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其余地方的日子也好过不到哪去,临城县在太平日子里商贸也很繁盛,县城里的人早跑光了。反正十几年前那次大乱,彬山铁矿大多数矿工都被裹挟走了,矿监全部被杀,本地根深叶茂的富户也基本都死得差不多了——有钱无权,在乱世里就是待宰的猪羊,流民、乱兵,全都先冲着他们过去。
自那以后,彬山的矿就没什么人采,矿山已挖到较深处,需要大量人力,有实力采的都死了,朝廷也迟迟没派人过来。数年后,有不少生计无着的流民从北方过来——或者是当年去北方的流民返乡了,总之这些流民渐渐的在彬山里住了下来,开垦了矿场附近的荒地,勉强也能养活自己。那里以前是不许人种田的,矿山重地,随意闯入都会被砍头。
谢双瑶就是在那时候和父兄一起在彬山安的家,她父亲以前是个屠户,母亲也能杀猪,五个哥哥都有一把子力气,这样的家庭在彬山就是天然一霸,而且谢双瑶舅舅一家是猎户,屠户与猎户,在彬山可以横着走,所以才能养活谢双瑶一个女儿,否则刚垦荒那几年,日子艰苦,流民户生女不举是常态。
她们一家是谢双瑶两岁时来的彬山,之后发生了什么大家都不清楚,听闻谢双瑶这个名字的时候,买活军已有了雏形,谢双瑶倒也不瞒学生们,“民间很多人说我是妖孽,你们也会这样想,是不是?”
她呼呼地摇蒲扇,很多不凡之处!”
买活军会种田,临城县无人不知,买活军入城以后,米价就没有起来过,甚至还在往下跌,城里的人家才能支持得起三餐的花费。——买活军的女人和小孩都能吃白米饭,听说他们用糠喂猪!连矿奴都吃的是米饭!
谢双瑶的眼睛弯起来了,“说得对!因为买活军有米,有肉——因为全天下的人都要吃,不然就活不下去,而且全天下的人都想要吃饱点,吃好点。”
她拍了一下手掌,屋角两个兵士走出去,远处隐约能闻到食物的香味。“因为买活军的人都知道,跟着我谢双瑶能吃饱、吃好。那在这个世道,不管我四岁、十四岁还是四百岁,我都是他们的神仙。”
“没有人不喜欢吃了,对不对?”谢双瑶问学生们。
金逢春咽了一下口水,很响亮地应了一声,注意到好几个同学都有类似的动作。
她叹了口气,“可惜这年头大家都吃不饱,快饿死的人又非常的多。”
金逢春听得头皮发麻,下意识看了屋角一眼,两个买活军兵士站在那里,一脸不为所动的样子,谢二好像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妹妹可能不是人。他们看起来——倒像是一直都吃得很饱。
神仙谢双瑶又问她们,“买活军只用了十年就占了两个县,这个县刚打下来,只有两百个军士过来,其余人都在彬山搞生产,你们县三千多个人,十几个打一个,但是你看,我就敢穿着薄布给你们上课,你们说为什么?”
金逢春又看了兵士一眼,兵士都穿着锃亮的板甲,这不是从马百总那里弄的,这样好的甲金逢春从未看过,虽然只是胸甲,但也足以护住许多要害,养这样一个兵一年大概是真的要一百两。
“金逢春,你有想法你来说。”谢双瑶点她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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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逢春一个机灵,把心里想到的说出来,“你有铁,我们打不过你。临城县连菜刀都不多。”
谢双瑶不由笑起来,“很聪明,当然,我有铁,不过铁是用来杀人的,并不能让人发自内心的顺从你,只能让人恐惧。”
她想了一下,又纠正自己,“做成兵器的时候是这样,做成工具那就很好用了。”
谢双瑶不是那种一言九鼎、唾沫当金使的人,她的话很多,而且非常喜欢和人聊天,还经常否定自己,大家忍不住都轻笑起来,觉得这个眼也不眨就杀了三个人的女魔头没那么可怕了。
金逢春也受到鼓励,壮着胆子又猜,“因为……因为买活军有米?”
买活 第3章 白面馒头
她还有些怕谢双瑶,或者可以说很怕,但金逢春已摸索到买活军的规矩,买活军喜欢聪明人,但不是从前官场上那种聪明,谢双瑶喜欢那种实在的聪明。
“谢姑娘。”她咽下最后一口馒头,斗胆问,“你不用学堂里的茶碗,是嫌不干净吗?”
众人顿时扫来明明暗暗的眼神,很多人都觉得金逢春在找死。确实,听说很多高门绣户的姑娘不喜和旁人共用餐具,甚至会因为被乡下人用了自己的茶碗就把一整套上好的瓷器砸碎,但问题是谢双瑶在这样的戏码里通常只能扮演乡下人。
“是。”谢双瑶却并没有生气,也不觉得金逢春在讽刺她,“临城县燃料——就是柴火并不是很多,教室里摆的茶碗是不能用热水浇烫消毒的,只能用井水清洗,对我来说,不够干净,可能会传染疾病。”
有个别词汇不太好懂,但所有人都开始想县城里有没有铺子卖竹杯,这种东西不会很贵,他们都消费得起,最好是能和谢双瑶一样,钻个孔挂身上。如果可以选,当然没有人愿意染病。
湿布掀开,蒸汽弥漫,几十个白白胖胖喧喧乎乎的东西被倒在擦拭得干干净净的讲台上,今天居然吃白面馒头!
女学生们很快排成一行,依着顺序各自拿了一个,就连县令家的小姐于小月都没有放弃,若是在别处,白面馒头对县令家来说算不上什么太好的东西,但这里是临城县,更何况于小月最近胃口很好,她们一起打扫文庙的时候她也很期待买活军的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