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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活(53)

作者:御井烹香 阅读记录

王太太先不吃,被王举人强喂了,两人歪缠了一阵,那酥饼渣滚得浑身都是,王举人又吃王太太的埋怨,不过两人倒是和好如初,小莲也买回了荷叶鸡,点上灯来,二人并坐着吃饭。

冬日菜肴简单,有一道肉菜配着已算体面,这荷叶鸡用的是买活军的新鸡种,肉质肥嫩,带了干荷叶的清香,王太太最爱吃鸡肚子里填的八宝咸糯米,抢着挖了一口,忽又叹道,“大儿是最爱此味的。”

她显然已拿定了主意,乘着王举人方才心满意足,最好说话之时,便问王举人道,“如今天下境况,你也瞧见了,你看连于年兄都不肯把他家长子送回老家去应试,我们阿大年纪还小,婆母也尚年轻,不如便将他接到此处和我们暂住一阵子,老爷你说如何?”

其实她的意图已很明显了——三娘若不缠足,回乡后势必会遭到亲朋好友的议论,恐怕将来只能常住临县,王举人方才既然答应了太太,便已想着如何在临县也置办一间宅院,但对王举人王太太而言,临县依然算是暂住,家业都还在诸暨,长久托给亲友不是路,总要回去打理,王太太这一说,要将大儿也接到膝下,那便是想在临县长久住下,偶然才回诸暨老家去。

对王举人这般人家来说,背井离乡倒是常识了,读书人考取功名便要行千里路,宦游各地更是常态。偶尔在临县落脚,卖些技艺,也不算什么大事,只要于县令不说,王举人不说,将来回了诸暨,因此获罪的可能很小,但阖家永远搬到临县,这便是个极大的决定,王举人的筷子凝在半空中,愕然望向妻子,只见灯下妻子目光灼灼,胜过烛火,倾身对他道,“非但大儿,大伯、四叔家的德清、德平、德运,我平日看着都是聪明伶俐的,也都上了十岁,平日里也是通晓文字,学问很好,我看,不如把他们都接过来,半工半读,你看如何?”

买活 第第27章 自行车临城县.雷郎中 炸鸡章 卤味……

虽然吃炸物便已满足,但这两碟青菜乃至卤味,亦都并非乡野小店一味死咸那般,而是五味调,鲜香十足,卤味所用的鸭翅也比寻常的老鸭母要更油润,应当是品种的确不同。宋老爷道,“此地常以海带泡水为调味,所以格外的鲜,买活军能养殖海带,这里的干海带比泉州港还便宜。”

大敏朝的海禁,有时松弛有时严格,不论如何,泉州港是不缺海鲜的,海带这东西,对海港来说都并不缺,能卖上价的都是内地,这是宋老爷的商路未能打通的地方,是以他并不进海带去卖,说到这里也有些遗憾。二人各吃一碗黄酒——这里也有供应烧酒,但南方人还是中意黄酒,烧刀子那是北佬喝的。

酒吃完,本来还要吃面,但实在饱厉害,便免去,雷郎中还有些意不去,因只要青菜卤味,却坐半日,碍着店家的意,宋老爷醉醺醺地道,“莫怕,此地的面不似泉州那般贵,已吃卤味,便不妨。”

店家小二也笑嘻嘻地道,“无妨,咱都是买活军的本钱,您照顾那个小妹子的意,便如同照顾我的意。”他虽然也是做意的,笑口常开,但却并不似他处小二那般卑微讨好,细看下,身量在南方人中也算大,并不瘦削,不卑不亢——雷郎中如今已可识别,这当是买活军的人,而非云县的土着。

此处确然处处都外间不同,雷郎中已再无傲慢心,他酒量比宋老爷好,见宋老爷喝酒有些困倦,便带他回客栈休息,一入客栈,又顿觉水泥房的好处,赞叹番,安顿宋老爷睡下,便带个同样精熟此地的宋家小厮,又携自己那两个随从,在城内外游『荡』,连课堂都混进去在室背后旁听一会,他平时好日也没有这样大的活量,到半下午便饿起来,又想去吃炸鸡腿,只是身上唯有银两,便问小厮道,“中午听他说起筹子,这是何物?买活军治下竟不认银子铜钱吗?”

以雷郎中的家境,从小自然是不缺吃食的,泉州本就是富庶地,近年来虽然广州港大兴,泉州的船只已没有那样多,但福建道的大豪本家多在泉州,泉州依旧是大敏朝数着的富贵风流地,此处的大户人家,吃鸡吃鸭只能算是粗吃,还是以鹅肉为贵,这倒也不是没有缘故:一来,鹅成慢,自然要比鸡鸭更贵,也更显身份,二来,鹅肉质地也更好些,紧密却又并不分坚韧,烹食更美,而鸭肉带水『骚』气,鸡肉又多分紧致,牙口稍差便觉难嚼,非要厨子以小火慢烹,方才能煮肉烂,富贵人家多取鸡汤借味,鸡肉略取食两块而已。

雷家比不累公侯府,在吃食上只走到这一步,在雷郎中的认识中,见那鸡腿颇大,应当是三四年的老鸡,已想到一口咬下时,牙齿要遇到的阻力,却不想上下牙极为轻松地咬合在一起,伴随着一阵芳香无比仿佛让人五脏六腑都随打开的油香,酥脆的外壳纷纷而落,在口中碰撞,那鸡肉嫩滑无比,滋味又极为调,有茱萸的些许辣味,上好精盐带来的咸味,乎是才在口中打个转便要往嗓子里掉,雷郎中连忙调用舌头,把鸡肉顶回来,又大嚼下,让那汁水遍布全口,方才依依不舍地将其咽下去,又忙凑到鸡腿边大咬一口,此时已忘却读书人的面,显示出着急榔槺的笨拙态来。

以他一贯的口味,雷郎中连鸡汤都嫌油腻,更休说鸡肉,取用少许已是足够,但这鸡腿却是三两下便全落入肚内,仔细品味,又觉吃的所有炸物都是不同,如四喜丸子、炸麻团,多是以面,而非这种拖面衣在外的形式。而且这面衣格外轻盈酥脆,没有丝毫油哈味,在口中咀嚼,无比香酥,便连骨头外的面衣,都令人有『舔』舐干净的冲。雷郎中将鸡腿细细吃完,犹觉不足,实在胃口大开,甚至还将手『舔』下,把流淌在上头的肉汁『舔』光,方才暂歇下来,以全的态度打量这间不起眼的小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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