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过速[破镜重圆](70)
店内热气蒸腾, 窗玻璃上一片模糊。麻酱和羊肉的香气混合在一起,又在空调暖风的作用下四处飘散。
时鸢记得这家店, 主营的涮羊肉特别正宗。她上学的时候和陈朝予吃过好几次,毕业后离得远,就再没来了。
老板似乎与季枫泽非常熟稔,热情地迎上来招呼,操着一口标准的北城话问他:“没见你带人来过,这是你女朋友?”
不等时鸢反驳,季枫泽从老板手中接过菜单递给她,半开玩笑地反问:“怎么?带女朋友打折?”
他没否认,老板好奇地看看时鸢,慷慨之下大手一挥:“那肯定的!”
时鸢无比尴尬,向季枫泽狂使眼色,弱弱地摆了摆手:“倒也不必……”
季枫泽接过话茬:“她脸皮薄,不逗她了。何况今天是她做东,我可不敢招惹。”
这话说得她好像很凶似的,时鸢忿忿地瞪他一眼,结果反而坐实了他的话。
菜点好了,热腾腾的锅子端上来,只是坐在铜锅旁边,就足够温暖舒适。
时鸢咬着糖蒜,用腐乳汁在麻酱上画了个笑脸,忽而有些想念远在北城的人事物。
朦胧的白雾横亘在两人之间,衬得季枫泽的五官更加柔和。
也更像那个人。
她以前从未发现,就连那颗鼻尖痣的位置都非常相似。
曾几何时,同样的雾气氤氲在陈朝予的眉眼间,他神情舒展,只顾着把烫好的肉夹到时鸢碗里。和他在一起,她没有一次不是扶墙出的。
时鸢有瞬间的晃神,意识到自己正在毫不避讳地盯着季枫泽看,不自在地垂下了眼。
她不应该在这时候想起陈朝予,对于坐在对面的季枫泽而言,这实在是太失礼了。
想了想,时鸢主动提起话题。
“……陈朝予是先下车了吗?醒来没看到他。”
事实证明,她没话找话的本领真的很差,是说完就恨不得立刻撤回的程度。
可现实中是无法撤回的,她看不清季枫泽脸上的表情,只听他轻轻“嗯”了一声,语气中没什么波澜:“他去医院了。”
本应出现在江大附医的陈朝予此刻已经回到了“家”。
没有时鸢的存在,与其说这地方是家,不如说是他独居的房子。
原则上,陈朝予应该去医院处理伤口,但习惯以后,他自己也可以得心应手。
更何况,虽然时鸢的包扎水平不怎么样,打的结也歪歪扭扭,像只憋屈的蝴蝶趴在他肩上,懒懒的不愿挪动,但他就是莫名觉得可爱。
陈朝予小心地将绷带扯松,在不影响那只“蝴蝶”的前提下,拨开覆盖伤口的绷带,露出仍在渗血的狰狞皮肉。
他熟练地用棉签蘸了酒精伸进去消毒,伤口冒出火辣辣的刺痛,他却毫无所觉,撒上消炎粉,敷好纱布,再将绷带恢复原状。
做完这一切,陈朝予看着镜子里裸着上半身的人,长长吐出一口气。
没办法,时鸢给他包扎已经是可遇不可求,他只有仔细一些,才能让她留下的痕迹维持更久。
陈朝予随意套了件衣服,转身走到窗前。
这套房子楼层不高,毗邻江城大学的后街,从窗边向下望去,满目都是人间烟火色。
他和时鸢也曾是其中一员,小馄饨的摊主认得他,烧烤摊的老板认得他,奶茶店的阿姨也认得他。
虽然是他付钱,但时鸢实在是个极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于是每碗馄饨总是比别人多上几个,吃烧烤买单时会被主动抹零,就连奶茶里的小料,都足足占了半杯。
每当这个时候,时鸢就眯着眼笑得很甜。陈朝予牵着她,心中越发清楚,除了他以外,喜欢时鸢的人真的多不胜数。
想把她藏起来,绑在自己身边,永远不让别人瞧见。
这样的念头时不时冒出来,或许从她第一次鼓足勇气站到他面前,试探着向他伸出手的时候,他心底就已经想过。
绝对,绝对不会放手。
她是除了阿姐之外,唯一一个坚定选择他的人。
他根本不会给她反悔的机会。
但如果真的这么做了……她会很不开心吧?
陈朝予比谁都更加了解时鸢的性格,因此他每每告诫自己,只要把她看紧一点,再紧一点,她就永远没有离开他的可能。
他不经意瞥了一眼,浑身血液突然凝固,整个人僵硬得可怕。
时鸢正在和火锅店的老板说些什么,或许是老板提出打折,她的脸上再度出现了那种欣喜的神情。
如果季枫泽没有跟在她身边,这原本也是陈朝予希望看到的。
可现在,他怒气涌上头顶,只想冲过去质问,这就是季枫泽说的,会把时鸢安全送回家?
早知如此,停在江大附医门口时,他就应该和季枫泽僵持,不给他们留出任何独处的时间。
虽然他知道,即使时鸢苏醒,也很可能会直接把他赶下车。
陈朝予如梦初醒,去找放在一旁的手机。
但拿起手机的那一刻,他忽然发现,他根本没有季枫泽的联系方式,更没有身份和立场去打扰时鸢。
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绵软而无力。
肩上伤口被生生扒开,血肉饱受撕裂的痛楚,双手也因为隐忍而颤抖。陈朝予闭上眼深深吸气,冷汗沿着额角滚落,坠在地上。
耳边似乎仍回荡着季枫泽提出的那个问题。
“猜猜看,时鸢的那枚戒指,现在在什么地方?”
时鸢不再戴着订婚戒指,他理解,也接受。
但如果季枫泽这样问……说明戒指并不在时鸢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