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宿敌给我烧了十年香(64)
不知是刺青遮掩伤疤,还是伤疤掩盖了刺青,满胸狰狞如青龙盘踞,张牙舞爪。
就算曾经纹过心上人的名字,也被伤疤刺青遮掩,难以得见。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顾昔潮自小由大儒教导,自伤属于大逆不道,他怎会离经叛道至如此地步?
“不过就是些伤口,有什么好遮掩的?”她不解,双手抱臂看了他好一会儿,从前又不是没见过。
顾昔潮又紧了紧衣襟。
“怕吓着你。”他若无其事,微阖双眸,平淡地道,“娘娘是在关心臣,还是觉得解恨。我今日下场,不正如娘娘所愿?”
沈今鸾故意嫌弃,瞥了瞥他衣襟上破旧的抽丝,大失所望一般地,摇摇头道:
“我只是没想到,十年不见,你竟会混成这副模样。”
顾昔潮回头轻扫她一眼,淡淡道:
“纵使我混得这般不堪,你不还得求我帮忙?”
“你!……”沈今鸾无言地别过头去,气笑了,“确实不堪,若不是我,你这毒发作也无人可救。”
她瞧着他发白的面容,淡青的唇色,皱眉道:
“不会还没到歧山部,你就毒发不行了吧?”
“还死不了。”顾昔潮看着她,眸光没有平日锐利,“你我之约,我必会达成。我或伤或死,不必娘娘费心。”
她拂袖回到纸人里,卧在榻上,背朝着他,冷声道:
“这一回,顾大将军最好说到做到。”
晃动的垂帘渐渐静止下来,两侧也都再也没传来声响,
顾昔潮低着头,鬓边一绺散乱的银丝垂落下来,在紧紧拢起的襟口处拂动。
方才,她指尖微凉的余温,经由胸口泛过他的四肢百骸,犹在震荡。
他闭了眼,微一颔首,只一起念,那一处胸口又绷起来,如烈火燎原。
……
翌日,沈今鸾醒来的时候,纸人背后又被贴上了黄符,端端正正坐在马背上。
顾昔潮整装待发,将亲兵留在羌王部中传递消息,自己则备下水囊粮秣,独身前往西北深山之中的歧山部。
“顾九!等等!”
一声粗声粗气的喊叫传来。
沈今鸾循声回头,只见邑都骑着高头骏马,一身赤红便装,正从远处跃马奔来。他下了马,一脸傲气地双手抱臂,对顾昔潮道:
“首领命我带你去歧山部。那地方可不比我们这儿,没有我,就凭你自己是进不去的。”
他向外跨出一步,露出身后一队人马。马队上的男人们身材壮硕,一看就是好手,各个穿赤色胡袍,戴大红额饰,腰间配刀,刀柄上还系着五彩的绸带。
见顾昔潮皱眉,他昂起胸脯,道:
“正巧,今日是我们这儿的抢婚,带你长长见识。”
邑都神气地向顾昔潮解释抢婚这一羌人的习俗。
羌族游牧为生,女子稀少,人丁不易,从前部落之间有抢夺别部的女子成婚的传统。
自上任老羌王一统零散的羌族各部,抢婚已演变为一种结亲的形式。定情的男女约定日子,女方家中会将新娘蒙上红盖头,藏在锁好的木箱之中。
男方则带着精壮男子到女方家中迎亲,佯装抢夺木箱带回自己帐中,就算抢亲成了,两人便可结为夫妻。
“歧山部一向排外,若非有大事,外人不得踏足。你一个外族人,更是不会放你进去的。恰好近日我表弟莽机要娶歧山部的哈娜,你混在我们的队伍里,就能进入歧山部。”
沈今鸾从顾昔潮背后探出头来,果真看到一群羌族壮士簇拥着一名红衣青年。
新郎莽机身材高挺,生得俊眉修目,他的马头上系着一大朵红绸,满面红光。
莽机右拳拍了拍左肩,朝着顾昔潮行礼,激动地道:
“抢婚当然是人越多越好,图个喜庆热闹!能有您这样的勇士参加我的婚礼,是我的荣幸。”
邑都将一团羌族服制的红袍丢到顾昔潮怀中,道:
“喏,和我们一道穿上吧,吉时到了,我们可要启程了。”
顾昔潮看着红衣迟疑片刻,最后还是接了过来,转身跟着同行的羌人一并换衣。
少见他只能吃瘪的样子,纸人里的沈今鸾在马上忍不住抿嘴笑了笑。
过了一会儿,换完大红服饰的羌族青年们依次都出来了。她不由延颈眺望,只见最后一抹高挑清瘦的红,正从帐中大步走出来。
一看到他,沈今鸾止住了笑。
顾昔潮浓墨般的眉眼,与一身红正是相映相衬。鬓边随风扬起的一绺白发,即便笼罩在热烈的赤色之中,都不减的清冷疏离。
这是她死后第二次见他穿红。
上一回,是他在赵氏祖宅前,当着蓟县所有人的面,与她一个破烂纸人拜了堂,成了亲。
自从她知晓,顾昔潮是从见她的第一眼就能看见她的魂魄,她至今没想明白,赵氏祖宅前那么多鬼娘子,为什么他偏偏挑了她这个他恨之入骨的仇敌来拜堂。
沈今鸾看得有几分怔忪,顾昔潮已一跃上了马背。
红袍拂过纸人的身侧,活人身上独有的热感覆了上来,沈今鸾一时如惊弓之鸟,闷声不语,干脆闭目养神。
一行人浩浩荡荡出发歧山部。
一道山岭横绝天际,山脚下林深从密。雪水化作的河流已有解冻,一小丛流水悄无声息地流过马蹄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