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给秦始皇科普法治思想[直播](109)
“至于说商人们发展壮大可能会影响国家稳定,以及大家都去经商没人种地,这种事情也不用害怕。”伍爱华说着:“经商也是需要一定天赋的,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好,总有人赔的本儿掉,尝试过不合适,自然人就回家乖乖种地了。”
“商人发展壮大这事,更是不必忧心,”伍爱华解释道:“我们看历朝历代皇帝的做法,其实就是把国家的钱暂时存在豪商和地方豪族那里,平时就让他们勤勤恳恳积攒钱财,也让他们和他们的子孙享受享受,等到国家需要钱了,不用临时想办法从黎民百姓身上压榨税收,直接找一些豪商豪族的不法之事,把人杀了或者流放了,家产充公,国库就又有钱干活了。”
伍爱华这话一说,天幕下的商人人人自危。
“这事古往今来都是如此,”伍爱华说道:“一般小商人其实不用担心,你赚的那些钱,还不够国家看在眼里,但要是全国排名都靠前的豪商,那就要跟紧国家,国家有需要,捐出大半身家也义不容辞啊!不然你不主动,国家就要主动了。”
“在这方面,大家真的要好好学学我们的智慧女性巴清,人家多有眼色?你看她虽然损失了一些钱财,但是在始皇手底下获得了身份待遇啊!”
BB了半天,伍爱华才回归正题:“话说回来,我们说到汉朝民商事制度,主要是物权、债法、婚姻家庭继承、税收、商法方面的规定。”
“古代的物权,主要是土地,汉朝的土地分为国有和私有,国有土地会被皇帝赏赐给贵族和官吏,但是这些赏赐了之后,也不会变为私有的性质,所以是不能随便买卖的。”
“汉朝物权有个和我们现代非常不一样的规定,是如果捡到东西交给官府,东西又一直没人认领,那么贵重的物品收归官府,便宜的就直接给捡到东西的人。”伍爱华说道:“而且汉朝也有无主物的先占许可,他们在自己家地里挖到古董是可以自行占有,不需要交给官府的,不像我们挖到的古董都归属国家。”
“像是始皇陵,还有汉文帝的陵墓,不都是我们农民耕种的时候挖地深了点,然后发现的吗?”
汉文帝:???我的墓和始皇墓一样被挖了?!
“其实我觉得吧,这是在鼓励把没有后代的坟墓划入自己的土地,然后直接挖坟,东西归自己,地盘用来种植?毕竟挖出来后,你说你就是在地里挖到古董金银,坟墓什么的不存在,官府又怎么验证你说谎?”
“这不是让不尊重亡者的人享受财富嘛?”
伍爱华这么一说,古人就炸了:“无稽之谈!”
“不敬先人!”
“我大汉怎么可能提倡挖坟!”
汉武帝当即下令:“马上把这条律令改了,改成地里挖出来的古董,一律全部归朝廷!”
底下的大臣叩首:“陛下圣明!如此一来,庶民就不会想方设法排查自家地下有无古墓了!”
刘彻闻言,内心又忽然有点后悔,自己是不是下令太快了?其实也不是不可以让庶民们和偷摸干的贵族们先挖一挖,等他们挖出来一些东西之后,再下令,是不是国库又能多一批进账?
不不不,不能这么想,毕竟朕也是有陵墓的……
只是……如果……朕的军马军粮、精铁铠甲、大刀长枪,不都有补充了?
第60章
金口玉言,作为皇帝,刘彻不能出尔反尔。
但是刘彻从小就是个小机灵鬼,不能反口,他还能没办法。
脑子转了个弯后,刘彻就吩咐道:“关于古董怎么判别,怎么监督黎民,如果触犯要怎么处罚,三公会同大司农、廷尉、太常商议确定。”
刘彻这话一说,这事短时间内算是完成不了了。
虽然汉朝没有三个和尚没水吃这句谚语,但是道理就还是那个道理。
首先,三公扯皮谁来牵头至少都能耽误一旬时间。
而后,负责财政税收的大司农还要和太常、廷尉来回确定不同价值物品的判定标准和判刑标准。
哪怕刘彻天天催,能在一个月内搞定就不错了。
待到诏令发布天下,刘彻甚至可以去收割第一波违法人员了。
就在刘彻新下达命令的时候,伍爱华继续说了起来。
“对于汉朝的债法来说,就和现代没有很大的区别了,主要就是买卖的契约和借贷的契约,和之前也基本相同。”
“至于说婚姻家庭继承法,汉朝的婚姻依然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要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六礼,禁止同姓同婚,离婚条件为七出三不去,基本都是我们提及过的内容,非常平平无奇。”
伍爱华说着,又说道:“不过说起来,我想到霍光的妻子好像也姓霍?这难道算是同姓通婚吗?有没有懂的人给我解释一下?”
现代观众立马有人发弹幕了。
【听说是霍光定亲的时候霍家还没有发迹,普通黎民不怎么受到礼教规制】
【明明是因为他们不是一个宗族,所以不存在近亲结婚的情况】
【难道不是因为霍显是一种尊称吗?古代“显”是尊称啊,用了她丈夫的形式记录,大概就是之后朝代的霍夫人的意思?】
【历史上没有霍光夫人的姓,只说她出身卑贱,我甚至怀疑她可能都没有姓氏】
看到弹幕的讨论,霍光无奈苦笑:为什么天幕忽然会关注自己是不是违反了同姓不婚?这些私事,难道会影响朝政吗?
伍爱华其实是想要听听古人的解释,但是后世之人不清楚,汉朝人又沉浸于五任君王的形象和陵墓盗窃的问题,霍光的事又只有他所在朝代关系亲近的人了解,一时还真没人给伍爱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