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太和轶事(85)
我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
多少年过去,无论怎样的变迁,就只有我还是那个我。
九月的一天,我们来到了洛阳。
顶着烈日前往长陵,长陵的碑前有花有书,还有一些糖和奶。
韶华说:“这人应该已过了爱吃糖的年纪了吧。”
我抿了抿嘴,笑说:“要是一千五百多年后,还有人记得我,能来看我的话,送什么我都心满意足了。”
她似若有所思,点头称是。
我在上海向她求婚,提前托人做了一只莲花冠的金饰作聘礼,还是延用我那时设计的款式。
婚后一年多,韶华生了一个女儿。
过几年,又生了小女儿。
我抱着小女儿看她的鼻子,眼睛和小嘴,像韶华,也像我。
我抱着她轻轻唱一首摇篮曲。
倒先把躺在床上的韶华哄着了。
我忍不住一笑,小女儿看我一笑,也跟着笑。
我忙对她伸出一根指头,叫她不要发出声音,免得吵醒妈妈。
我在四十五岁那一年终于长出了第一根白头发。
这意味着我即将开始衰老,这让我不由落下泪来。
感谢三世佛最终没有赐我永恒的生命,让我在经历了三世相遇和别离后,终于满足了与心爱之人相伴到老的心愿。
这一日阳光正好,日光像是个胖乎乎又黄橙橙的蜜蜂在头上嗡嗡的转。
无忧无虑的,却也不格外扰人。
只叫人晒出一身细汗来,便一扭头,去花丛采蜜去了。
此时我正和韶华带着两个女儿散步。
我真快乐走在这样的太阳下。
——————番外二完——————
番外三·逢韶华
我和元熠的缘分开始在七八个月前。
眼下,虽然离伦敦已经九千多公里远,但我依然能回忆起那一天来。
伦敦时常阴雨绵绵,下午不到三点钟,太阳就西斜了。
听说人在这里待久了会抑郁,所以阿加莎小说里的主人公总是需要去南法晒太阳。
这里的人不流行下小雨打伞,穿件有帽子的衣服就行。
我就在这样一个天气里抱着打印好的文章从位于Holborn的教学楼里出来,拐角处有一家Costa,进去点一杯圣诞节限定包装的热巧去奶油。
在心里盘算着待会儿是去对面的Wasabi买一份寿司,还是去Pret买一份加热烤鸭卷充当晚餐。
大概是纠结的太过投入,忙着在微信里忙着扔骰子的缘故,在接过热巧之后转身时,猛地就撞在一个人身上。
那人黑色立领羊绒衫,黑色大衣,白色裤子,黑色墨镜,十分英气。
我撞了人,滚烫的巧克力撒了一地,只能说一连串的sorry。
对他,对工作人员。
等再轮到我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抽出卡来。
他已然替我付过帐,还回过头来,冲我笑了一下。
我打量了他一番,而后便开口。
为着一点面子工程,多花钱是可以的。出门在外是中国人的脸面,可不能让其他人说我们闲话。
他微笑,从善如流的给出了二维码。
原来也是中国来的留学生。
即便加了好友,我们仍没什么交集。
圣诞节的一天,突然开始下雪。几乎每个人都在晒雪景照,还有人特意跑去摄政街和Myfair去拍,他也不例外。
我正坐在床沿上享受着暖气,敷着面膜,悠然自得的刷手机。在刷了快二十条相似内容之后,这才忍不住翻了眼睛,好无聊。
晚上看英剧时,突然就想起2015年初来乍到的时候,还在另一个城市读书。
难免回忆起青葱岁月来,选了张伯恩茅斯海边的照片发出去。
睡觉之前,收获了一大片赞。当然还有新加了好友的那位,带了一个龇牙咧嘴的笑,评论我:“这是哪儿?想去。”
人年轻的时候,难免有好为人师的坏习惯。
我们因此产生交集。
于是,我们在伯恩茅斯的海边吃了午饭。
在海边乐园里玩了三圈旋转木马,还登上了氢气球。
不出意外的,很冷。
我因此病了一周……睡着之前还在想:幸亏两个essay早就写完了。
半梦半醒之间,我做了许多乱梦,许多人和事。
最后好不容易恢复平静,就又回到了一条长街上。
一个穿着玄色氅衣的小郎君就站在长街的另一侧,似乎正等着我。
他那样笑着向我伸出手来,我便乘着夜色向他飞奔过去。
可是,一靠近,他就不见了。
急促的拍门声让我一下子清醒,我将门打开,他看了看我烧红了的脸
他因担心我病的厉害,所以过来看看。
我没有力气应付他,请他自便。
他毫不把自己当外人,拿了我唯一的锅煮了生姜可乐给我喝。
他就此肩负了照顾我的重任,难为他用把大剪刀也能把牛肉处理成肉条,还用电饭煲和两只鸡腿煮了一碗鸡汤给我喝。
等我病好了,他已经荣升为我的饭友。
这年头找个饭友不容易,更何况是个热情又自带做饭技能的。
人岂能不知好歹,我欣然接受。
直到突然有一天,我坐在电脑前给他核对Bibliography格式时。
草草的瞄了他一眼,忍到他坐下来才说:“以前没发现,你戴眼镜还蛮帅的。”
他有点不好意思的看了我一眼。
这种关系不温不火,谁也没点破。
二月份小组作业,谢天谢地,分配我组一个中国人,让我免除了跟一群印度人共事的厄运。
他性格虽有些木纳,一副不善言辞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