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白月光被渣攻始乱终弃后(70)

作者:桃胥 阅读记录

@我逃得像条疯狗一样:【#乐时渝打人# 挽宝之前怎么不告诉我直接和这些嘴贱的动手会这么爽?@江挽】

他这个号很快就被网友扒出来是乐时渝的小号。

他小号的画风像只肆意撒欢的哈士奇,和他平时在镜头前表现出来的画风迥异,涌进他主页的粉丝和路人都看懵了。

江挽还不知道乐时渝小号被扒了,还差点连累了他自己的小号。

多亏他平时谨慎,不怎么和互关好友互动,像个僵尸粉。乐时渝也注意隐藏了艾特他的动态,关掉了关注列表。

热搜闹得沸沸扬扬,江挽这个时候还在睡觉。

乐时渝的微博牵扯到了之前江挽和人动手的传闻,有人寻根摸底找到了他处女作的另一个主演裴鹤,歪打正着找到了苦主。

裴鹤什么都没说,闭口不谈当初的事。

但江挽微博私信里很快多了条:【你欠我一个人情,江挽。】

与此同时,在医院昏迷的顾逐之也清醒过来。

他昏迷的词条在这些词条的挤压下很快下了热搜,但在他清醒后不过半个小时,他又冲了上去。

@顾逐之:【喜大普奔!那个姓燕的终于眼瞎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转发]天空一声炸响,本汪自带音响。顾司沉本汪要上位了!哈哈哈哈哈哈哈!//顾逐之,不要为爱做三,你哥会打死你。】

第29章

顾逐之这句话仿佛暗示着什么。

托他的福, 半个小时后,顾司沉被采访的视频也出现在了词条下。

视频中,面对娱记的提问, 顾司沉从容冷静, 矜贵颔首:“是的。我目前的确有追求挽挽的想法。”

“为什么?您不介意他曾经跟过燕总吗?”

“据我们所知,江挽已经和燕总同床共枕十年。您完全不在意吗?”

“顾总,请您回答我。”

“为什么要介意?”顾司沉看向说话的那个娱记,微微勾起唇角,“我还要感谢燕总忍痛割爱。”

“没有他放手,我也没办法正大光明追求他, 他也无法回头看看我。”

有了顾司沉开头,热搜的重点逐渐开始歪了:

有人扒出了春明市几个权贵身边的小情人神似江挽, 还有人出来爆料他们身边认识的人就是靠整得像江挽做了这些人的情人;某圈内大佬的手机壳和江挽是情侣款, 壁纸是江挽粉丝画的卡通形象,节目中还暗戳戳向江挽表过好感;

还有人爆料某节目录制时投资方撤资, 节目险些无法录制, PD提议邀请江挽加盟,江挽和他们签合同的当天晚上,刚透露出风声, 投资方和赞助方便纷至沓来, 让节目起死回生。

虽然没有指明是哪档节目, 但很快就被解码是一档旅游综艺,而且现在这档节目还在拍摄,只是已经被送到了莫斐手上,拿去捧莫斐了。

之前力挺江挽的沈氏集团下面也涌入了大量吃瓜群众, 揪着官博问沈知砚是不是也对江挽有私情,所以才会这么挺他, 把全线代言人送给江挽当雪中送炭。

而这条评论得到了沈知砚的亲自回复:【是。】

江挽粉丝看得又爽又心惊胆战:【起猛了,一觉醒来看见好几个大佬对我们宝宝表白了。】

【都比ym年轻,谁爽了?】

【区区几根。】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以为这虐文呢,没想到是个爽文。】

【我擦这是真能藏啊,之前一点风声都不透出来。快告诉我这些都是对家为了迷惑我们江粉战斗力编出来的!】

【他们知道我们做挽挽的粉丝会有这么爽吗?】

【那个加码两百万和秫香别馆的大款站哥又加码了。】

@用户092737926897:那老不死的东西把自己儿子关进春明三院,逼他喜欢的人做情人的时候想过还会被他儿子偷家吗?笑死。心情好,再加两百万,十分钟后开奖。

这个号凌晨出现在加码区的时候就被江挽的粉丝认出来是前两天刚来的站哥。

他微博首页除了前两天江挽的机场图,剩下的都是十年前的微博动态,没有丝毫大款的痕迹。

有粉丝以为他打肿脸充胖子,故意加假码来给江挽丢脸,所以刚开始都在私信里劝他删掉。

后来转发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他也不回复任何私信,于是粉丝劝删的语气越来越激烈,甚至开始怀疑他是对家的粉丝。

直到他这条微博出来。

有他前面那条微博,他的粉丝量涨得飞快,这条微博刚发出去就被大量转发。

随后众多网友目睹博主的微博名变成了燕炽。

评论区一片问号:【?】

【燕炽是谁???】

【这……那个老不死的东西不会说的是燕总吧……?】

【啊?啊??啊???燕总有儿子????燕总儿子喜欢的人是江挽?燕总抢了江挽?啊??????】

【春明三院是什么?】

【春明三院全名春明市第三精神病院,这样说就懂了吧?】

【我天。我问了我妈,燕总竟然真的有儿子!】

【是有。我记得是二十年前的新闻了吧,当时燕总的儿子才五岁,生母有家族遗传病,临死前把儿子送回了燕家。不过听说是当时燕家旁支的一个孩子被绑架了,所以燕铭就把儿子保护起来了,这么多年都没让他暴露在公众面前过。】

【妈呀,那他至少二十五了,比莫斐还大七岁。】

【和挽挽差不多了。】

【燕家人百度上都能查到,只有这个燕炽查不到。他应该就是燕总的那个儿子。】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