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柯南同人)失忆后松田说他是我男友(189)

作者: 小酥醒 阅读记录

云居久理一言一语,就像是一颗颗小石头,投掷在水面里的时候变成了惊天巨浪。

“在四年前的医院诊断书里,明确写明了我方当事人由于外伤而导致眶壁骨折、眼球肌肉嵌顿骨折。我想懂一点医学的人应该都知道,这种情况是有可能造成眼位异常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因为后天外伤或者是脑部疾病颅脑损伤而导致的,限制性斜视。

眼睛是人们最重要的东西。

但也非常脆弱。

甚至于随着年纪的增长,会引发白内障、散光等各种问题。

但也经常性会被人忽视。

很多人觉着,反正我能看见东西也无所谓。

再加上我方当事人在四年前被警视厅辞退后,人生潦倒郁郁寡欢,处于某种自暴自弃的状态。

再加上那一年一直持续在被人报复的阴影之中,身上多处负伤*导致了对眼睛伤口的忽视。对自己眼睛的伤口也没有过度重视,没有及时就医。

所以,我想梅泽一见可能到现在都没有觉得自己的眼睛,有什么问题吧,你说是吧?梅泽先生?”

话落。

云居久理故意叫了一声梅泽一见的名字,让梅泽一见看向自己转移他的注意力。

坐在梅泽一见正后面的松田阵平忽然手一“松”,手里的本子朝着梅泽一见右眼后方掉落。

眼看着就要砸到梅泽一见的头上,梅泽一见却没有任何反应。

全场哗然。

书本很重、很厚。

边角也打磨得很锋利,碰到人的头上必定会疼痛难忍。

而书本边角就停在梅泽一见右眼斜后方,但梅泽一见却没有任何反应。

裁判长愣住了。

速水悠実愣住了。

就连梅泽一见自己都愣住了。

松田阵平笑着道歉,捧着书坐了回来:“真不好意思,我没拿住。抱歉抱歉。”

所有人都看到了。

正常人的视力范围之内,绝对会对那个角度掉落的书本做出反应。

可是梅泽一见没有。

他没有。

他的右眼斜视!

形势逆转了!!

死者三次竖起大拇指,都是面朝梅泽一见用左手做的手势!

速水悠実坐不住了,他震惊到失声:“可是怎么可能呢,他的眼睛看起来那么正常……”

“速水检察官,你觉得我此时此刻正常吗?”云居久理轻声询问。

速水悠実愣住:“什、什么……”

云居久理撩起自己的右耳垂发,露出完全被硅胶物填充的耳朵,然后在速水悠実的脸上看到了无比震撼的被打败表情。

“我前天遭遇了一场爆炸事件,导致我的右耳穿孔、左耳听力受损。速水检察官,你觉得我现在——正常吗?”

在场的所有人屏住呼吸,完全被她牵引着再也挪不开视线。

她像是透过薄暮的光线,一缕一缕汇聚在一起变成一株夺目璀璨的阳光。

云居久理得手指撩着黑发,面色素白而又自亮明艳。

“可我能知道你在说什么,这很神奇吧?”

没有错。

她没有让自己耳朵受伤的消息传出去,要的就是此时此刻的这个效果。

所有人震惊无比而又折服于她的效果。

要让那些人有一种被当头一棒的无力感。

她问:“耳听一定为真吗?眼见一定为实吗?

尊敬的检察官们,你们是‘国王的官差’,你们信奉的信仰是什么呢?

是建立在法律之上,对有罪之人的起诉判刑,是坚守能够让恶人受到惩罚的有力裁判,是对这个国家国民们认真负责的道德标准。

还是只是为了什么所谓的检察厅的尊严而死要面子,不管真相如何的一定要给一个人安上杀人犯的名义吗?

国民不需要相信检察官啊,国民要相信的是法律。

是可以让他们赖以生存的法律,是能够让恶人胆寒、受害者看到希望的法律!”

她的声音开始变形了。

时高时低、时轻时弱。

她耳朵听不见的缺点开始暴露出来了。

这一段云居久理并没有和松田阵平进行过演习,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但也能够让在场的人相信她耳朵听不见这件事。

太震撼了。

一个律师,在耳朵听不见百分之九十八的声音状态下,竟然还能正常出席庭审、正常辩护、正常引导辩论走向,直到最后……取得胜利。

云居久理捧着诉状书,缓缓念道。

“四年前,我方当事人在被警视厅辞退后遭受到多方恶名势力的报复打击。导致右眼球错位造成了永久性的后遗症,这种后遗症会导致他在不受控的情况下出现限制性斜视状态。

而根据一审裁判,检查方也默许的情况下认定死者女儿饲养的狗为致死元凶。

针对于检查方认定我方当事人故意无视死者求救信号,进行辩论反驳。

从我方提供的诸多证据显示,我方当事人在比赛过程并非恶意忽略死者求救信号,而是因为我方当事人限制性斜视眼球受损、外加轻度白内障导致。”

速水悠実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被她的每一句话,用刀子一刀一刀割开似的分裂。

他输了。

输给了一个“听不见”的律师。

她的眼睛低垂着,声音变得又轻又慢。

可就是因为这样,逼迫着所有人不得不跟随着她的指引。

她犹如潮水般涌现的光芒。

照亮着这里所有的黑暗。

又像是圣洁的天使,每一个字的掉落都犹如羽毛轻柔。

“曾经我的当事人是一位在职刑警,从警数年亦如每一位警察那样忙碌、奔波、燃烧自己。只是因为搜集了一些不应该‘碰’的资料,又因为太过于年轻气盛得罪了某些不应该被得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