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跑路后主角攻崩坏了[穿书](101)
更对不起他自己。
毕竟,他可是拒绝了寰宇总裁亲自伸来的橄榄枝的人。
江又翎看向窗外,唇角勾起一个轻微的弧度,和他平日里的温和不同,有种从骨子里透出的自信感。
若是有曾经在井江认识他的人目睹他此时的样子,会惊异于他脱胎换骨的变化。
清晨的光线照耀在江又翎身上,将他衬得如同一副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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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的云都,元健此时的心头正有着无与伦比的欣喜。
他站在自家门前,拿着大包小包和自己的行李箱,第不知道多少次感慨:“谢谢秦哥!”
秦哥真的帮了他好大的忙!
秦郁看他一眼,声音冷淡:“不用谢,凑巧而已。”
他们正并排站在元健家门口,房门大敞,里面的搬家工人正在埋头忙活,将元健入住之后的痕迹全部抹去。
但元健对此毫不在意,反而美滋滋地想着:果然,江哥和秦哥都是大好人!
在他忧心找不到工作的时候,江哥帮他得到了寰宇这份待遇优厚的工作;而在他为住处和通勤而烦恼的时候,秦哥从他前任房东手里买下了这栋房子。
不仅如此,秦哥好像很想快点住进这里,他在得知了元健的苦恼之后,大手一挥,将他交给上一任房东的押金全部退给了元健,还给他推荐了一套离现在公司距离只用步行五分钟的房子。
这套房子不但位置好,户型也很适合他一人居住。
最重要的,租金比市场价要便宜得多,堪称半租半送,租房大酬宾。
秦哥帮了他这么多,只有一个要求:他要尽早搬出去。
不过这对元健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要求,因为秦哥推荐给他的那套房子可以直接入住,他也没有太多东西要收拾。
除了没能跟江哥告个别有些遗憾,元健原本想把自己要搬走的消息先告诉一声江哥,但秦哥说他会跟江哥说这件事,他也就没有坚持。
不过这点小事影响不到元健的看法,他坚定地想着:秦哥人真是太好了!
抱着这样的滤镜,元健认真端详着秦哥的侧脸。
秦哥此时并没有往他即将入住的那间屋子里看,而是转头,看向了对门江哥家关闭着的门,眼神深邃,若有所思。
元健不由得皱起眉头,他总觉得秦哥的脸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但是又怎么都想不起来具体是哪里……
不过秦哥长得这么帅,大概是恰好撞脸了某个娱乐圈的明星吧。
想到明星,元健就想起了上班时候女同事们兴奋的八卦,忍不住想:可惜秦哥不当明星,不然在娱乐圈必然会非常受追捧,像是那个现在正热门的乔度风,虽然除了接戏以外什么综艺都不接,几乎没有曝光,但仍旧靠着颜值狂圈了一大波粉丝,比某些努力刷脸的顶级流量声势还要大得多。
不过,要说喜好,元健本人还是更偏向江哥。
江哥的脸也不比他所知道的那些明星要差,而除开这点,江哥身上有着莫名的魅力,让人不自觉地便会对他产生亲近感。
亲近之后,他对人始终温柔得体的态度,从不会让人感到不适。
原本搬离这里是非常高兴的,但想到之后便没有什么机会再遇见江哥了,元健心中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
“你在想什么?”
耳边突然响起秦哥低沉的声音,元健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也不知怎么,跟秦哥相处,总让他觉得有点压力,甚至比和领导相处还要明显。
难道这就是有钱人的气场?
他说不清楚自己心底的想法,于是匆忙想了想有什么事情要告知秦哥,还真想到一件。
元健掏了掏自己的行李,拿出一把钥匙:“对了,这是江哥放在我这的他家备用钥匙。”
秦哥看了他一眼,微微蹙眉,眸色黑沉,看不出喜怒:“他把备用钥匙都给你了?”
元健点点头:“对,江哥不是出门了吗,就让我帮他给他家阳台种的植物定时浇水,等他回来再把钥匙还给他。不过我现在要搬走了,只能麻烦秦哥替我转交。”
在他的目光下,男人垂下眸子,片刻后点点头,将钥匙收到口袋里:“我记住了。”
第42章 第 42 章
在景阳的生活, 让江又翎久违地找到了从前的感觉。
当然,环游世界和养花晒太阳都是非常舒服的生活方式,也都是江又翎喜欢的生活, 但江又翎承认,在内心深处, 他确实更加喜欢工作——并不是那种为了谋生逼迫自己出卖灵魂的工作,而是做事的时候,能明确他所做的一切是有意义的。
比起之前在寰宇的经历,现在对江又翎更友好的一点是, 他所创造的价值最后都会转化成他自己的利益。
可赝难帰能这就是为别人打工和自己创业当老板的区别吧。
自己当老板还有一点好处, 那就是高度的决策自由, 就比如向员工提供高于行业一半的薪资待遇, 贯彻落实五险一金和双休制度。
这些都是江又翎决定的,理由也很简单——反正他也不缺这点钱, 克扣员工并不会让他变成富豪。
当然,这种慷慨也得到了回报——员工们看起来都还挺喜欢他的。
这是江又翎到公司打了几天卡得出的结论。
“江总,喝奶茶么?”
江又翎弯起眼眸,接过对方手里的奶茶杯,露出个温和的笑意:“谢谢。”
同他搭话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 注视着他的眼睛, 片刻后红了脸:“不……不用谢,江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