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带球跑文学里的那个球(113)

作者: 宙琉璃 阅读记录

朱卿月负责实践农学,而朱陶宁这个一直辛苦给成华集团打工的童工,因为效率奇高提前完成了所有工作,则是来享受田园时光。

第55章 第五十五章

“你要种地?”一位东北大哥在打量完朱卿月以后, 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今天是朱卿月母女来到先锋村的第二天。

昨天晚上到的比较晚,她们就在附近镇子上的旅店落了脚,今天早上才进村。

考虑到安全问题, 朱卿月没有选择太偏僻的村落,从虎山镇到村子不过半个小时的路程。

当然, 偏僻的地方经济一般都不发达, 土壤也不好, 这也不符合朱卿月的要求。

在来之前,朱卿月就提前联系了先锋村的村委会。当地有扶农计划, 她捐了一笔钱, 然后提出了自己想来这里种地的想法。

这位发出疑问的东北大哥,就是村委会的工作人员, 任光远。

任光远知道有个女商人给村子捐了钱,但当时沟通的时候是在电话里说的, 任光远并不知道朱卿月长什么样。

甚至因为种田是个辛苦活,他下意识以为这位女商人应该是个很壮实的女生。

可是看到朱卿月以后,他下巴都惊掉了。

“美女,不是我说啊,你想好了吗?你要种地呀!”任光远的重音放在了‘你’上,然后委婉提醒:“种地是个特别特别辛苦的活儿,而且风吹日晒的,真的……真的特别辛苦!”

倒也不怪任光远这么大惊小怪,朱卿月作为玛丽苏言情小说女主, 模样当然是非常符合时下白瘦的审美的。

她的个子不算特别高,大概165, 但体重却只有92斤。是那种上镜都很瘦的身材,现实中就是风一刮就倒了。

她还特别白, 白得好像从来没有被太阳晒过一样。脸长得虽然不像未成年那么夸张,但也是偏幼态的精致。

总而言之,朱卿月的形象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女明星,跟种地实在是搭不上边。

朱卿月自从觉醒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而且独立意识越来越强,她现在已经听不得这种带有刻板印象的话了。

更何况,她只是看着比较瘦而已,她在后厨忙了那么久,怎么可能没点力气呢?

“对,就是我,要种地。”朱卿月也强调了‘我’这个字,“我不仅要种,我还要这一季都待在这儿。”

现在是四月,如果一直待到秋收,那就是整整五个月的时间。

任光远嘴上不说,但表情已经暴露了他的真实想法。

他不信,也不屑。

这都不是人可不可貌相的事情,是面前这个女人真的太瘦弱了。

人胖瘦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有没有肌肉也能看出来。

虽然面前的人穿着长袖长裤,但都这么瘦了,怎么可能有肌肉呢?

这个女人明显就是平常也不怎么运动,饭量还很少,拿起来锄头都成问题。

不过朱卿月给扶农计划捐了钱,也是帮了他们,还是要尊重一下的。

所以任光远只是露出了不屑的表情和神态,嘴上还是说着佩服和加油。

朱卿月抱起胳膊,“您要说什么就直说吧。”

任光远干笑了两声,“没什么,就是……尊重你的想法。”

朱卿月没说什么,而是四处看了看。

办公室的角落里堆着几袋大米,不知道为什么这里会有粮食,但是个很好的自证方法。

朱卿月直直朝着那几袋大米走去,手上用力,一袋大米就扛到了她的肩膀上。

任光远看着,下巴都快惊掉了,“我去!那是一百斤的大米!”

朱卿月微微一笑,左手将大米固定在左肩膀上,然后另一只手又拎起一袋大米,扛在了自己的右肩上。

这一幕十分滑稽,一个瘦弱得像竹竿一样的白瘦美女,两个肩膀上各扛着一袋儿百斤的大米,颇有一种林黛玉倒拔垂杨柳的美感。

任光远说不出来一句话,因为他的下巴已经掉到了地上。

不是,两百斤的大米,他扛着都有点费劲,这么瘦的姑娘,就这么扛起来了?

其实这对朱卿月来说也有点费劲儿,只不过她憋着一口气,力气好像都比平常大了一点,所以就顺利扛起来了。

展示完以后,她立马把大米放到地上,然后拖着归到原位。

朱卿月揉了揉自己的胳膊和肩膀,这个时候,任光远也终于回了神。

他有些结巴的问:“不是,大妹子你……”

朱卿月说:“忘了跟您自我介绍了,我是靠餐饮起家的,刚做生意的时候,天天在后厨颠勺。”

任光远:“?”

任光远:“那你咋么这么瘦?”

朱卿月摊手,“我也不知道,我的体重好像就固定在这儿了,多吃也没用。”

任光远:“……”

草!这就有点让人嫉妒了!

任光远清了清嗓子,“行,那……那我带你去看看地吧。”

一个村子里每家每户的地都是有数的,朱卿月要来体验种地,任光远就把自己家的地匀出来一部分给她

任光远家有六十亩地,本来他是打算匀十亩地出来的,可看到朱卿月本人以后,他决定多给点。

不过朱卿月的意思好像是不用太多,所以最终还是敲定十亩。

任光远先带着朱卿月到自家的地去看,给她大概比划了一下十亩地的范围。接着又带着她回了自己家,给她介绍了一下自己准备的房间。

“我给你腾出t来了一间屋子,种地得早起,你还是住在附近方便。而且镇子上的旅店也不是啥五星级大酒店,住着也没那么舒服。你不是还带了个小孩吗?以后你俩就住这儿就行了。”

上一篇: 奇怪的杂货铺 下一篇: 当李华穿进无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