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罪奴软诱娇,清冷将军上瘾了(165)+番外

作者:莫问钱程 阅读记录

大好的心情沈柔不想因为一只苍蝇破坏了,便想绕开她走,谁知江知意竟不知好歹的把路挡住了。

她满眼轻蔑的看着沈柔说道:“这一大早的我还以为我三哥这院子进贼了呢,原来竟是家贼难防啊!”

第147章 她三哥这是娶了个混世魔王吗?

沈柔眉头微皱,她略一抬眼打量了一下江知意。

这人明明长了一张娇艳精致的脸,可偏偏让人看起来不舒服,无端让人讨厌。

她略带疑惑的问道:“你是?”

江知意看傻子般的看着她,然后语气轻蔑的说:“沈柔,别说你不认识本小姐,想当年你在幽云城的时候,还给本小姐端过茶倒过水,这才攀上我三哥几日,就忘了自已是谁了?”

她这话极尽刻薄,但沈柔只是轻飘飘的看她一眼。

“抱歉,我还真不认识!”

“好,既然你眼瞎,那本小姐亲自告诉你一遍我是谁,你给我听好了,我乃武安侯府二小姐江知意。”

见她说的得意洋洋,沈柔轻蔑一笑。

“原来你还知道自已是谁啊!我倒不知这武安侯府的内宅何时归二妹管了?”

“你…”

江知意被呛的一下语塞了,可她若是讲理,那她就不叫江知意了。

见沈柔要走,她又贴近一步将她拦了。

今儿她带了四个人过来堵她,就是没打算让她好过的,如今人都堵住了,哪能这般轻易放过。

于是她又说道:“今儿你要回娘家可以,但马车上的东西花的可都是我三哥的银子,你得留下。”

沈柔根本不想理她了,因为她觉得与这种人多说一句话都是在浪费自已时间,于是便想绕过她直接走,偏她这行为让江知意以为她怕了,便更加得寸进尺。

她一把抓住沈柔的胳膊说道:“本小姐问你话呢,怎么,想跑?”

沈柔看向她抓住自已的胳膊,冷冷的说道:“江知意,我今日心情好,便给你一次机会,把你的手从我胳膊上拿开,再让你的人把路也让开。”

江知意非但不让,反而更加嘚瑟的问:“我就不让开你能把我怎么样?”

沈柔唇角略提了下,然后将自已的一只手放在江知意抓着她的手腕上,只听咔吧一声,她竟将江知忆的手腕拉的脱臼了。

伴着江知忆巨大的哀嚎声,她那只抓着沈柔的手腕也软绵绵的垂了下去。

“沈柔,你个贱人,你怎么敢…”

她话还没骂完,就听又是一声响,下巴竟然也被人卸了。

疼痛加屈辱几乎把江知忆气疯了!

她回头冲跟着的人含混不清的喊道:“雷门还暂着干什么?还不给我打她。”

那几人刚想像往常一样帮她家小姐打人,就被沈柔一个凉飕飕的眼风定住了。

“我看谁敢?今日我把话放在这,你们若敢碰我衣角一下,我必让你们脱层皮!我沈柔可不是什么活菩萨,敢欺负到我头上,得先掂量一下自已的分量。”

这几人跟着江知忆,一向仗着人多,主子在这府上又受宠,所以没少欺负人,上回连江云忆都敢打,胆子也是很肥的,可不知为何,面对这柔柔弱弱的三奶奶,她们却有点胆颤。

江知意见她们不动手,便一脚踹在一个婆子腿上,然后又含混不清的骂道:“雷门怕她干嘛,粗了事有我,还不给我上。”

一听她这般说,那被踹了一脚的婆子把心一横,随即对沈柔露出一脸狰狞来,大喊一声就冲沈柔扑过来。

她的目的很明确,就像以往打人时一样,先拽住沈柔头发,然后再扇她巴掌。

见她冲过来,沈柔的眼睛眯了眯,然后迅速拔下自已头上的金钗,按动机关,将有玄云铁的那端露了出来。

下一瞬,众人便看见血花四溅,还有那捂着手惨嚎连连的婆子。

玄云铁是从她手背扎进去的,直接就给穿透了,说实话沈柔已留了情,要不以玄云铁的锋利,直接要了她的命都易如反掌。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不仅是江知忆和她的人,连铃铛都紧张的全身在颤。

本来那婆子冲向她家小姐时,她已挡在她身前,可却被沈柔一把拉到了身后,然后她就看见那婆子的血直接喷了出来,若不是她家小姐拽着她又向后避了避,那血就会溅到她身上。

沈柔拿着那那半点血迹都没沾的钗子,好整以暇的问道:“还有要拦着我的人吗?有就快点,没有就把路让开,别耽误我时间。”

江知意和她的丫鬟嬷嬷听后连连后退,她们到底一直生活在后宅,平时与人动手也不过是扇扇巴掌扯扯头发,最恶毒的手段也不过就是脱人家衣服然后扔进冷水中,哪见过沈柔这般打架的。

沈柔见她们把路让开了,便回头冲铃铛说:“咱们走!”

可走到江知忆身边时她又站住了,这不禁让江知意有些紧张。

“雷想干什么?”

沈柔笑着说:“不干什么,就是想告诉你,下次见到我记得绕道走,否则我一见二妹便手痒痒,没准又得卸你胳膊腿玩玩。”

她又抬眸看了眼她的脸,然后说道:“还有你这张嘴,要是再吐不出人话来,我有都是办法让她失去作用。”

听了这话,江知意感觉浑身一凉,不知为何,她总觉得眼前这女人真能干的出来。

她三哥这到底是娶了个什么人,混世魔王吗?怎么与她平日欺负的女人那么不一样!

这点小插曲并没太影响沈柔心情,她带着铃铛,还有刚刚赶回来的沈岩一同回了沈家。

沈墨今日没去学堂,和沈昭一直在门外等着她。

上一篇: 游刃 下一篇: 郡主她幡然醒悟了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