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小聋子嫁给渣攻舅舅后(28)
没反应,看来骨头已经长好了。
牧霄夺侧目看向盛愿,没说话,他应该能猜到自己想问什么。
盛愿看他的眼神有些慌,声音也很小:“……咬咬是我捡回来的流浪狗,医生说它的后腿骨折之后又感染了,只能截掉……房东太太不让我养它,说我和它只能留一个,我就带它出来了。”
盛愿还是第一次在舅舅面前说这么长一段话,说完之后,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牧霄夺在一旁安静的听,出乎意料的发现了小孩儿倔脾气的一面。
盛愿头上还顶着自己刚刚盖上的毯子,老老实实的没敢拿下来。
他本意是让盛愿擦干身上的水,显然他没理解,这幅木木的样子有些笨拙的可爱。
牧霄夺坐过去些,宽大的手掌罩在毯子上,手指轻柔的揉着他的头发,任由布料吸走他发丝的水珠。
头顶陌生的触感令盛愿身体一僵,连呼吸都停止了,仿佛一座凝固的雕像。
可雕塑没有心脏,也不会有这样剧烈的心跳。
牧霄夺注意到他的脸颊有些红,手背贴上他的额头,温度有点高,小孩儿身体底子差,估计是又淋雨又吹风,折腾发烧了。
盛愿在他温柔的触碰中渐渐放松下来,僵直的身体也松懈力气,慢慢调整自己的呼吸。
他闻到舅舅身上清淡的松针冷香,透着一股寂寥的寒意,与他没还回去的大衣和西装是同一种味道。
“……舅舅……您能收留我一段时间吗?”盛愿深深埋着头,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敢开口问出这句话。
可事实就是如此,他现在的确没地方可去。
牧霄夺将打湿的毯子随手扔在座椅下,垂下眸子,看到他的手指不安的捏着毯子一角,好像害怕会被人随时扔下车一样。
牧霄夺想起自己当初带小孩儿回盛家时,他也是这样屁颠屁颠寸步不离的跟在自己身后,手指紧紧攥着自己的衣角,怎么甩也甩不掉。
他那时才六岁,刚离开妈妈,就跟着一个陌生人来到了几千公里外的异乡,应该也是害怕被抛弃的吧。
他在这样记忆重叠的时刻,一如从前那般,把盛愿手中紧攥的布料抽出来。
不同的是,他这次覆上了自己的手。
五指收拢盈盈一握,牢牢扣进手心,什么都没说,又好像说了很多。
盛愿眼底一热,就在那么一瞬间,他再也包不住自己的眼泪,滚烫的一颗,砸在他们交握的手上。
车一路向远方开,路的终点是家。
这个春天是多雨的,晚风繁荣,路也泥泞。
牧霄夺在云川最后的暴雨夜,捡回了一个小聋子和一只残疾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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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能带走你所有的苦恼,你的不安会随风消散吗?
如果你能成为我苦海的落幕,我能否活在新的阳光下?
倘若我问心有愧,倘若你心甘情愿。
第15章
傍晚,夕阳飘洒。
坐落于静湖湖心的壹号公馆四面环水,背靠广袤的草场和冷杉树林。远远望去,仿佛一座置于密林深处肃穆的教堂。
鸽群从门廊下斜飞穿过,跟随着下沉的光线纷纷回巢,洁白的鸽羽描着一圈淡金,落在满目白玉色的雕花建筑上。
缠着纱布的手指轻轻推开窗,裹着冷杉叶子和蘑菇味道的清新空气瞬时涌了进来。
前几日,云川气象局公布,这场持续二十几日的大雨终于迎来了停歇,这也是云川近五十年来最多雨的春。
朗日天晴,雨季终不再来。
盛愿从窗棂上拾起一根鸽羽,安静的站在窗口下吹风,晚霞在他的脸颊镀上一层清莹的微光。
从这个位置,恰好能看见金色湖面上漂浮的天鹅,站在楼底喂食鸽子的老管家,还有在他脚下蹦蹦跳跳捣乱,抢面包渣吃的咬咬。
盛愿真的在壹号公馆住下了,带着他的小狗。
鸽子简直烦死了这只嘴馋的多动症小狗,扑扇着翅膀啄它屁。股,咬咬被追得嘤嘤惨叫,夹着尾巴往老管家裤筒里钻。
盛愿在心里偷笑它,不自量力。
老管家忙拎着后颈把它抱进怀里,似有所感的看过来,眼眸昏沉,含着笑意。
他做了个右手食指向下指的动作,意味太阳下沉,紧接着竖起大拇指。
——下午好。
初学者的手语动作往往是教科书级别的标准,盛愿的嘴角轻轻勾起一抹笑容,朗声回道:“下午好,黎叔。”
自从先生把小聋子捡回来,妥善安置在庄园后,短短几日内,壹号公馆的所有佣人、厨师和管家都学习了基本的手语动作。
诸如“你好、再见、需要我帮忙吗”之类的日常用语。
难为管家先生一大把年纪,还得记住这些动作。简单的还行,稍微复杂些就乱成了一锅粥,只见他表情认真,对着盛愿一板一眼比划了个四不像。
还好盛愿脑瓜聪明,半蒙半猜看懂了一些,歪头问他:“您说……有我的信?”
“……这个年代,怎么可能还有人寄信呢?”
管家拍拍胸脯:“信叔。”
——因为是叔亲自放进去的。
盛愿半信半疑,旋踵离开窗前。
他轻飘飘的穿越莹白色的走廊,步子宛如蜻蜓点水,三两步跃下庄园前的几层台阶。
晚风吹拂起他浅色的发梢,深沉的暮色落进少年的眸,化开,荡起柔软的春水。
这个年轻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唐突的闯进了庄重刻板的庄园,他无疑是格格不入的,却也仿若电影中一闪而过的美好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