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会(9)
『你们姚,就是在xx大饭店这么嫖的。』
并配有一张照片。
秦与说:“这是第一份证据,也是汤汤诽谤的最直观证据。”
辩方没有疑议,他便呈上第二份证据。
三段监控被整合进同一个视频在大屏幕上同步播放,一段是姚祈风所在的11层走廊,一段是汤汤等三人所在的2层走廊,一段是酒店里唯一的电梯,三段视频都是3月17日晚六点至次日中午十二点。
相较于鲜有人走动的走廊,电梯里明显有更多人进进出出,于是大家的视线也更多地集中在电梯监控上。
视频播放完毕,秦与清了清嗓子,“这是第二组证据,来源于xx区警方合法取得。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大家都可以看见,我的当事人确实没有去过汤女士的房间,汤女士也没有来过姚先生的房间。如果有任何疑问我还可以把视频播放第二遍第三遍。”
尽管做了加速,视频也很长很枯燥。很明显指控属实,谁也不想再看一遍。
审判长看向辩护席:“辩方律师?”
蔺长同:“哦。”
秦与:……
姚祈风:???
年轻的审判员大概也没见过谁在辩护席上说“哦”,这不是相当于变相地赞同对方观点么。他不免提醒一句:“辩方律师,你可以进行质证了。”
蔺长同却问:“姚先生抽不抽烟?”
被点名的姚祈风非常莫名其妙:“现在吗?不了吧。”
秦与:……
你是不是傻。
蔺长同点点头,无所谓道:“第二组证据就这些?”
秦与:“……有关合影ps痕迹的司法鉴定会作为第三组证据呈上。”
“那你呈吧。”蔺长同也不客气。
审判长:“……”
秦与:“……”
一份报告以ppt的形式出现在大屏幕上,对应地印有公章的文书则交到众法官面前核对,确认无误后便落到蔺长同手上。
蔺长同看着照片上框框点点的批注,还有一系列文字解释,好像只随便翻了翻,就问:“这也是xx区警方提供的?”
秦与:“不是,这是法院提供的。你有什么问题?”
“好,我相信法院。”蔺长同说,“我看不懂那些专业术语,但大意我可以理解为,这张照片里只有姚先生是p上去的,对吗?包括他的面容、身体?”
秦与说:“是的。”
“那我该说,这三个姑娘还挺能折腾?”
照片上是乱糟糟的房间和四仰八叉的肉|体,只见蔺长同在屏幕上圈出窗帘底部半遮的白瓷质器具:“如果我不瞎,地上这个,是半个烟灰缸?”
一句话,在场所有人都想起他刚才问姚祈风抽不抽烟,而根据姚祈风傻不愣登的反应来看,他显然是有这个习惯的。
秦与对于他这种恶意引导很不满意,于是也夹枪带棒地说:“是的,你不瞎。可惜这个烟灰缸是酒店配的,每个房间都有,不能说明什么。”
蔺长同挑眉,扶了扶金丝镜框,“据我所知该房间的三名女性都没有抽烟的习惯,但为什么,这个摔的只剩下一半的烟灰缸里,有烟灰呢?”
睁着眼说瞎话。
秦与气笑了:“我不明白你要表达什么。第一,像素这么差,你肉眼怎么看出烟灰缸里有烟灰?就算有,那么第二,你怎么证明当天她们三个没抽烟?习惯是不做数的。”
于是蔺律师露出了一个让秦与很火大的笑,“这就是我要呈上的前两组证据了。”
又是那家餐厅,又是那三个人。
某闺蜜趴在桌上:“我感觉已经过去了两个世纪……”
陶杏也趴在桌上:“是啊……都该吃晚饭了……”
秦晓飞没地方可趴,只好倒在硬沙发上。他看了眼时间,安慰道:“快了……我哥最喜欢速战速决了。”
法庭,蔺长同呈上了他的第一组证据——两位证人。
他们分别是3月18日打扫汤汤房间和姚祈风房间的服务生,一男一女,男的名叫张远,女的名叫李思思。
先进来的是张远。
当着所有人的面,蔺长同率先开口:“张远,今天的审理不公开,xx市警方不会同步得到消息,而闭庭以后也没有人会第一时间带你走。在那之前,该处理的会处理好。现在,我只要听你说实话。”
所有人都愣住了,秦与察觉到什么,扭头看向姚祈风。
证人席上,张远做好决心,点了点头。
蔺律师问:“3月18日,你几点打扫的205房间?”
他说:“十点半,系统上记录她们退房之后我就去了。”
蔺律师又问:“房间里是什么样的?”
他说:“床垫歪歪斜斜的,床板露出了一个角,床单和被子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边,床旗不知道扔哪了,特别不好找。但是垃圾桶里很干净,什么都没有。”
蔺律师:“在哪里发现的烟灰缸?”
张远:“窗帘底下和床头柜底下各一半。”
蔺律师:“酒店为什么没向她们索要赔偿?”
张远:“因为经理说‘知道她们不容易’。”
蔺律师:“你们认识她们?”
张远:“认识。”
蔺律师:“她们经常来这里开房吗?”
张远:“是的。”
无需蔺长同多言,大家自然开始猜测汤汤三人的身份,并有了眉目。
在秦与的沉默里,张远被带下去,上来的是李思思。
蔺长同重复了一遍先前的保证,李思思也同样露出怔愣的神情。
蔺长同问:“3月18日,你几点打扫的1120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