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道侣逼迫祭剑后(146)
他小跑着,一路穿过林间,甚至忽略了路旁被踩踏过的野草,折断的树干。
朝别回到了族群的居住地。
随后,看到了他这一生都无法忘怀的景象。
夕阳红得绚烂,屋子是红色的,树木是红色的,地面也是红色的,他们怪诞地交汇在一起,似一副晚霞构成的绮丽画卷,浸染过目之所及的每一处。
木屋榻颓,遍地狼藉,他的数百族人倒在血泊之中,有的尚是人形,有的恢复原身,薄薄的皮肉像是一张纸,随着风吹微微颤动。
碾碎成沫的肉,折断的骨,插在身体上的箭,飞扬在空中的零散灰毛。
“啊,”朝别突然说,“我还在做梦啊。”
两只尚有力气的鸟雀从他脱力掌心挣脱,扑腾着翅膀往外飞走,喙里吱喳地叫,煽动一点嗖嗖的风声。
他就站在那里,站了很久,黑烟蔓延到橘红色的天际,那是房屋被焚烧的痕迹。
朝别身体僵硬地走回自己屋子,灶房大锅上的的水还在咕噜咕噜烧,烧了一整天,米肉丢在灶台上,还没来得及下锅。
木然地收拾着满地成碎的父母尸体,从连着胳膊被砍下半截的爪子里发现一块被紧扒在掌中的木牌。
而后手臂一顿,颤抖着从怀中掏出另一块,同样以精湛技艺雕刻出的龙纹玉佩。
朝别瞳孔缩紧,身体血液一瞬间冷却。
即使不够聪明,也能明白究竟意味着什么。
那一瞬间,朝别茫茫然地看着天际,眼中视界变得模糊而昏暗。
他往前走了一步,身形踉跄,扑摔在地。
积攒的无数情绪一股脑涌上心头,躁动,愤然,悲恸,挣扎,无边无际的悔恨不甘,抒发不出的痛苦,一道严丝合缝,紧紧桎梏的牢笼,困住动弹不得的身躯。
朝别后知后觉恸哭起来,喉咙里发出狼族那本该凶戾的嘶鸣与嗥叫。
未成熟的狼犬叫声并不响亮,甚至因为幼齿而有些好笑,似婴儿夜啼,小兽打闹。
朝别蜷缩在地,抱着认出的半只狼爪。
连薛应挽,都感觉到了心口那股犹如被利刃剜开,不停捣碎搅烂的痛楚。
疼得人喘不上气来。
第60章 朝别(二)
那日之后, 朝别在家中足足待了三日。
坐在满是血肉的地面之上,安静看着拼凑不齐的血肉肢体。
屋外日升日落,中途下了一场雨, 冲刷村落的遍地狼藉。
得益于辟谷丹,三日未曾进食不觉腹饥。至第三日末, 才恍然站起身,去到灶房, 狼吞虎咽吃下已然发臭的红肉。
随后浑浑噩噩,走出了族群居住地。
他在林中苟且得生, 抓到兔子, 山鸡鸟雀便直接生扒而食。衣衫褴褛, 头发蓬乱,被入林打猎的村人看到, 还当是野人, 将他痛打了一顿。
随后,朝别咬断了他们的脖颈。
穿上村民的衣物,收起耳朵尾巴,一路往前走, 雨淋日晒, 风吹雨打,一路乞讨,最后停留在一座小城镇。
为讨一口吃食, 在镇上一家酒楼当杂役。
老板见他身强体壮, 沉默寡言,便什么拖地洒扫等脏活重活都交由他干, 每月只给他人一半银钱,若是遇上顾客生事, 便将他丢出去将人教训一番。
直到有一日,来了几个外乡人,说酒楼菜品缺斤少两,争吵之后,朝别依老板所言,将他几人重伤。
本以为事情和往常一般过去,谁知那几人竟是临镇大户人家,亲戚还有在当地官府当差的,几日之后,特意前来要说法。
酒馆老板怕惹事,给朝别塞了二两银子,随后把他交了出去。
那几人带了打手,将朝别压在地上,当街殴打整整大半日,打得皮破肉烂,身无完肤,露着白骨森森,极是可怖。
那伙人散去,朝别一步步爬到无人看到的巷尾,蜷缩成一团。
他摸摸耳朵,似乎有一边已经不再能听见声音了。
*
揣着二两银子,朝别去了下一个城镇。
银子花了一两,剩下一两不知何时被人偷了。
他身上剩下的,只有当初付谨之留下的那枚玉佩,玉佩上的纹路被重重摩挲过一遍又一遍。
他去问过人,别人笑他,这是流云山庄的家徽,怎么,就你,也想去流云山庄?
朝别跟着笑,随后将那人当作了晚餐。
也记住了流云山庄这个名字。
只是时间漫长,最初的仇恨,也在日积月累的磋磨间慢慢变为对活下去的渴望,已经没有力气,也不敢再去回忆当初景象了。
而后风餐露宿,卧雪眠霜。
朝别没有吃的,就去跟别的流浪汉抢,后来把自己卖给了一个武打摊子的老板,在街上表演挨打,能管上一日的饭。
他熬了整整五年。
缙平镇地处五蕴阁所驻百里之内,时常有江湖游士经过,也算得上繁盛。
朝别数日没有吃饭,与人比武换赏钱时,对街醉欢酒楼来了位白衣少年。
少年身负行囊,背后一把雪亮的银色长弓。他听到少年清澈如泉的响亮嗓音:“掌柜,你们这儿最好的酒是什么!”
“那必是我们缙平镇特有的红果酿了!公子且先候着,马上就来!”掌柜一面揽着新客,堆笑着高声呼喝。
新酿启坛,果香与酒香浓郁。
设比武的老板与他约好,朝别要被他手下揍趴下,挨上半个时辰的打,就能多吃两个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