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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深帐暖(669)

作者:十三幺 阅读记录

毕竟是朝会,周廷尉说得十分委婉了,可在场的人谁还能不明白?

泰安伯府二小姐的确将太子带至了宅院,正常人遇到这样的事肯定怀疑二小姐别有用心,逃还来不及呢,可太子殿下行事却不拘一格,竟对绑架了他的女人许下承诺!

再结合两人赤条条从宅院里跑出来,便能说明两点:直接的,太子跟二小姐行了巫山云雨;间接些的,两人在那晚之前便已有私情。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章 可怕的律法

太子派傻眼了:这——怎么反驳呢?殿下真是……身为太子,想要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至于做得如此难看?难不成真是家花不如野花香?

泰安伯脸色白里泛着青,身子摇摇欲坠。

这一份份的供词,算是坐实了太子姬祁与泰安伯嫡女赵姬的奸情。赵姬胆大妄为,设计太子,而太子则在知晓赵姬已有婚约的情况下,仍与之茍且。

接下来那桩太子与昌平伯二公子斗殴之事,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周廷尉手里剩下的纸都是百姓口供,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描述了整桩事情经过。

最先动手的是太子,这是最要命的。

与人未婚妻有染,还出手伤人,不管如何,定是太子之错。

至于疑点,昌平伯二公子为何会出现在那里?其实也是一桩巧合。

那处宅院本就与群芳阁离得不远。当晚花魁的那场热闹,二公子也去凑了,但因囊中羞涩没凑上,愤愤不平地喝了半宿花酒,酒醒后又怕彻夜不归,被昌平伯责罚,便趁着黎明还未破晓偷偷溜回家,谁知好死不死碰上了未婚妻给他戴绿帽子之事。

周廷尉将那迭厚厚的供词恭敬递给魏公:“整桩事情便是如此。按我《大雍律法》,太子所犯之罪共三条:第一条,借钱不还,欠条里写的是三日之内还清;第二条,私通有夫之妇;第三条,与人打架斗殴。”

众臣子:不说还好,一说罪责又加了一条,欠钱不还……身为储君,欠青楼的钱不还,真是让全大雍的人跟着丢脸啊!

天子一张脸沉得厉害。

周廷尉昨日的折子他看了,事情经过大差不差,可那堆口供一补上,整桩事便又不一样了,原本只是太子犯了错,可现在呢?

没有人教唆,太子任性、主动地犯了错!

他的脸都被丢尽了!

众臣子瞧见天子黑沉沉的脸色,不约而同地封上了自己的嘴,只竖着耳朵等魏公几人作何表示。

只听魏公平静开口:“周廷尉解释得十分详尽。既如此,那再问一句:按《大雍律法》,这三条罪该作何惩罚?”

周廷尉平静作答:“借钱到期不还,杖二十,卖身债主为奴二十年——”

殿上众臣子面色难以言喻,脑中顿时有了生动的画面:太子殿下在群芳阁做龟奴,低头哈腰,迎客送客……这周廷尉还真敢说啊!

很敢说的周廷尉无视天子已经青黑交加的脸,继续道:“私通乃极刑,无论男女,格杀勿论。”

众臣子:“……”

《大雍律法》真有这么可怕?

哦,记起来了,前几年天子励精图治,重修了律法。只是,修订之后却遭人反对,说是太过苛刻。

天子当时并没有发表意见,毕竟这事是他主导并力推的,中途受非议,很伤他面子。

天子压着不提,他们又觉得再严苛又严苛不到他们这些贵族身上,此事便不了了之了。

谁知,这严苛的律法最终还是被天子定了下来。

然后,倒霉在了太子——天子儿子身上……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章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众臣子的目光悄然落在周廷尉身上:最后一条,打架斗殴,似乎也不必说了吧,这都格杀勿论了,难不成还要把人拖出来鞭尸?

周廷尉这次倒真犹豫了,没有继续往下说的意思,可魏公却又问了一句:“周大人说完了?”

周廷尉只好道:“昌平伯二公子属于贵族,动手殴打贵族,且令贵族流血受伤,受绞刑,罪及父母,父母入贵族家中为奴十载,替子偿还……”

“扑通”一声,昌平伯跪俯在地上。

众臣子已不敢再看天子脸色,这这这……比杀了太子再鞭尸还严重啊!

如此处罚,廷尉府确定能实行?

周廷尉也很清楚这点,所以他接下来的话是:“根据《大雍律法》,贵族囚禁、流放、死罪等刑罚,最终由天子定夺。”

众臣子暗暗松了一口气:万幸,还有一条批注呢。

仔细一想也是,修订后的《大雍律法》都执行好几年了,没听说哪家贵族被囚禁、流放、砍头或绞杀呀!

只不过,这绕了一圈,又绕回来到原点:天子问魏公几人意见,可不就是要做决断了?

周廷尉的话到这里,魏公又如何作答呢?

众人的目光又转到魏公身上。

魏公面上看不出端倪,只朝天子拱手行了个礼,道:“《大雍律法》修改前,曾有人写了一篇文,其中有这么几句,臣一直铭记在心:‘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国家强弱,在于对律法的执行强不强。”

“‘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律法只有坚定、强硬地执行,才能维护天子威严,战胜奸邪。”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法令不应该偏袒权贵,惩罚也不应该不回避大臣,这才是一个国家执行律法的决心,是我大雍江山稳固、国泰民安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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