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前夫对我穷追不舍(51)
“呵呵呵,有我在,你觉得还有他们出场的余地,等着就行了。”茍斯漆只是微微一挑眉,薄唇微微上扬,凤眸微眯,毫不客气冷嘲,表达出自己的不屑。
第七十三 依旧心动
得到茍斯漆的回应,茍慎也是松了口气,有了对方的帮助,他的压力明显会小很多。
当然这同时也意味着麻烦,毕竟茍斯漆了不是什么好相处的主,一切全部凭着心来。
茍慎和对方呆久了,也受过很多影响,不过终究是比不上那个本来的人。
茍斯漆就像是骤雨,来的急且猛烈,你无法捕捉,没有人能够模仿出他,他的一举一动都无法复刻。
不仅学不到精髓,反而画虎不成反类犬。
让人一眼就看出,只是个劣质的仿冒品。
“叮叮叮……”一阵铃声将沉思中的人唤醒,看了一眼屏幕,易尉临倒是有些意外,太忙了以至于他都快忘了对方的存在。
“林宇钦。”按了接通,对面的没有说话,反倒是易尉临首先开口了。
“茍慎。”林宇钦拽紧了自己手中的帕子,看着上面的血迹,他只是笑笑,胸腔中的难受他已经习惯了。
医生说,他已经晚期了。
“怎么了?”茍慎明显意识到对方语气的不对劲,心头一跳,“出了什么事?”
他心中有些复杂,老实说,对于对方,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但是他希望对方好好的。
“没事,就想听听你的声音,”林宇钦曾经也想过远离对方,然而终究是不舍得,拼什么他对对方思念成狂,而自己却只是对方记忆中一个曾经的男朋友这个印记。
所以哪怕是放弃掉国外高超的设备,他也愿意,哪怕是死,他也想记住对方。
青春里面路过的路人,太悲哀了。
就想那个故事里面的主角一样,不过《少年》里面的主角最终于花海中拥抱了自己的爱人。
“林宇钦。”茍慎加重了语气,“哪怕我们我们并不是情侣关系,但是在我的心中,你永远是我的朋友。”
说出这番话,他说的很释然,对于林宇钦,他可以说是怨恨过,毕竟第一次真切的付出了整颗心,最后却得到了狼心狗肺。
“没有其他的可能吗?”听到朋友两个字,林宇钦只觉得苦涩,他想要的并不是这个。
因为曾经拥有过,所以才会不甘心,如果不曾拥有,也不会在减少的时候觉得难受。
“我从一开始就和你说的很明白,”茍慎坐在椅子上,靠在背椅上,他抽起了烟,“我们会是很好的朋友,所以我希望你对我不要有隐瞒。”
“有时候,我会想,你到底是残忍还是温柔,”林宇钦苦笑一声,这种缓和的态度,虽然坚决,还是让他心生期待,觉得自己还有机会,“不过也好。”
不至于让他彻底绝望,毕竟,他曾经以为,他们叫做朋友的机会都没有。
“我倒是不知道我是个温柔的人,”茍慎只是笑笑,有些轻松,“毕竟当初我可是被他们说冷酷无情的人。”
从老叔那里离开后,他还不适应普通人的生活,对于外界都是排斥的。
无论谁都没办法让他打开自己的心扉,除了林宇钦。
在楼台看着少年被风吹得扬起的发丝,清俊的脸庞上一种淡淡的忧愁,相似的孤独感让他觉得心动。
他以为他们是同类,最后才明白,他们就像是数学中的相交线,只不过是短暂的拥有过彼此,就不再会有交集。
所幸曾经拥有过美好,见证过彼此的青涩,年少的萌动,现在想起来,依旧会心动。
“如果回到过去,你会对我心动吗?”林宇钦有些执着,他想要一个答案,让自己安心的答案。
“会的。”没有任何的犹豫,茍慎回答。
那时候的茍慎,一定会对那时候的林宇钦心动不已。
第七十四 叔慈侄孝
不得不说,茍斯漆的效率很高,昨天茍慎才给对方打了电话,今天自己门就被敲响了。
天才蒙蒙亮,因为第二天是周末,不用上班,茍慎就睡得迟了。
本来还在甜美睡梦中的他,就听见自己耳边传来一阵阵的急促的敲门声,咚咚咚就和催命似的。
茍慎还不明白到底是谁会来,毕竟自从和顾南北说清楚后,对方就没有再回来这里了。
对此,茍慎表示挺自在的。
用他的话来说,没有人和自己抢厕所了。
“老叔???”打开门,看着门外的人,茍慎原本迷糊的脑子瞬间清醒,还打了个冷颤。
他这不是冷的,是被吓的。
“老叔来的挺早哈。”挠挠头,看着一身休闲服硬生生被穿成时装秀的人,茍慎打着哈哈,“怎么不告诉我一声,我也好去接您老人家。”
“听着自家侄子说自己陷入危险了,老叔能不来看吗,自家人,没了也能收尸,”茍斯漆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话语毫不客气。
兔崽子,长大了,他的门都不开了。
“老叔真是个贴心人,”对于对方的毒舌,茍慎表示早就习惯了,如果对方那天正常了,他还会觉得是不是换人了。
茍斯漆作为老头子弟弟的老年得子,和他差不了几岁,不过耐不住人家聪明有本事,十几岁就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他可是亲眼见证过对方,上一刻划破敌人血管,下一秒就衣冠楚楚的出现在宴会大厅,笑着分割带血的牛排,并且一脸享受。
年少不懂事茍慎上去问对方,“你是变态吗?”
然后下一秒被教做人,他就在众人惊恐的视线中,被他老爹丢给了对方,自己撒丫子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