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多功能侦探社(167)CP+番外

作者: 俟命 阅读记录

“这在副本里不是很常见吗?你还没有习惯吗?”

“常见是常见,可这里是……算了。”

周清雅摇摇头,没有把话说完。她拉上窗帘,准备回到门边坐下。宋晓雯拉住她:“你去睡吧,换我守着。”

“不用了,我不困。”

“就算不困也要睡,现在可是在副本里,你不保持充足的精力,晚上怎么去完成游戏?”

宋晓雯说得没错,周清雅便准备在床上躺一会儿。

她本以为自己睡不着,可没想到脑袋刚一沾到枕头,立刻进入了睡梦中。

可她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一直在做噩梦。

手机的提示音将周清雅吵醒,醒来后,她觉得全身的衣服几乎已经完全被冷汗浸透。

宋晓雯打开了灯,此时正坐在椅子上看手机。

见状,周清雅也拿起手机,打开了游戏发来的那条消息。

“恭喜诸位活到现在,今天的游戏即将开始。以下是游戏规则:

今天你们将和两个厉鬼一起玩打沙包游戏。

两个厉鬼分别站在两边,相距十五米,所有执行者都站在他们中间。游戏开始后,厉鬼将会向执行者投掷沙包,若执行者被沙包击中,则出局并接受惩罚,若有执行者可以用双手接住沙包使其不落在地上,则可以多一条‘命’,这一条‘命’可以用在自己身上,使自己在两次被砸后才会出局,也可以用在出局的执行者身上,使其免受惩罚,并回到游戏中,获得‘命’的次数不限。

若执行者全部躲过沙包,则厉鬼捡起沙包后继续投掷,全体执行者持续半小时均未出局,则执行者获胜(若有执行者出局但被救回,此条件依然生效,且不重新计时);若执行者全部被砸中出局,则执行者游戏失败。

游戏共七局,执行者连续四局获得胜利可完成游戏。

若未完成游戏,则明天继续这一游戏。

游戏于十分钟后开始,请提前做好准备。未及时到达游戏场地的执行者将直接抹杀。”

果然是这样。同第一个游戏相比,第二个游戏难度增加了不少。这次完成游戏的条件有些苛刻,执行者不仅要获得四局游戏的胜利,而且还必须是连续四局。

第107章 活人禁入(五)

执行者获胜的条件是连续半个小时不被砸中,这就意味着他们至少需要连续两个小时进行高强度的躲避运动。

先不考虑其他执行者的体力如何,这个游戏最考验的其实是执行者彼此之间的配合。

持续半小时没有执行者出局,这个条件看似很难达成,但实际上破解方法也很简单。

周清雅注意到,这个这个游戏与她小时候玩过的那个游戏规则几乎一致,都有接住沙包得到一条“命”的规则。

这样就好办了,这条规则的存在,将游戏难度降低了几乎一半。

如果操作得当,而且其他执行者愿意配合,那么周清雅有把握在前四局游戏结束时彻底完成这个游戏。

幸好游戏规定救回执行者后不重新计时,否则就算把人救回来了,剩下的人也没有力气再躲了。

宋晓雯看着周清雅。

“这个游戏很需要我们配合,我们两个肯定没有问题,就是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想的。”

“先出去吧,去和其他人聊聊。”

走廊又变了样,走廊两边相对的两间房之间距离变得极远,周清雅目测这距离有十几米,而楼梯口到走廊尽头之间的距离也有二十多米的样子。

整条走廊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运动场。

楼上变成了这样,楼下呢?

周清雅探头向下看去,却发现什么都看不见

楼下也被笼罩在了那种黑暗中。

宋晓雯和她一起向下看,看到下方的黑暗,她的语气中充满了遗憾:“看来今天我们不能下去了。”

周清雅的表情一点都不轻松:“下不下去倒无所谓,我担心她会出事。”

“放心吧,她在这里待了这么久,这种情况肯定影响不到她。”

“但愿吧。”

周清雅依依不舍地收回目光,将注意力放在其他执行者身上。

其他执行者都已经出来了,加上周清雅和宋晓雯,一共有八个人。

昨天那么简单的游戏,竟然还有两个人没能完成吗?

舒钰霜走到两人身边,秦素紧跟在她身后。

一个长相精干皮肤黝黑的男人拍拍手,把其他人的注意力全都吸引到了他那里。

“昨天只死了一个人,还不错。今天大家……”

“啊!!!!!”

一扇房门边的阴影处传来一声惨叫,顿时所有人都向那里看去。

那是一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男人。他见所有人都在看着自己,便结结巴巴地说:“鬼……这里……这里有鬼,有鬼啊!”

精干男微笑着说:“没错,我们马上就要和鬼玩游戏了,你应该经历过很多次了吧?放心,这次也没什么可怕的,只要我们顺利完成游戏,鬼就不能把我们怎么样。”

“不……不是,不是,我是说,我们这几个人里,有鬼。昨天我的两个队友全死了,总共有十个执行者,现在怎么还有九个?”

一听到这话,其他的执行者都吓了一跳。他们立刻分散开,有队友的和队友抱团,没有队友的则一个人站在一边,警惕地注视着其他人。

然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周清雅她们三个人知道。

“唉,”周清雅苦笑一下,“现在这种情况想合作也不太可能了,开局不顺啊。”

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几分钟,精干男又说话了:“我们互相自我介绍一下吧,也许能找出来谁是鬼。”

上一篇: 影后她对我图谋不轨 下一篇: 酒兴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