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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韶光(双重生)(49)+番外

作者:四月槐夏 阅读记录

身为大皇子,平日里被拘在宫里,哪里也不许去。在南诏待了十六年,这还是他第一次出城。

只是没想到第一次出城就落了个护送他最娇气的长姐到大越的任务,连他的二弟都在嘲笑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长安可真热闹。”

轿子里传来一道娇气的女声:“热闹有什么好,都是人,臭死了。”

重则翻了个白眼,他这个姐姐自幼就骄纵惯了,眼下来到大越也不安生。也不知为何,父王要派他来出使大越。他虽是长子,但自幼比不得下面几个弟弟聪慧。

有这时间,他更想出去斗蛐蛐。

“好姐姐,马上就要到大越皇宫了,待会见了大越帝王,你可收敛些你的脾性。”

阿诺揉着额角,从南诏到长安走了一月有余,一路舟车劳顿,可算是到了大越。

长安虽繁华,但在她心中依旧远不及泰和,那里靠近最美丽的洱海,而长安连海都没有。

父皇叮嘱过她,最好能一举得到大越皇帝的喜爱,封为皇后,这样才便于传递消息。

阿诺却觉得父皇简直异想天开,且不论大越皇帝是否愿意娶一个外族女子做皇后,即便愿意,以大越的实力,区区南诏又怎是对手?

久久不见里面人的回应,重则自顾自地玩起了辫子上的银饰。

大越男子不是束发就是半束发,除了发冠几乎没有装饰,不像他们南诏会将头发变成小辫子再戴上各种银饰。

他还是更喜欢自己的头发。

*

云韶盯着手中的绣线。小巧的绣花针在她指间灵活穿梭,很快一只白鹤便活灵活现地出现在绣绷上。

她收了李珹的玉佩,总要给一些回礼。思来想去,唯有女红还算拿得出手的东西。

眼下离第一场比试不足三天,也不知李珹准备好了没有。

听闻南诏国的使臣来访,李珹作为宗室唯一的王爷,自然要亲去迎接。

希望别出什么岔子。

她想的入神,不慎被绣花针刺破了手指,绣绷上的血迹顺着布料纹理蔓延开来,绽放成一朵暗红色的花。

“娘子,追风和百灵来了。”白露语气稍有不耐,他可还记得那日小宴上,追风将她带到屋檐上的事。吓得她只能牢牢抓住追风的衣襟,生怕掉下去。

云韶颔首,随意地用帕子擦了擦手指:“让他们到前厅等我。”

追风今日是带着命令来的,一是瞧瞧云娘子有没有危险,二是打听一下嫁衣合不合身。

这可难倒了他,怎么说也是面对未来王妃,问嫁衣合不合身......这种事,应当王爷亲自来问。不过这两日王爷实在是忙,听雨又不在,他便去暗卫营将百灵借了过来。

“你们今日怎么一起来了?”云韶一到前厅,就看到切磋武艺的两个人。

百灵连忙收回了钳制追风脖颈的手,扬起笑脸:“自然是想念娘子了。”

云韶跟白露皆笑了起来。

“王爷让我来传话,说今日南诏使臣护送大皇子和大公主来访,晚上有宴,可能抽不开身来看娘子。”追风说话时一本正经,云韶却闹得红了脸。

李珹半夜翻窗来这件事,云府上下皆不知情。如今被他这么直接点出来,不由得有些害羞。

果然,余光中瞥到白露惊讶的表情。

云韶咬牙道:“我知晓了。”

追风并未看出云韶的窘迫,想起王爷交代的另一件事,回头拉了百灵过来:“还有一件事,由百灵来说。”

“请娘子到内室说话。”百灵面上扬起神气的表情,骄傲地从追风面前走过。

追风心想:待会回去一定要跟这个小丫头正式切磋一番。

云韶不明所以,忍不住问道:“百灵,你要说什么呀?”

百灵从怀里摸索一番,掏出了一个软尺,一脸兴奋地看向她:“自然是要看看娘子的嫁衣是否合身。”

白露原本惊讶的嘴巴张的更大了些。

云韶一脸无奈,好在只有白露一人,倒也无妨。便走到屏风后,褪下了外衫,只留了件中衣。

百灵摇摇头:“娘子最好将中衣也褪下。最好直接换上,这样有什么不合身的之处,我也能记录下来。”

云韶又缓慢将中衣褪下,只剩月白色的心衣,百灵不由得看呆了,默默咽下了口水。

她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未来王妃真的太美了!

白露倒是看习惯了,虽然时不时也会被自家娘子的美貌惊艳到,不至于像百灵一般魂都没了。

吉服有些繁琐,二人一同帮云韶整理了好一会,才穿戴整齐。

这下连白露也呆愣住了,不由得感叹道:“娘子真美!”

尺寸不大不小,十分合身熨帖。

眼下并未上妆,即便不施粉黛,也是十分明艳动人,艳若桃李。若是来日精心打扮一番,岂不是更加美哉?

百灵围着云韶转了好几圈,眼里止不住地惊艳:“我觉得王爷多虑了,这尺寸分明合身的很嘛!”

云韶心下一动,李珹何时知晓她的尺寸的?

【📢作者有话说】

没想到吧!还有人也是重生回来的

第28章 比试

◎长安的小娘子都这般好看吗◎

比武招亲的第一场定在了九月初一。

九月里正是好时节,褪去了夏日的燥热,秋高气爽,气候宜人。

第一场比试骑射,原本依着云韶的意思,是在庭院中设立一道孔雀屏风,以射中眼睛为胜。云峥却觉得目标为静物未免太过简单,无法彰显出郎君们的实力,便临时改成了林中狩猎。

比试地点定在了城郊忘忧山的山脚下,附近有一片山林,时常有猎户来此处打猎。为了比试公平起见,云家提前派人在山林中放入带有标记的山鸡和野兔,其余猎物不计入在内,以数量最多者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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