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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白如我才不和你沉浮(124)

作者: 病虫木目 阅读记录

“缪力斯,我猜是你的‘厉姐’?她也还在吗?乐队其他成员还好吗?”

缪利斯的信息白浮清是真的没查到。

排查到几个乐队成员,两个停止更新,一个账号弃用,一个已注销,一个不仅注销还清空了内容。

最后可看懂的文字内容停在三月二十八前后几天:

“再也不需要叶子才能飞起来了,飞吧,飞到更高的地方去。”

“你说你想成为一个乐队,但你一直在破坏它。我还记得你提到过捐献,但最后,甚至没有一个完整的身体。现在结果是你想要的吗?”

沈琛说菲利斯就是因为缪利斯死了才死的。

至于另几个乐队成员,还好好的,就是乐队不在了,沈琛和他们上一次联系是在大半年前,忌日。

叶子死后,乐队沉寂了一大段时间,最终还是落得个天各一方的结局。她最不想看到的情节。

她是乐队的主心骨,是他们的金主,是她想要一个乐队,其他人碰巧也觉得OK玩一玩。菲利斯厉厉是她找来的新主唱。

厉厉有音色有外形,但没有声乐知识,技巧也怎么都教不会。所以她从不上舞台,是个“糟糕”的主唱。

“那你呢?你好像不是乐队的,你们到底什么关系?”

沈琛叹口气。

“我从头和你说吧,你之前不是一直追问吗——她本是那个烂村镇的过客。”

“你还记得你和我说过这件事?我以为这种小细节你都忘光了。”

沈琛说:确实,记不太清了,但是好像网上也没有乐队史什么的,没办法,没名气,不是什么人物。

所以,以我为准吧。

菲利斯是有钱人家的傻小姐。

是那种加长跑车开到她身后下来一个人,说“小姐,夫人和先生让您回去了”,这样的人。

菲利斯是她的英译名,她原名唐小叶。

WW省唐氏,黑产起家,关系盘根错节霸据一方,现已洗白,非法业务都已转移去国外。

叶子是私生女,打小出生在国外,所以咱们国家对她来说才是国外——是陌生的故乡。

回到故乡W市时,她十七岁,正值假期,她在城市里转转玩玩,瞧瞧冷门景点和母亲的故居……而来到我的故乡,W市市郊的小镇,纯属偶然。

我们的小镇在一个洞穴景点的沿途,她只是来落个脚。没想到这儿这么穷。

大小姐对着这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很是惊奇。

“天吶!竟然穷成这样!”这样的惊奇。那时她一头染白的长发,在脏脏的风里飘。

她不怕虫子,但是身体怕,她和这儿的细菌很不对付,疹子马上起来了,但她还是对这里充满好奇。

小镇不大,她想转转看,反正有保镖跟着。

就是这样遇到了厉姐和我。

她本名李丽丽,不是“厉害”的“厉”,但是我们都叫她厉姐。

厉厉很喜欢打架,或者说,喜欢打赢的爽快吧,毕竟谁喜欢受伤挨疼呢。

她的打架是和哥哥学的,她有很多个哥哥姐姐,还有弟妹。

因为她家人比较多,学生们有所忌惮;她长得还不错,学校里男跟屁虫多;大哥也喜欢他,他们最开始关系不错,好不热络。

但我遇到厉厉时,他俩的裂痕已经无法弥合了,我么,只不过是让她再多多肯定她的内心。

厉厉看上去冷,打起架来凶,但不适合做领导。要我说,她就是外硬内软那种人,还没有娇娇大小姐叶子坚定。

叶子遇见我们时,我们忙着和另一个帮派厮杀,无暇顾及他人。

刀光血影的暴力冲突,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好的初印象。

但叶子神人也,她坐在车上看完了全程,也不报警也不插手。

打得差不多,对手全部撂倒,我们放完放狠话,收拾收拾准备走人。叶子冲到厉厉身边说“哇你好厉害”的时候,我们还以为是偷袭的敌人。

所以厉厉一个擒拿把她抵到墙上。

我们的墙,是粗糙的红砖和土,磨破了大小姐的皮。

叶子还是笑着说你动作好快啊,像功夫片里那样,高手在民间啊。

厉厉怔了一下。

白色长发飘触脸颊,摸到的手臂皮肤嫩滑,叶子不像打架的人,她便问“你是谁”。

我想说我们得赶紧走,现场不宜久留,可能有人通风报了信。

叶子先开口打断我的话“你可以再表演一下那个吗?”

“啥?”

“就是那个踢腿。”

“什么踢腿?”

如此恰好的,正有人忍着疼站起来扑向厉厉。

目光凶狠,手里抓着锋利的石头。

她身体快意识一步,蹬地,翻胯,抬腿,在空中划出干净饱满的弧,重重砸向对方脖颈。

这结结实实的一鞭让人躺了一周,让那学校也安分了半个月没再伏击我们,还让脸上还沾点土灰的菲利斯当时尖声呼叫:

“你就是我的缪斯!”

厉厉不知道什么是“缪斯”。

叶子说这是艺术家的灵感来源,自己是个艺术家。

厉厉对艺术家一知半解,更不晓得灵感是什么,但是菲利斯笑意盈盈,对她全心全意地好,于是便连带着觉得艺术家和灵感也是极好的东西。

瘫倒一周的男生的医药费,是叶子出的。

壮汉保镖跟着叶子,叶子跟着厉厉,所以她一时间风头更盛,别说学生了,整个镇子都杵她。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借机解决了留级几年的黑哥——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厉厉好像成为老大了?

不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