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那个千娇万宠的女儿,连脸上被画了一道蜡笔,都要哇哇大哭呢。
可她脸上挂着血、手上断了一片指甲、眼角下添了一道永远去不掉的疤——
为什么还能嬉笑着站在原地,一边啃着水蜜桃一边拍拍他的肩膀,轻快地说“哟,你总算学会说谢谢了”呢?
树影摆动,蝉鸣嘈杂,对面的小火球真漂亮啊。
于是喜欢的心情疯狂发酵,独占欲像泥泞的蛇钻进地底。
危险的、阴暗的、炽烈的爱慕。
这个人从小就站在我身边。
那么,她就该一辈子站在我身边。
季应喜欢安各眼角的疤痕,那是因为他留下的疤痕。
季应迫切想给安各添上更多的疤痕——所以怂恿她喝酒,带着她酒后飙车,还通过杨兰兰的手递给她香烟——
因为那都是他的习惯,所以也想让最喜欢的人染上。
他最喜欢的人,他最渴望拥有的人,当然必须只能和他站在一起——不管是习惯,还是人生选择,他们必须始终在一起。
他不相信婚姻,她也不相信,所以不会束缚彼此,各自乱玩追逐异性解决需求;
他最喜欢最喜欢她,她那副过于凌厉的模样也没有男人会喜欢,于是迟早会默契地在一起;
他家世与她相当,权势财力样貌都不缺,哪怕是商业联姻也最相配,而且安家季家迟早会联姻的;
况且她无比宽容、冷静可靠、细枝末节的小事都不会计较——她独一无二,她比他曾交往过的每一任女朋友都要体贴,那些虚有其表的女人一旦陷入恋爱就开始无理取闹、要人哄要人宠、麻烦又离谱——
季应烟瘾严重,亲昵时最喜欢把烟雾吐在对方脸上,但那些女孩总会皱起鼻子,嘟嘟哝哝地撒娇,带着几分抱怨说,好臭好难闻。
但安各不会。唯独她不会。
她最叛逆的时候也止住了自己没去碰烟,应当是个反感吸烟的人——
但安各每次看见季应抽烟,都只笑笑,不置可否。
顶多加上一句带着笑意的调侃“少抽点,会短命”。
……每被这样笑着说上一句,季应就有些忍不住。
想把烟雾吐在她脸上,再亲她一下。
——可惜,这个动作太暧昧、太过线了,哪怕粗线条如安各也会察觉到什么——他不得不忍住。
要等到自己有足够力量提出联姻的时候,要等到自己彻底玩够了打算许诺婚姻的时候……
安各注定会成为他的妻子,也最合适成为他的妻子了。
脾气那么好,那么大方,那么会包容人、宠爱人。
所以,与糟糕易怒、阴晴不定、不擅长哄人宠人的他在一起,再合适不过了。
他需要这颗明朗大方的小火球,哪怕握紧她有点烫手。
他们一定会在一起,迟早会在一起,最合适在一起……
——“安各。你眼角下,那块疤呢?”
时隔多月再见,他又抛掉了几个虚有其表的女朋友,那颗停在原地的小火球笑容依旧。
不,笑得更爽朗了。轻松愉快许多许多。
许多朋友聚在一起,季应只看着她咧开嘴,抬手指指干净的眼角,无名指的戒指闪闪发光。
“我结婚啦——这个是我对象帮我治好的!他会调配一种超级有用的祛疤药膏!”
季应脑子“嗡”地一下,香烟落在地上。
安各还在和其他许久未见的朋友炫耀:“不是没邀请你们,但闪婚嘛,婚礼很简单,有点匆忙……就没办法全部通知到位……哈哈哈一定一定,改天一定再请大家吃饭……啊,你以前没注意过吗,我眼角的疤?我在意挺久了,觉得形状像条小虫子超级难看,没想到他说能去掉……估计是小时候爬树留的疤吧,记不清了……你看你看,我膝盖这边,青春期打架时留下的疤他也帮我完全祛掉了!比美容医院还厉害!”
季应已经听不清了。
人们的惊叹声,嘈杂的音响声,酒瓶开启时的“嘭”——
他看着她干净白皙的眼角,看着她无名指上亮亮的戒指。
喜爱碎成玻璃片,恨意像渗入地面的酒液。
……为什么?
这么多年……我们这么多年……
为什么要背叛我?
恋爱、结婚、开什么玩笑、她是傻了吗疯了吗、她这样不可爱的女人这样粗野的家伙——
明明,除了我,不会再有人这么喜欢你。
……你真是,愚蠢至极,不知好歹啊。
但没关系。
喜欢的碎片依旧扎进手心,恨意也一点点浸润。
没关系。
季应放下酒杯,心想,他可以原谅她这一次。
至于乱七八糟的结婚对象……很好解决的,肯定很好解决,就和以前一样。
【我这么漂亮,为什么没有一个帅哥真心喜欢啊?】
——因为以前,每一次,季应都在她身边。
真心喜欢她的人,当然有。
很少,但有。
朋友之中隐隐流露出倾慕的,同班同学偶尔偷看她睡脸的……
不过,很好解决。
要么没他有钱,要么没他有势,要么没他长相优越、安各根本不可能看上……
随随便便吓几句,雇几个人抽一顿,就散了,歇了痴心妄想的心思。
所以,季应当时想,会很好解决的。
如果她要离开,如果她要看向他人,如果她不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