片真心,惨遭辜负,习惯被冷落,被忽视,被遗忘,被虐待,被……抛弃。”最后两个字,刚一吐出,尾音就带了点哭腔,沈云意故作豁达,眼眸含泪地笑笑,他道:“其实也没什么的,一点关系都没有……真的。”
他低下头,闷闷不乐地抠着树桩。
这些话乍一听,还挺没头没脑的。
但虞绫却每一个字,每一句都能听懂。
他同样知道,沈云意被抛弃的背后,是仙府,仙主,甚至是得知真相的所有人,共同的决定,以及推波助澜。
他们所有人都偏爱宁长泽。
包括虞绫也是。
别说是牺牲一个沈云意了,就是牺牲一千个,一万个沈云意,虞绫也觉得值。
只要能保全宁师兄。
可眼下,不知怎么回事,虞绫竟头一回觉得,这件事对沈云意来说,是不是有些残忍?
有些许的……不公平。
但世事哪有什么公平可言?弱肉强食的世道,每天都在死人。
人一出生就分为三六九等。高贵就是高贵,低贱就是低贱,两者之间,横跨着一条深不可测的鸿沟。
宁长泽是宁家众星捧月般的存在,也是整个家族兴盛的希望,而沈云意算什么?
不过就是个山村莽夫,还是个傻子。
不过是老仙主瞧他可怜而已。
任何人都会明白,如何在两人之间抉择的。
虞绫出于愧疚,纡尊降贵,主动帮沈云意处理伤势,没有伤到骨头,只是表面有点红——是沈云意提前用手搓了两把,他皮肤白,稍微碰一碰,就会红成一片。
沈云意故意发出倒抽冷气的嘶嘶声,像是很疼,但又隐忍着不叫出来。
虞绫有些纳闷:“真的有那么疼?”他的胸口都被刺穿了,也没疼成这样啊。
“我这条腿,小时候被人打断过,所以……”话到此处,沈云意立马又闭口不言了。
可他说得很清楚,是“被人打断”,这四个字就非常耐人寻味了。
虞绫有些吃惊:“被人打断过?为什么?”在他看来,打断腿已经算是非常严厉的惩罚了。
一个傻子,能犯什么大错,居然打断他的腿?
“都是我不好,不怪他们的。”沈云意拉扯衣袍,盖住自己的脚踝,低声道,“我那时不懂事,资质又差,怎么都学不会辟谷,老是饿到偷跑出去找东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