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婉一本正经地跟青衣解释,她头上的蝎王想出去见见世面,这样才更有力于它对蝎子群的统治。
青衣大笑着允了。
下山的路上,蛮大盯着小城主头上的蝎王,看了一眼又一眼。
蝎王忠实地扮演着发饰这个角色,一动不动,即使被飘飞的发簪细串珠碰到了身体,也以旁人察觉不到的慢动作,慢吞吞地挪到一旁。
待走到山下,卓婉累的气喘吁吁,额头上的细汗沾湿了头帘,发丝紧紧地贴在额头上,湿漉漉的。
卓婉左手把额前发丝卷成一条撩起来,右手捏起蝎王放到卷成条的发丝上,蝎王趴着固定发丝。
卓婉再一次做到了物尽其用。
蛮大看着把蝎王当发夹用的小城主,沉默着。
如果不是自始至终地看着蝎王爬到了她的头上,他只会认为她头上的发饰很是别致。
城门下,正与回城的骨头他们相遇,卓婉从墨衣提着的背篓中掏出她在隐山摘的野果分给他们吃。
骨头把野果让给偏爱甜食的小信,看了一眼她头上的发夹,眼神定了定,想起小院中的药蜂和虎豹们,瞬时绷紧的心神放松了下来。
“我后天出发去戚国。”卓婉把随身携带的行走路线地图给骨头看,“差不多半年。”
骨头仔细看了眼地图,又把地图还给她,“如果半年还没回来,我带着他们沿着条路找你。”
“好。”卓婉笑眯眯地点点头,交代道:“过两三个月,沙城的第二批粮收获,来沙城走货或者买粮种的人会跟着多起来,你带着指骨他们看好沙城,不要起乱子,碰见异常或者不怀好意的人,你派人盯紧了,抓住证据就告诉矮墩子,让矮墩子派兵来抓人。”
骨头郑重地点了点头,继而问道:“小太子不与你同行?”
“他跟着国师和军师学治国策。”卓婉说的婉转,事实是,她好不容易把矮墩子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已完美地完成了外祖父布置的任务,她不想再跟着矮墩子起早贪黑地听国师讲她听也听不懂的之乎者也。
矮墩子智商高情商也高,国师讲的文章经纶,只需一遍,便能融会贯通。
而她则需要大毛掰碎了细分了再反复地讲上三遍,她才能稍稍理解。
至于矮墩子只读两遍便能倒背如流地文章,她需要认真地大读二十遍才将将背会第一段。
如此的强烈对比下,特别容易让人增生阴暗的情绪,比如矮墩子的小金珠都落到了她的手里,以前免费给他吃的果脯,如今也需要他用小金珠高价购买。
他跟美人娘告状,美人娘来到沙城后狠狠地训斥了她一顿。
她痛定思痛地把不她劳而获的小金珠全还给了矮墩子,还认认真真地给他道了歉。
矮墩子本不想原谅她,在她一颗雪花糖和甜言蜜语下,被她哄好了。
他们就此事件达成了一条放过彼此的协议,他继续不怕苦不怕累地跟着国师和军师以及将军们学本事,她继续做生意给他攒钱。
她去戚国期间,十二掌柜会根据她的半年商铺规划进行实施,矮墩子可以参照她写的商铺规划书进行指导和总汇。
她在这半年里的商铺计划本身就是为了让他对民生和经济有更深入的认知,涵盖面甚广,赚钱是其次。
如果是她或者她老爹来跟着,还有可能盈利,矮墩子的话,可能会赔,如果她的十二个掌柜再奋斗奋斗,能不赔不赚地维持住正常运营。
她已与矮墩子和十二个掌柜说明了情况,无论盈亏都不用紧张,只当她尝试使用新运营模式必不可少的投资。
卓婉带着骨头他们到小院后扔下他们,与秀衣一起把美人娘从京都带来的衣服从库房中抱了出来。
卓婉啃着三丫削给她的甜瓜,问道:“这些是旧衣服,你们要吗?”
小信看到这些比他们身上衣服好了不知多少倍的衣服,小眼神兴奋地亮了起来,闪晶晶地仰头看着哥哥。
骨头点了点头,如果是旁的时候旁的人,他肯定不会去拿这些衣服,不到逼不得已的时候,他宁愿蛮不讲理地去争去抢,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但这些衣服是小城主给的,并不是施舍,而且他也清楚,这些衣服是他帮她留意沙城异常的酬劳。
骨头一点头,小信欢呼着跟在卓婉身后抱衣服。
卓婉掰下来一块甜瓜塞到小信嘴里,指着背篓中的十套大红色衣服道:“我二婶子去庙里求的红布,辟邪保命,我大哥穿了后,我二哥穿,我二哥穿了后,我又穿了一波。衣服虽然洗的有些掉色了,还是又漂亮又有意义的,你跟小双身体不好,穿这个压压命。”
小信的小脑瓜像蹦跳的小麻雀,一顿一顿地点着头,迫不及待地把这十套红色衣服折叠到一块,小心翼翼地放进背篓中,让哥哥帮他拿着。
卓婉指着摆在桌子上的衣服,跟骨头介绍道:“这些是我大哥和二哥小时候穿过一两次的衣服,指骨和手骨他们要是不嫌弃,你看着大小分给他们。”
“这一些是我二叔和堂哥的衣服,他们两个穿衣服讲究,家里绣娘按照他们的要求做好了,结果没有他们想象的好看,或者又不喜欢这个样式和颜色了,他们就直接扔到卓府的库房中。”
“卓府其他人的衣服是我娘和堂姐亲自设计的统一服饰,好看又舒服,都相不中他们两个人的衣服,所以这些衣服都在库房里一直放着,没人穿,全新的。”
“你们挑喜欢的过年过节的时候穿,剩下不喜欢的可以跟着商队去别的城镇卖掉,这些衣服,布料好,做工也好,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卖的时候,让指骨来,他脑子灵活会做生意。”
“这个最大的箱子里都是我小时候的衣服,很漂亮,很多是我娘和二婶与绣娘一块完成的,稍大一点的都是秀衣的手艺。这么多衣服,我娘都没舍得丢掉也没舍得给别人,我二婶说,我娘是嫌弃别家孩子长的太丑。小双长的好看,给小双穿,我小时候比较壮实,小双太瘦,你可以找三丫给小双再改一下,三丫喜欢紫果,你们让她帮忙的时候可以给她这个。”
骨头笑了一下,城主是第一个夸小双好看的人。
卓婉唠唠叨叨了许久,等骨头和小信他们背着装满衣服的背篓离开,她直接瘫在了大虎身上。
她美人娘把衣服从马车上卸下来的时候就让她把衣服给沙城里这群衣不蔽体的孩子,考虑到骨肉他们那种微妙的敏感心思,她一直等着这个大好时机。
这一次,她把美人娘从京都带来的旧衣服给了合适的人,又给了骨头他们注意沙城异象的雇佣费。
雇佣费就是这些可以卖钱的旧衣服。
她如此地机智。
明亮莹白的夜明珠照亮卧室的每一个角落,卓婉翘着的脚丫子悠悠地晃着,一手撑着白白软软的小下巴趴在床上,一手拿着眉笔在纸上写字。
为了防止她被旁人吸引走全部的心神忘了他,勒安谦要求她每日给他写一封信,信中的内容不能是流水账,要走心,要感人肺腑,要让他看出她对他的重视。
卓婉默默地合计了下他诸多的要求,总结出一条结论,他想让她给他写情书。
毕竟是她老公,这个小小的要求,她会满足的。
卓婉头一次写情书,不太了解情书基本格式和套路,便从书箱中翻出话本进行分析归纳,发现大部分情话,她都对她美人娘以及老爹说过,小部分情话,她都对青衣她们说过。
嗯……
她觉的写这些话本的作者,一定对情话有误解,这些话明明都是能哄人开心的甜言蜜语。
她美人娘在她心里就是天上的明月,海中的明珠,心尖上的一束鲜花。
她老爹在她心里巍峨如山,每日看见他,就心生欢喜。
秀衣和青衣在她心里貌美怡人,宛若清灵朝露,宛若绚烂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