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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蝉(235)

作者: 时不可兮 阅读记录

“已经退房了,那不打扰杭老师您休息。”

“好的,谢谢。”

她将衣架挂在开放衣柜上打开后,从上至下拉开黑色衣罩,手拉开了肩头,衣罩便附着不住,顷刻滑落,一件流光裙闪耀着波光。

“无物……”杭澈笑着自言自语,“这件礼服的名字吗?”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

不愧是出自那人手笔。

杭澈站在原地抬头欣赏了一番,然后褪去外衣,躺进水温适宜的浴缸里。

今天有些疲惫,她仰着头靠在浴缸边缘,看着天花板的网格发呆。

手臂从水中抬起自然地搭在浴缸周围,薄薄的水雾漂浮着,她突然想到什么,拿起旁边的手机划开了宋知的朋友圈,然后点开了她发的一首歌。

界面跳转后,音符随着薄雾一起飘荡在空气中,杭澈缓缓闭上眼。

第119章 烛蛾谁护,作茧自缚(15)

“核实一下原被告方的身份信息,原告出席了吗?”法官穿着黑色长袍坐于高椅之上。

“被告未出席,全权委托律师代理。”

宋知摊开手上的黄色卷宗壳,将里面的诉讼材料以此铺开,“被告未出席,全权委托律师代理。”

黎浦坐在她右边,将录音话筒往师父的方向压了压,对方律师抬眸看了她们一眼,势在必得。

录像录音正式开启。

原告被告代理律师分别核对了身份,法官宣布了时间和案件基本信息,书记员开始进行记录。

“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对方律师凑近话筒从一沓材料中抽出申请,“您好法官,我方当事人申请回避,这份是我们提交的当事人委托申请书。”

法官点头,书记员将材料整理提报。

“是否有新证据提出?”

“原告暂时没有新证据提交。”这场官司走的就是借贷纠纷,“借条”上时间金额写得清清楚楚,宋知绝没有赢的可能。

宋知并没有对上对方得意的眼神,只是从材料中又抽出了厚厚的三份以及一张光盘,“您好法官,我们有三份新的证据材料需要当庭提交。”

新证据?三份?对方律师瞳孔微张,这怎么可能?

“拿上来吧。”

法官摊开新的证据之后,同步对方律师,扶了扶眼镜右手一伸,“原告代理人可以开始发言。”

原告律师原本胸有成竹,但看到这三份材料心里暗骂卧槽,迅速整理情绪之后她开始陈述,“好的,法官,我是委托人张启的代理律师,我方当事人于2020年10月7日借与被告40万元现金,证据一中有对方手书的借条,明确表示将在三个月内全数归还,否则将会支付利息,但截至目前,被告不仅没有归还欠款,并且将我方当事人联系方式删除拉黑,逃避债务纠纷。证据二我方当事人多次联系对方未果的事实证明。”

对方成熟完毕后,法官整理了手上的材料,“被告代理人请进行答辩。”

“除却之前提交的三组证据以外,今天新提交的证据中,证据四是我方当事人和对方的聊天记录,关于该笔款项的性质定论,其中明确且多次提到度博二字,以此证明,此笔款项为赌债。”

“聊天记录又不一定是真的!”原告律师质疑。

宋知抬眸眼神压制,“不好意思,现在是我方答辩时间,您有疑问请稍候。”

“就算是真的也不能代表什么!”对方有些激动。

“原告律师别说话,被告律师请继续。”法官及时维护庭审秩序。

宋知点头举起光盘,“证据五是我方调取的街道录像,可以明确看出在2022年10月7日下午,我方当事人和对方在对方阳台进行du bo活动。”

du bo金额如此之大,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涉嫌犯罪,但宋知竟然如此淡定地作为证据进行举证,对方律师不知该说她为当事人考虑还是要把当事人送进公安局。

“因而这份借条,只是为了掩盖赌债的事实,虽然是债,但从根本上来说,并不合法。我相信在座各位都有常识,du bo违法,那么du bo欠下的债务又怎么可能受法律保护?张启很聪明,利用借条的名义让我方当事人签下债务,出具一份貌似合法的借条,企图瞒天过海确认债务,但我想再强调一遍,此为非法债务。”

庭审时间如梭,双方辩论激烈,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但明显结局已定,du bo产生的债务关系原本就是无效,这种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请双方进行最后答辩陈述。”

“被告所欠金额巨大,对我方当事人生活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方明确知晓债权义务,并且写下借条纯属自愿,就应当履行条约按期归还。”

“对方律师说得很对,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确实是古话,但违法之债何来谈欠?正当防卫造成的死亡也要偿命?对方明明知道du bo是违法行为,还对我方当事人进行邀约,此后又用借条的手段企图让我方当事人背上巨额债务,其主观故意性明显,《合同法》第52条中明确指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宋知陈述完毕,面前的电脑屏幕上文字跳动,将刚才她的陈述一一记录。

黎浦在桌上给她比了一个大拇指。

法官继续流程,“双方是否接受调解?”

“原告方不接受调解。”对方律师表达诉求。

宋知回应,“被告方不接受调解。”

法官宣读最后陈词,“本庭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判决结果,开具法院判决书,如果当事人双方有一方不服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之内向高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上诉,各位有异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