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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世的左边等你(人鬼情系列之一)(30)

渐渐我练得一手烹调鱼虾菌菇的好厨艺,也学会怎样把吃不完的兔肉割下来挂在洞口风干以备后用。

我们俩就像妹妹鸟传说中的那对兄妹,依山吃山,傍水吃水,与自然化为一体,过着完全与世隔绝的日子。

生命回复到最原始的状态,我们的需要并不比一朵花儿为多,不过是水、阳光和空气。

早晨,他为我采来带露的野花,三弯七扭编成一个开花的头环。很美,有种神话的色彩。我本能地心动,可是迟疑地不肯伸手去接。他恼了,将花环丢在地上,提脚欲踩。我忙忙喊“不要”,迅速拾起,戴在头上。他立刻便笑了,眼中掠过一抹狡黠,像个计谋得逞的坏孩子。

我心里一动。他对我倒是的确不错,而且,在他的内心深处,也依然珍藏着美好与童真,也依然有一丝不泯的人性吧?

现在我清楚地知道钟楚博对我的在乎,它体现在所有的细微之处:一只烧得焦嫩可口的野兔腿,一束罕见的新鲜野花,一捧黑得发亮的最饱满的桑椹,都和吃喝有关,直抵生命的最核心处。

食物是大自然给予的,快乐也是,还有爱。

在我们洞房的顶部长着一棵老松树,根部暴露在地面,像枯老而有力的手指,深深地抓进岩石的缝隙中。树上有鸟儿筑了巢,每天吱吱喳喳地飞进飞出。我们打麻雀,掏鸟蛋,可是不招惹它们。因为感觉上它们不只是鸟,而是我们的邻居,是熟人,朋友。

在原始的山林中,人们对于温情的需要超过任何有形的物质。

一天中,最喜欢做的事仍然是看夕阳。每当黄昏来临,我就什么也不做,爬到山峰最高处,坐在石头上看夕阳在山峦起伏间轰隆隆滚落。那壮美的一刻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我可以从夕阳西下一直呆到星辰满天,然后猜测哪一颗星是我的归宿。无言的夜空下,大地变得温柔而神秘,一切仿佛都被赋予了另一种意义,那是我们这些渺小的人类所不知道的。

但是如果这一天阴雨霏霏,我就看不到落日,可是也不会伤心失望,因为那意味着布谷鸟会叫。在细雨中,山深处,一声又一声,“哥哥!哥哥!”无限依依。那时候,我就会想起以然。如果可以同他再见面,多想也当面喊他一声“哥哥”。古往今来人们发明了多少对情郎的昵称,可是我现在觉得,还是这句“哥哥”最质朴也最亲切。可是,我还有机会活着同以然重逢吗?

想起那些曾经的口角与眼泪,现在才知道那时有多么奢侈。如果早知道相聚的时光原来如此短暂,而缘分是这样脆弱的一回事,我一定不会再那样任性,随意地把执手相看的时间消耗在无谓的争吵与猜疑里。

眼泪落下来,我觉得凄怆,却并不孤独,因为山里所有的妹妹鸟都在为我哭泣。

山中无岁月,我渐渐不再知道进山的准确日子。

总有一个月了吧?因为我看到漫山遍野的花都开了,树梢上结满红红绿绿的野果,有酸有甜。当然,也有的可能有毒,不可以随便尝鲜。最简单的一种分辨方法,是把果实捏碎,涂在手上,颜色鲜艳可以充染料用的,多半有毒,汁水丰富且一洗就掉的,则相对安全。

钟楚博的军用手表上有清楚的日期显示。但是我不问,也不关心,因为已经没有意义。

很久以来,除了他之外,我没有再见过一个人。

刚进山的时候还惦记着逃跑,可是跑过一次,穿过了一片树林又一片树林,摔倒了一次又一次,却越跑越心惊,最终迷失在遮天的林木中,再也找不到归路。我跌坐在树下痛哭起来,哭完了抬起手擦眼泪,却发现钟楚博站在我的面前。原来,他一直在后面跟着我,却不肯露面,存心看我笑话。

那以后,我彻底放弃了逃跑的念头,认命地把自己当成山林的一部分,只当从出生起就在秦岭中生活,也只等将来老死山中了。

几十天住下来,那大树,那河流,那野花,都已经成为我的朋友,让我不再仓皇。生命中只要有了它们便已富足,再别无他求。

不为果腹而奔忙的时候,我尝试移植野花,因为酷爱在花香中醒来的感觉,却又不忍心采摘那些沾着露珠的鲜花。我将那些花连根带土挖出来种在我的洞口,可是不知为什么,同样的阳光,同样的山地,移植的花却很少能继续生存下来的。我觉得伤心,钟楚博安慰我:“那些花,朝生夕死,你就是不采它们,它们也活不了几天。”

我反驳:“可那也是生命。花也会疼,会留恋的。”

钟楚博不语。我忽然省起,这是一个杀人犯,连人的命都不懂得珍惜尊重,又怎么会在乎一朵花儿的生死呢?我可不是在对牛弹琴?

但是我错了,他似乎真的很感动,而且非常有攀谈的兴致。他在我身边坐下来,一边帮着挖土,一边缓慢地说:“你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子,又柔软,又坚硬。”

“柔软?坚硬?”我啼笑皆非,“哪有这么形容人的?”

“可我就是这么感觉的。你很善良,又敏感又伤感,动不动就为花儿啊鱼啊的发脾气掉眼泪;可是发起火来又凶得不得了,被我绑到山里来,也能安之若素,在这样的环境里还忘不了自得其乐,忙着跟花儿鸟儿们交朋友,这种勇敢,在城里女孩子中很罕见呢。”

我有些脸红起来。没想到他从来不讲恭维话,一旦夸起人来竟是这么肉麻。

不过他说的是实话,我的确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深刻地体味到大自然的真实含义,也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热爱它依赖它。早晨的鸟鸣,中午的溪流,黄昏的落日,都是我无尽的财富,都令我沉醉流连。

然而,就在我对人类的概念已经日渐淡漠,死心踏地地把自己当作秦岭中的一棵草的时候,一个意外的发生又重新唤起了我作为一个人的渴望,对文明和城市的渴望。

那天,我们从溪边捉鱼回来,走进山洞时,我忍不住惊叫了一声。

很明显,有野兽造访过我们的“洞房”,只见洞里一片狼藉,睡袋被扯碎了,锅碗筷碟散落一地,油盐酱醋翻倒过来,最惨的,是盐罐打碎了,白花花的救命盐散落一地,淌在水里,化为乌有。

我当然明白,野居的日子里,食盐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钟楚博与我面面相觑,许久,吐出一个字:“偷!”

“偷”,是一个“人”字加上一个“俞”字,是人与人的对抗。

换言之,我们的猎食对象不再是榆钱儿桐花或者小鱼小虾,而是人。

因为只有人才会向我们提供油盐酱醋一应调料。没听说鱼虾可以自动把自己烹调好了送上桌的。

秦岭是少有的在深山处还有人家耕种的野山,每天到了下午,我们躺在野地里,都会远远看到炊烟直上,大约有十来家的样子。

早晨天蒙蒙亮的时候,也会远远听到几声鸡啼。

但是一家同一家都隔得老远,正所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钟楚博说:“想找到住家很简单,朝着炊烟的方向走准没错儿。最麻烦的是狗。山里人家没有不养狗的。不过没关系,现在正是农忙季节,估计上午的时候农人都会下地干活,多半会带着狗走,那是我们行动的最佳时机。”

“可是怎么知道屋里有没有留人呢?”我问。

“你可真笨。看看院门有没有插销不就知道了?”

终于又要同人打交道了,我不禁感到兴奋与忐忑。

我们早上出发,一直走到大中午的时候,才来到第一户人家。

院门果然用一根横棍插着销。

钟楚博向四下看了看,拉着我很从容地走过去把插销拔开,推门而进。我的心“怦怦”地跳,要知道,这可是作贼呀!

但是四周实在太静了,静得足以让人忘记行为的本质,而只把它当成一次历险。我新奇地看着院中的碌碡,水井,还有猪圈,这还是我第一次走进一个真正的农家,只觉眼中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这一切在小说和电视中都似曾相识,陌生是因为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真的亲临其境,那感觉,就好像无意中走进了电影片场,完全没有真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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