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我在迷雾世界当众神之主(137)

作者: 云里里 阅读记录

不过并非受到其他超凡能力影响就会立刻陷入冲突之中,只是当影响深刻到一定程度才会如此,所以许秩并不是打算让【飞蛾】植入完成便立刻陷入沉睡,而是要让其稍微起些作用,让植入者对她感到亲近后才开始沉睡。

这种程度,还不至于引起冲突,也不至于彻底影响对方的心智以至于陷入冲突之中。

许秩对这些人植入【飞蛾】,暂时只是当个保底措施使用,现在的【飞蛾】虽然能力也相当不错了,但还不够完美,或许,再升升级,就会能更完美的控制他人,即使彻底沦为许秩的傀儡,也不会失去自我,还能继续晋升。

那才是许秩所期望的。

许秩对于将【飞蛾】这样的定时炸弹植入“自己人”体内完全没有一点压力。

毕竟,只要他们不令她感到失望,她也不会启动这颗“炸弹”。

她也没做什么,不过是让居民们更加信任她,更愿意听从她的命令罢了,这应该不是什么坏事。

检查完超凡等级提升后自身的情况,许秩又拿起游戏机问了问:“怎么我的进化等级还是没动静?”

“这东西到底要怎么提升?”

【你与眷族不同,你的进化等级不是靠超凡能力提升就可以堆上去的,那是更为本源的提升。】

“听不懂,说明白点。”

【……除非你在这条路上走到了某个位置,你的进化或许会提升,除此之外,全看机缘亦或者你自己。】

听懂了,但只有一点点。

这个机缘和自己,实在太谜语人了。

但许秩已经相当了解旁白了,话说到这里程度,再问也没用了。

【但。】

旁白忽然再度开口。

【你如果已经决定去往市中心解决你身上的问题,或许,在那里,你有机会可以提升自己的进化等级。】

许秩灰色的眼眸动了动:“这市中心,还真是个好地方啊。”

怪不得那群异种守在那里,恐怕真的有什么不得了的好东西。

“现在,我可以再去一次午夜了吧?”

许秩并不打算把事情拖延下去,而是打算尽快解决,毕竟她也没什么想要成为大主教的愿望。

【可以,你刚升级,体内蛾属性气息最为强烈,完全压制了杯,此时进入倒是刚好。】

【但你要谨记,进入午夜之后,不可主动探寻你体内属于杯的力量,见到任何与杯相关之物,避开。】

【如果有任何存在嗅出你身上属于杯的气息,立刻回头,跑!】

【这次,不要用灯属性核心,用蛾。】

许秩多少能理解旁白为什么要让她用【蛾】属性,是为了更好的遮蔽她身上【杯】的气息。

【不过,失去了灯的庇佑,午夜中的危险剧增,你能停留的时间也更短,哪怕你如今变强了,但半小时之内,你必须出来,无论有没有收获。】

【另外,午夜之中,可能存在诱惑,但你要区分仔细,什么是真正对你有用的,什么又是无用且危险的诱惑。】

【保持清醒,做出正确的选择。】

最后,旁白留下这样一句话。

而这句话,在她进入梦境时,旁白也曾数次提起过。

“这点倒是一样。”

“放心吧,我对保持清醒这件事已经很有经验了。”

距离午夜降临还有一些时间,正好,她可以先在【锻造】处制作出一批【飞蛾】灯。

第115章 风雨飘摇

只是普通的灯里面装一只飞蛾,倒是不需要用多难搞的材料,一些普通的原材料加【蛾】属性核心以及许秩的【飞蛾】就能制作成功。

许秩一口气做了几十盏,随后打电话叫来了仲灵凡,让仲灵凡带着她亲自在居民区中心圈最关键的位置以及进出入的地方都布置了这些【飞蛾】灯。

仲灵凡显然很好奇这灯的来历,许秩也直言不讳道:“是我的超凡能力,作用大概类似警戒,不过没办法搞到太多,你就放在最要紧的位置吧。”

话里的真伪仲灵凡无法分辨,但她更不能质疑许秩。

布置完,许秩还加了一句:“如果遇到你觉得非常紧急的问题,你处理不了,我也不在,你就打碎一盏灯。”

她会立刻感应到,并且派遣速度最快的眷族赶回去,以及,可以立刻发动【飞蛾】的能力对那个范围内造成混乱,紧急情况之下,应该会起到作用。

布置飞蛾灯时,许秩和仲灵凡一路上遇到了不少人,他们见到仲灵凡便会问好,但目光却不由自主落在许秩身上,其中大部分人都能猜到许秩的身份,少部分即使没意识到,也会因为是跟在仲灵凡身边的人从而对许秩也多几分尊重。

“现在人这么多吗?”许秩有些意外。

她其实对居民区的变化一直没有太大的概念,但现在随着仲灵凡四处走了走,便发现确实今时不同往日了。

除了白天依旧天色模糊,雾气缭绕外,如今的居民区竟有了几分和平年代的模样。

当然,这也仅限于居民区内。

“这里有过连房租都交不起的人吗?”许秩问道。

“有的。”仲灵凡点头。

人多了,难免里面会出一些废物。

“那你怎么解决的?赶走了?”

许秩觉得仲灵凡应该不会直接把人赶走。

果然,仲灵凡摇摇头:“自然是让他签订一份契约,用自身的劳力与超凡能力来抵债。”

仲灵凡这句话说的简单,但这份契约显然不是和平年代那种契约能比的。

仔细一想,便会察觉到签订这样一份将自身完全交付出去的契约,还不如去咬着牙试试猎杀变异动物获取核心交租呢。

上一篇: 我们的爱到此为止 下一篇: 我家道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