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同人)[综英美]金鱼的日记(45)
呵。
我无比庆幸自己坚持与斯潘塞报考一所大学的决定,不然让小白兔斯潘塞和这两个满脑子黄色废料的家伙待在一起,还不知道会把斯潘塞变成什么样子呢。
斯塔克曾经出于某种原因抱怨自己本来是要进麻省理工的,那里交通方便,距离他家近点,只是不知道怎么就到加州理工来了。
后来在领略了麻省理工和加州理工十年如一日的彼此不和后,他很快就不再提这个话题,转而开始和谢尔顿两个讨论,说他们两个不是来上大学的,而是来带孩子的。
不用想,这里的孩子特指我和斯潘塞。
是谁喊他起床,是谁帮他记课表,是谁帮他带饭?
反正不会是精明的谢尔顿。
哎,心累。
我和斯潘塞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要承担照顾一个巨婴重大责任,简直头发都要愁白了。
如果一般人这么作,我们才不会去管,哪怕不揍他一顿,至少也会置之不理。
这一切只是为了玛莉亚夫人。
玛莉亚夫人就是托尼的母亲。
还是入学的那一天,我和斯潘塞是结伴从拉斯维加斯坐飞机来到了洛杉矶机场,没让家里人送。虽然我们年龄尚未成年,但都出来念大学了,总不能还是事事靠着家长。
结果出了机场后,错误预估了交通情况,根本坐不到拥挤的公交,也拦不到永远都在路上飞驰的出租车。
眼看就要错过时间的时候,刚好遇到了已经送完托尼,正返程的斯塔克夫妇。
他们似乎认出了我们是加州理工的学生,特意开车把我们两个送到了学校。尽管他们并不知道我和斯潘塞就是他们儿子的室友,但是一路上他们的态度非常友善温柔。
斯塔克夫妇是十分有教养、很温和也非常善良的一对夫妻。特别是玛莉亚夫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戴安娜的知性聪慧和露西娅的精明能干。
而夫妻两人话里话外透出的对儿子的担忧,让我们后来无法对托尼置之不理,恶声恶气。
到现在,我只能感叹,幸好斯塔克夫妇这么好的家教,养不出什么坏小孩。熟悉了解之后,就发现托尼虽然嘴巴贱了点,人,还是不错的。
再说谢尔顿。
谢尔顿是个十分精明的人。
这里的精明并不是用来形容他处理事情的手段,而是用来形容他的性格。
处事手段精明,应该是露西娅那样的,工作顺利,能力得到众人认可,社交圈子每天都会扩大,遇到困难知道该找什么人去解决,就连挑保姆,挑的也都是能干省心品性上佳的。
而性格精明,就不是这种样子了。
宿舍里四间卧室其实差不多,但是谢尔顿根据他那一套阳光普照率、通风效果、距离功能性场所距离等等评估数据的理论,态度坚决的霸占了朝南左侧的那间房。
还有客厅里最适合吹空调的书桌座椅位置,最方便的书架、抽屉等等等等。
现在回想起来,依旧头疼。
大清早的,我觉得到食堂买一份美味的早餐,吃完后再漫步回宿舍,把斯潘塞的早餐带给他就足够了,不必为难自己非要去考虑那些令人头痛的事情。
感觉自己这两年,沧桑了许多。
显然,人生阅历带来的,不仅仅是成长,还有沧桑啊。
第28章 第二十二篇日记(上)
1996年10月26日 天气阴
在被FBI踢门进宿舍的时候,我是懵逼的。
今天是双休日,斯潘塞在图书馆查点资料,顺便会带晚饭回来。
托尼在他的实验室里捣鼓他的梦想。是的,他的实验室,斯塔克先生捐了两座实验楼给学校,然后其中一间实验室就默认是托尼在学校的‘专属实验室’了。谢尔顿和斯潘塞会去那里也做做自己的实验,不过代价就是要偶尔帮托尼的忙。
我对数理方面的东西兴趣不大,只是偶尔会帮他们翻翻专业书籍,这几个懒鬼虽然多学一门语言并不费事,但是他们显然更喜欢把时间花费在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上。
所以警察进来时,宿舍里除了我,就只有谢尔顿。
他那时候正贴在移动式小黑板上,推导一道离子晶体在介电常数与纵横光学模频率满足非常简单关系时,正负离子相对位移和宏观电场以及极化强度参数的物理题。
我懵逼的时候,FBI的人把整个宿舍clear了一遍。
然后一个穿着黑西装黑衬衫,没打领带、套着FBI防弹背心、气质颇为倜傥的胡渣大叔走到我面前,问:“你就是诺曼·奥尔德里奇?”
我点了点头。
从这位大叔的口音和动作来看,他似乎不是美国本土人,看他衬衫的牌子,是范思哲的,而手表则是沛纳海。
意大利人。
典型的意大利人。
“我是大卫·罗西,FBI行为分析小组的探员。现在想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
“当然。”我说。
“上上个周三晚上,你参加了一个化妆舞会,还记得的吗?”罗西先生问。
我当然记得。
化妆舞会是今年大一新生举办的迎新晚会,非官方性质,我们整个宿舍都被邀请了,但是大家都没空。考虑到只有我一个人可以挤出时间,为了避免宿舍全都不去留给学弟学妹太过孤傲的形象,我就花了点时间去参加了。
我得实话实说,舞会办得还行,挺热闹的,但是我再也找不到小时候参加万圣节舞会时的那种心情。
在舞会上,我吃了一个晚上的小饼干。
我把这件事前因后果说出来之后,罗西先生眉毛似乎轻轻挑了一下,然后颇有些意味深长的问我:“差不多半个月的事情了,你似乎对于这个舞会的时间记得很清楚?难道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