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呢,我们要去寻找被这个怪物守护的血兰花?”
“不一定。”杰克道:“看样子它是离开了巢穴,它目前的所在地距离热河比较远。我不清楚它为什么离开自己的窝,但一般的推测是……它需要觅食,或者遇到了天敌。”
可在他们看来,这个体量的巨蟒无疑是食物链顶端的王者,世上能有什么天敌能迫使它离开巢穴,难道是准备扔核武的人类吗?
“它能有什么天敌?”
“传说中的亚马逊恐龙?”
“这个体型能直接吞食霸王龙,还能吞两头加我们一艘船的人,伙计。”
人类的情绪颇为忧虑,但在血兰花所象征的利益面前,他们决定赌一把碰碰运气。
万一摘到了花呢?万一利用花研制出了长寿药呢?届时他们的成就能有多耀眼,收益能有多大,资源能有多丰富,真是无法想象啊!
翌日,比尔提出了离开,他决定听劝。
然而,制药公司的人员把枪架在了他的头顶,他们要他带路前往热河。
血兰花(8)
阿萨思没有处理排泄物的习惯。
她自幼长在生态箱里, 现成的铲屎官是轮班的研究员。后来,她生活在旧区的电网笼中,处理者就变成了互利的动物、湍急的流水, 以及老熟人苏珊。
而等她进入亚马逊,这地大得哪儿都能当厕所, 不仅土壤需要肥沃、生物需要养活,就连土着都上赶着盘磨。
她向来无需在这方面费心,一来是不会处理,二来是总有人处理,三来是她觉得没必要处理。
作为强大的食肉龙, 她有什么可怕的?
成长到她这个地步,她并不在意自己的行踪被谁发现、被谁跟踪,大不了打一架嘛。
所幸, 阿萨思虽有自傲和大意的时候,但她总体上是个谨慎又小心的掠食者。
为防意外,她在热河一带伪装前行,鳞甲近乎与森林同色;为防背刺,她降低体温避开巨蟒的热成像,主打一个“潜龙勿用,暗爪伤蛇”。
间或,她在遇到河流时会下潜, 顺水而走。由于流水散味,亚马逊的河道又四通八达所以,绿蟒总在水域附近失去追杀她的方向。
遍寻不见,绿蟒的搜索圈一直在外扩。
却不知阿萨思够胆, 她非但没远离热河还一层层往里深入,阴差阳错地, 她与绿蟒背道而驰,二者间的距离只有在她吃过蟒蛇后才能拉近几分。
没办法,亚马逊实在太大了,即使只圈了热河地带,其涵盖的范围也大得离谱。
阿萨思没有固定的打窝地点,绿蟒也不知道恐龙的捕食习惯,直到它回过味来,发现要往蛇球所在的方位找,不巧已经晚了。
原因无他,蛰伏在热河深处的绿蟒也是一条雌蛇,它正值“壮年”又四处游走,散发的体味自然会吸引千里迢迢赶来的雄蛇。
雨林的繁殖季总是忙碌,而野兽更容易屈从本能的欲望。于是在热河的边缘地带,又一个巨大的蛇球在温水中成型,绿蟒暂时放弃了目标。
与此同时,进入热河内域的阿萨思终于啃到了第三个蛇球,也终于寻到了第二条98英尺左右的巨蟒。
她发现,越接近热河深处,巨蟒的数量越少,但蛇球的体积更大,巨蟒互吃的现象也更严重。一路行来,她已经不止一次吃到“蟒中蟒”了。
就像现在,蛇球活动不息、旋转不止,一旦雌蛇因饥饿抬头,总有一条倒霉雄蛇会葬在它的腹中,作为食物补充它的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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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衍、争夺、丧命,属于巨蟒的雨季有着独一份的血腥与残忍。就像开在尸骸上的血兰花,需要多少血肉的堆积才能浇灌出如此盛放的生命?
然而,这所有不可思议的一切都是大自然的常态,也是物竞天择的公平。
譬如今日,一物降一物,能量方守恒,猛毒五步之内必有解药,它们也终将葬在她的爪牙之下。
阿萨思杀进了蛇球,一如虎豹冲向了鹿群。
熟能生巧,她宰杀巨蟒的技术已经炉火纯青。一部分吨位不足、长度不够的巨蟒几乎被她秒杀,剩下的部分是难对付,但也不足为惧。@无限好文,尽在文学城
以阿萨思为中心,尚且存活的巨蟒不约而同地挂上她的身体,企图凭重量和绞杀力将她击败。
可惜这招她太熟悉了,之前被她干掉的两个蛇球不也用过同样的方法吗?
只能说巨蟒的杀手锏实在不多,翻来覆去就那几样,她早就能从容应对了。
是以,阿萨思依旧是持久战的胜者,她干掉了所有巨蟒,独霸一整片河谷的血兰,只剩下“吃”这一件事。
开吃自然要挑最好的,她对最大的蟒下了嘴。再想到肉会变质,花却不会,她决定把血兰放到最后吃,先啃肉再说。
如是又过一周,她留下一河谷的残骸离开了。
大抵是干掉了两条大蟒给的勇气,阿萨思不再纠结危险与否,而是打算去热河一探究竟。
原本她以为此路多艰,必将苦难重重。奇的是,她一路走去出奇得顺遂,居然没遇到什么巨蟒,只看到开在热河两侧的大量血兰。
或许亚马逊的“肥力”养不起太多的超级个体,又或许大自然有其调节平衡、遏制掠食者数量的能力,总之,除却那三个蛇球和两条98英尺的巨蟒,阿萨思在热河行走了两日都没碰到蛇,全靠血兰花充饥。
涉水而过,她发现水的温度又变高了。
待进入内域,河流的水逐渐滚烫,有“白雾”从水面升起,遮掩了她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