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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念离魂(人鬼情系列之十)(13)

这一天,便在陪小金逛街中度过了。挽臂而行时,会不自禁地想,不知道晚上他们同床时,玉米是睡在她这一侧还是那一侧,那时他的胳膊碰到了她的,也就是和我在清淡地接触了。

选好了窗帘、床单,又顺便帮她多选一套餐巾椅垫、甚至配套的电话盖巾,我便又陪她回家大扫除去。

那可是真正的大扫除。没有想到有保姆的家庭也会脏成这样——沙发底下、电视柜下面、冰箱背后……所有的死角都藏污纳垢。臭袜子、玻璃球、牙签、杯垫……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也不知是何年何月掉进去的。它们和蛛网纠结在一起,形成一个个小小的狰狞的修罗场。

小金一边清理,一边对保姆嘀咕:“你成天都说收拾家了,可怎么把家收拾成这么个样子?这都脏成垃圾场了。我每月给你工资,你让我天天睡在垃圾堆里。”

保姆辩解着:“怎么能怪我呢?我天天要买菜、烧饭、带宝宝、拖地、洗衣服……我要干的活儿多着呢。那些地方平时又见不到,总不会没事天天把冰箱搬开来打扫吧?再说了,我一个人也搬不动呀。”

小金火了:“这么说你还有理了……”

我不等她把话说完,就赶紧拖了她进卧室去休息,安慰着:“别在气头上说话,现在好保姆难找,你把这一个赶走了,麻烦会更多。你休息一会儿,我倒杯水给你。”

小金叹息:“你说得没错,现在的保姆,脾气比千金小姐还大。真想念以前买卖人口的时代,要是下人不听话,就可以绑起来打了。”

我笑起来,转身出去,那保姆已经沏好了茶在等,递一杯在我手里,小声抱怨着:“麻烦你拿进去给她吧,我要不是看在工资份儿上,谁要侍候她那脾气?整个儿一黄世仁他妈。”

我忍不住又笑,这一对主仆,也算是旗鼓相当。

把茶交到小金手上时,心中忽然掠过异样的感觉——此情此景,何等熟悉。多少描写三四十年代的旧电影中演过的,妾侍入门时,要向正妻奉茶,尊称大姐,自居仆婢。

我的身份,比那位保姆更加不如,甚至连一份工资都没有,还要免费替人家洗地、敬茶。

“红颜,你怎么了?”小金笑嘻嘻地推我一下,“累傻了?怎么发起呆来?”

“没事儿,我去把窗帘挂起来。”

又忙一阵子,总算把家里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焕然一新。那对主仆显然是常常斗嘴惯了的,只这一小会儿功夫,好像已经忘了刚才的剑拔弩张,嬉笑着议论:“嘿,真变样儿了。还是这几件家具,稍微挪两下,屋子敞亮多了,就跟重新装修过似的,先生回来要认不得家了。”

我抱着一杯茶,静静地欣赏自己的手笔,无端感慨。这是玉米的家哦,他的卧室,他的客厅,如今,挂着我选的窗帘,铺着我选的床单。

就在这张床上,今晚,他们夫妻将呼风唤雨,小别胜新婚。而我,将和这条床单一样,无声地哭泣。

我走进洗手间,将自己的眼泪印在毛巾上。这是一条男用的迪奥毛巾,今天晚上,当玉米用它揩面时,他会感觉到我的心碎吗?今生今世,我可有机会亲手布置我们自己的家?

欲望的城市里,两个人是缘,三个人是孽。

玉米,我和你,注定是一场孽缘。

回到店里时,已是黄昏。

晚霞如锦,轰隆隆地铺满了西天,然而看在眼里,那艳丽却有一种绝望的凄美感,是秋天最后的枫叶,是炭火每到红时便成灰。

我看着天边的锦霞,想像着可以拿它裁一件什么款式的衣裳。看看时间,玉米应该已经到家了。玉米,哦玉米,他又和我站在同一个城市的土地上了。他站在那个由我亲手布置过的客厅里,会于空气中嗅到我的爱意吗?玉米,此时此刻,我多么想见到你,一分钟不耽搁地飞奔到你的身边,投入到你的怀抱,与你抵死缠绵。

但是,你在小金的身边,在自己的家里,在庆祝你们的小别胜新婚。你的心里眼里,哪还会有我的位置?

也许黄昏总是叫人伤感,不能自已;也许我的想念太过强烈,终于崩溃;也许,我是想用一种激烈的方法让自己死心——与其这样抱着希望谦卑地等待,不如迎着失望决绝地放弃。

忽然之间,不顾一切地,我抓起电话,拨出了那个刻骨铭心的号码。即使他拒绝我,即使他的声音怎么样冷淡也好,即使他会对我生气,也都顾不得了,我要立刻听到他的声音,我要提醒他,这个城市里,还有我这样一个人存在着。

铃声刚响三下,他立刻接了,劈头就说:“你在哪里?我正想打给你。”

我的心一下子就散了,仿佛一阵轻烟,袅袅摇摇,忽地被风一吹,淡得没有一点儿力气。

“我……我在店里。”

“等我。等一下我去接你,请你吃饭。”他不等我回答,又补上一句,“我知道一个地方,你一定会喜欢。准备一下,等会儿我会去接你,好么?”

我可以拒绝吗?我能够拒绝吗?我舍得拒绝吗?

除了说“我等你”,我还能回答什么呢?

我等你。

几乎从认识他开始,我们的关系,就一直是“我——等——你”。而我甚至不知道,我到底可以等到些什么?一次见面,一段情缘,一场约会,还是一生的错误?

我决定不要想。

我就要见到他了。只要见到他,我便是快乐的。

荆棘鸟把自己的心口插在花刺上的那种快乐。

他今天才刚刚回来哦,他用什么理由瞒天过海出来见我?大概会骗小金说是有要紧生意,要同客户见面吧?原来在我最渴望他的时候,他也一样地想着我。

我心狂喜,充满了感恩的情绪。

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就好像天天在过感恩节,又像是穿苏格兰裙、戴野花环,手里还握着一杯陈年红葡萄酒,坐在熊熊燃烧的壁炉旁边,双眼微醺。

那种美,像梦境多过现实,即使身在其中,都仍然不能令人置信——除了爱,我并不能有第二种情感来形容他。

然而这爱,有多么罪恶和屈辱——有多么罪恶,便有多么快乐。

愈堕落,愈快乐。

当他驱车带我来到郊区度假村的“桃叶吧”时,我有些恍惚。

那是一个橡木装饰的木屋——也许不是真的橡木,而只是装作橡木的样子罢了。我看过很多装扮成树墩的垃圾筒,也许这只是一个乔装得更认真的大垃圾筒。

我们走进去,屋里吊的是煤油灯,用手摇唱片机播放音乐;椅子果然是有年轮的树墩,感觉自己好像坐在垃圾箱上;靠南装着壁炉,有炉火——是真的炉火,有光而且有热度的炉火。而我们的座位正在那壁炉旁边,显然是提前订位,因为我们刚落座,侍者便捧上了用冰桶镇着的一瓶一九九○的勃艮第葡萄酒。

一切,一切,正如同我向往的那样,也因此愈不真实。

而这一切中最不真实的,是英俊得不像话的玉米,他在壁火和烛光的映照下向我举杯,他问:“为什么不说话?”

“因为快乐得说不出话来。”我对他展开最妩媚的笑容,“我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真会有这样一个地方,有这样一个壁炉,有这样的唱片,这样的酒,还有,这样的……一个你。”

哦,我是多么喜欢和他在一起,喜欢和他一起享受到的一切,每时,每刻。

他的脸上突然显出一丝难色,我们碰杯、闻香、品酒,然后,他低下头,再抬头,开始演说。他的声音一贯磁性、动听,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艰涩难懂过。他说:“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在想,这样的女孩子,是应该生活在十八世纪的法国庄园里的,因为你有那样一种高贵的情致,像一幅雷诺阿的画。可是又想,法国怎么会有好的丝绸呢?该把你放在中国的唐朝才对,或者更早,至少……在我还有能力改变命运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