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潮带雨(54)
“你就什么也不是。”
沈墨卿瞳孔一缩,推开了她。
“而我……依然会是她的母亲。”
陆翡秋并不介意,她带着醉意,慢慢笑了,她用英文温柔地说:“Under the law, I am always her lover.”
——在法律上,我永远是她的情人。
“Our relationship is like a chain that cannot be severed by anyone.”
她又靠近了沈墨卿,这样近,眼神缠绵而暧昧,手里的香槟泛着黄金一般的色泽,轻轻与她手中的红酒相碰——
“cheers,my cutie.”
……
陆翡秋走了,沈墨卿在原地沉默了很久,手机嗡得震动了。
【厌厌:「截图」】
截图是聊天记录↓
【厌厌:喜欢。】
【厌厌:想要。妈妈给我买。「星星眼」】
……
【厌厌:你看我就说她对我好吧。嘻嘻。「小兔高兴」】
沈墨卿:“。”
如果陆翡秋就是条两面三刀守株待兔的毒蛇。
那司徒厌就是个马上就要以百米冲刺的加速度撞死在树桩上的兔子了。
那她呢?
沈墨卿想,她是什么?
她也不知道,但不管是什么,大概都已经原地气死了。
也许是河豚吧。
她就该生在水里,死在水里,这辈子不该爬起来,管岸上一只兔子的烂事。
*
第28章 嫉妒
沈墨卿思索半晌,在vx上问司徒厌。
【ink:你真的觉得她对你很好吗。】
司徒厌看见这消息,愣了一下,说实话她是有些心虚的,但是她到底不愿意在沈墨卿眼前露怯。
【厌厌:那当然了。】
“卿卿。”
沈墨卿眉头紧蹙,胸口压着火气。
沈清妍却过来了,她和她碰了碰杯,温声问:“碰见谁了,这副表情。”
沈墨卿眉头舒展开,淡淡否认道:“……没碰见谁。”
沈清妍也没多想,随口提道:“我刚刚碰见司徒家的人了。那个叫陆翡秋的女人。”
沈清妍笑着,“她倒是有些意思。”
沈墨卿心不在焉地听着,半晌忽然问:“是明天回国吗。”
*
沈墨卿回国了,司徒厌特别高兴,跑过来接机,在机场跑上跑下,蹦蹦跳跳地帮她拿tຊ行李箱。
她今天穿了个米色的厚卫衣,帽子坠着长长的兔耳朵,头发扎成高高的马尾,白皮肤红嘴唇,眼睛黑漆漆的,整个人都显得特别精神。
她一只手拉着她的箱子,一只手挽着她的胳膊问她:“国外好玩吗?”
沈墨卿本来想说“没什么好玩的。”,一直在跟着沈清妍参加各种商业宴会。
但看着司徒厌亮晶晶的眼睛,很微妙的,她忽然想起了在车窗外见到的几只小浣熊,在垃圾桶里觅食的小狐狸,树枝上爬行的小松鼠……
她看到的时候,并没有来及多注意,因为沈清妍在给她介绍商业晚宴上她要认识的合作方,和投资方。
可那座盘桓在灰色的城市里的,不经意的彩图,忽然就被司徒厌的眼睛轻轻点亮了。
司徒厌:“嗯?怎么不说话啊?”
沈墨卿顿了顿,说:“还可以。”
“哇,哪里好玩啊。”
司徒厌有点兴致勃勃,她从来没出国过,虽然爸爸出国——但是因为陆翡秋,她从来不关注他们在国外的生活。
“是不是所有人都在说英语?”
“是。”
“唐人街会有说中国话的吗?我小时候去过香港——那边的人大多都在说英语。”
司徒厌话多得停不下来。
沈清妍的公司在国外,沈墨卿偶尔也会出国,一年两三次。
她每次都是自己开车回来。
从机场到家,路边是车鸣声,喧嚣声,人来人往,到底有点说不出的漫长。
但也许这次有了人在耳边说话。又或者,有人在不停地问她各种各样的问题——一些不重要的,从来没有被纳入她思考范围内的问题,简简单单的,一些风土人情。
也许不回答也可以。
但这就像一个图画游戏。
司徒厌一问起来,那块灰色的,不曾被在意的地方,就被轻轻的点亮了。
她想说:“那有意思吗?”
所有的城市,在她眼中其实都是差不多的样子,高大而繁华的商业写字楼,在夜色中闪烁的霓虹灯,匆匆忙忙的行人和川流不息的车,即便跨越半个地球,从陆家嘴到华尔街,人们为金钱所扰,本质上毫无不同。
但是看司徒厌的眼神,她又意识到,也许对司徒厌来说,那也许的确是非常有意思的地方。
“我也想出国玩。”司徒厌有点沮丧,“可是我英语一点也不好。”
沈墨卿:“可以学。”
“我不学。”司徒厌又凑过来,“以后出国,你给我当导游。”
沈墨卿:“……”
沈墨卿说,“你不能总想着靠别人。”
司徒厌:“你是别人吗?”
沈墨卿:“……”
司徒厌:“你怎么脸红啦!!”
一路的气氛本非常快乐,直到少女玩手机的时候,卫衣袖子下滑几寸,露出了那猩红色的鸽血石手链。
沈墨卿直视前方,开着车,唇角的弧度缓缓拉平了。
……
沈墨卿给司徒厌从国外给她带了好几个限量款的包包,虽然她话不多,但司徒厌还是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