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就是亡国之君(1602)
【非常明显,康国要远比金帐汗国要稳定、强悍,他们的官道驿路四通八达,不知尽头。】
【一种被称之为条条的规则,直属于撒马尔罕王庭的南北两院,将他们的衙司开设到了每个郡、每个城市。】
【如果不是康国公仅仅只是国公,我还以为来到了罗马。】
【这对我们有足够的借鉴意义,但是罗斯公国面对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在康国的统治下,完成一统与独立。】
【我不认为黑羊王国能够阻拦康国公的脚步,黑羊王国太过弱小了,哪怕是加上奥斯曼人,也不过是一杯水,试图扑灭一车着火的煤炭。】
这是伊凡三世新学的成语,叫杯水车薪。
战场发生在赫拉特,此时的奥斯曼王国能在帕提亚地区投射的力量实在是有限,鞭长莫及。
【我什么都做不了,我什么也不能做,一群斥候仍然活跃在城内,我感觉自己写下这些字的时候,就被一双眼睛盯着。】
【我应当试图去理解这些人的作用。】
伊凡三世合上了羊皮卷,担着担忧的神情,望着会同馆之外,此时此刻,谁能够阻挡康国公拿下赫拉特,补齐康国最后一块版图,然后扬鞭西进呢?
“笃笃笃。”敲门声响起。
伊凡三世似乎是被敲门声吓到了,用力的、低声的问道:“谁在那里?”
第七百六十章 大明皇帝真的放下了仇恨吗?
“我是王越。”站在门外的自然是大明的墩台远侯,王越。
“这是康国产的葡萄酒,你可以尝一尝。”王越将酒放在了桌上,笑着说道:“感谢你在拔都萨莱对我的帮助。”
王越和伊凡三世的关系极好,在金帐汗国的诸多公国的活动,因为伊凡的帮助,变得顺利了许多。
伊凡会几句简单的汉话,而王越则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
学习一门语言,尤其是一门比文言文要简单的多的表音文字,对一个大明进士而言,易如反掌。
相比较之下,王越还记得当初死记硬背《离骚》之后的无奈,王越会背,但是一直到十三岁之后,才彻底理解了《离骚》的所有含义。
王越的拉丁语极好,甚至比伊凡和罗斯公国的一些神职人员的拉丁语,还要好一些。
“这酒名叫金桃酒,贞观十一年,撒马尔罕献金桃银桃,贞观二十一年,康国再献金桃于天可汗帐下,故此酒名曰金桃,题曰:遥看汉水鸭头绿,恰似葡萄初酦醅。”王越介绍着自己的酒。
费尔干纳山谷的葡萄因为日照充足,无论是用来做葡萄干还是酿酒,都是上等,王越拿来的就是康国最顶级的费尔干纳葡萄酒,取名为金桃酒。
这么取名,当然为了卖更多的葡萄酒,王越题的诗句,是李白的《襄阳歌》,李白酷爱酒,葡萄酒也不在话下。
在碎叶城、塔什干、撒马尔罕和布哈拉这广阔的平原上,有超过了十二万顷的葡萄园,这也是康国的最大的农作物产出。
这些葡萄的最大消费者,正是大明。
王越坐下之后,看着窗外,略有些失神的说道:“之前,帖木儿王国在撒马尔罕的时候,百姓种的最多的是潞麻、莫合烟、莺粟花,并且将其压制成饼,通过亘古的商路,甚至卖到了天方去。”
“康国百姓大半吸食这些福禄三宝,人鬼不分。”
“康国公用了五年的时间,兴修水利,才建成了如此多的葡萄园,代替了广泛种植的福禄三宝。”
大明有自己的高道德劣势,对于福禄三宝的危害大明的太医院给出的结论是:大量服用之后,形如冢中骨,神似冥顽物,身像浮忽云,气若游丝弦,食粪甘若饴。
大明皇帝在拿到了太医院的报告后,画了一幅画叫《魑魅魍魉渠有德》,大量服用福禄三宝之后的模样,实在是如同人间鬼怪。(381章)。
王复在主持政务之后,就一直在改变当地的种植结构,将遍地的莺粟园,变成了连成片的葡萄园、牧草区。
没有任何浇灌和有序种植的莺粟园的收益,远低于有良好浇灌和精耕细作的葡萄园,牲畜养殖因为牧草的大量种植,变得更加容易,成本降低。
而喝葡萄酒,就成为了康国的一项风俗,葡萄酒的品质也是节节攀高。
“是的,我能看到,康国公的治理,如同擦亮了宝石之上的蒙尘,他赐给了康国福安。”伊凡带着略有些夸张的语气,赞叹的说道。
这坚定了伊凡前往大明的决心,大明居然能够培养出王复这样的人物。
他要去亲自看看,学习,如何成为一个王,当他以为自己已经有足够的资格去做一个王的时候,大明突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王越眉头紧皱的说道:“我来是要提醒你,康国公南下赫拉特的时候,你最好不要做什么,否则即便是我,也无法保证你的安全。”
撒马尔罕的城里有很多黑羊王国、帖木儿王国、奥斯曼王国、金帐汗国的奸细,这些奸细,自然不会坐看康国占领赫拉特,补足自己领土上的最后短板。
如果伊凡三世参与到了破坏康国南下的活动中,墩台远侯,一定不会手下留情。
王越,在善意的提醒伊凡三世,不要和那些奸细们接触,否则发生了任何意外,过错方都是伊凡本人。
“感谢你的建议,我亲爱的朋友。”伊凡露出了真心的笑容,十分真诚的回答道,这个时候,这个提醒,是警告,也是朋友之间的劝告。
伊凡想了想,极其郑重的说道:“我以罗斯大公继承人的荣誉发誓,在这次的游历中,我绝对不会在撒马尔罕做任何有害康国之事,你知道我:荣誉即吾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