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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回京认亲后,她成了白富美(20)

作者: 忘尘酒 阅读记录

旁边,叶枫小声说道。

他睡眠很浅,在叶清月拿艾草熏屋子的时候,就醒了。

“我也听到了。”

叶清月眯起眼,会是谁呢?

她们刚分家,村里人知道她们手里有钱,平日里那些小混混,老赖子,估计都起了心思。

不过最有可能的,还是叶老头一家。

叶清月心里有了想法,低声问道:“阿枫,家里的针线在哪个包里?”

“我去拿。”

叶枫蹑手蹑脚地翻开包裹,很快将一根针递给叶清月,“姐,这有啥用?我帮你把菜刀也拿来吧?”

叶清月借着月光,看了眼弟弟斯斯文文的小白脸,心里忍不住嘀咕,小老弟,你这思想很危险啊。

“菜刀没这个好使。”

叶清月摁住了蠢蠢欲动的老弟,“你在屋里等着,免得误伤。”

说完,叶清月捏着针,往大门摸去。

钟婆婆家的门外可以用锁锁住,里面却只有门栓。

这样的结构,对于一些偷鸡摸狗的老手来说,很容易解决。

只要拿块薄铁片,从门缝里把门栓挑起来,门就开了。

叶清月住进来时,就发现了这一问题,所以拿布条把门栓绑住了,还往布条上浇了水,拿刀片都难划开。

以至于门外那个想撬门的人,挑了半天的门栓,都没挑起来。

叶清月眯眼看着从门缝里伸进来的铁片,悄无声息地解开了布条。

“啪嗒。”

门外的人终于挑起了门栓。

叶清月听到外头的人松了口气。

声音很熟悉。

“叶正华。”

叶清月在心里念出了这个名字,手里捏紧了针。

原来是他。

那自己下狠手,也没心理负担了。

“吱呀……”

年久失修的门,发出细微的摩擦声。

门外的人也很谨慎,很慢很慢才推开了门。

“妈的,累死老子了。”

叶正华终于将门推出一个可以让他进去的口子,抱怨一句后,将脚跨入门内。

可他大腿才伸进去,突然感觉刺痛了一下。

难道是挂到木刺了?

叶正华想着,起先没在意。

可等他的脚刚落地,突然感觉腿麻了。

接着,一股撕扯的刺痛,从他的脚底心一直蔓延到了大腿根。

“啊!”

叶正华没忍住,惨叫一声。

“是谁?!”

屋里,传来叶向红的喝声。

叶正华大惊,连忙收起腿,一瘸一拐朝家的方向跑去。

妈的,啥情况啊?咋回事啊?!

他的腿……

好痛啊!

里面的筋,像是要被撕裂了!

————

小科普:

有关女主角妈妈叶向红的“神经病”称呼。

其实严格来说,叶向红的病,并不属于“神经病”,而是“精神病”。

所谓神经病,是指的神经出了问题,而精神病,则是心理出现问题。

撇开各种细节和讲究,粗暴一点来看待两者的差别:

神经病是肉体问题。

精神病是心理问题。

大众骂人“神经病”的时候,其实是错误用法,骂“精神病”更为准确,但我猜是前者更顺口,所以大部分人习惯用前者。

考虑过后,我写村民与配角骂叶向红时,选用了“神经病”这个称呼,而不是更为严谨的“精神病”。

因为在生活中,大部分其实都是用“神经病”来骂人脑子有问题,是疯子的,用精神病的比较少。

其实也有考虑要不要用“疯子”,替换掉简介里的“神经病”。

但“疯子”这个词,程度又太严重。

容易让还没看书的读者误解叶向红疯疯癫癫,从而在看到正文,发现叶向红表现比较正常的时候,觉得文不对题,作者在诈骗。

最后综合考虑,还是觉得“神经病”更为恰当,比较生活化。

不过这篇文的女主,毕竟是医生,我想在这些方面更严谨一些,所以考虑再三,还是写个小科普比较好。

希望大家能理解_(:з)∠)_

第16章 抚恤金不见了】

向阳村的地界比较大,建的房子大多靠向村头大路那边,村尾靠山的屋子较少。

叶清月小时候听人说,是因为山上有大虫,也就是老虎,曾经下山吃过人,所以向阳村村民不爱在村尾建房子。

所以钟婆婆这屋附近,也只有稀稀拉拉几户人家。

不过,叶正华这一嗓子可以说是撕心裂肺,半个村子都能听见,不少人家连忙爬起来点油灯,看是啥情况。

熟睡中的叶向红一下子就惊醒了,她迅速摸起菜刀,往门口跑。

她见叶清月也在门口,急了,担心刚才惨叫的那个人,对闺女做了啥事。

“站住!”

叶向红跑出去,就看到了远处那个一瘸一拐的模糊身影。

眼见是追不上了,叶向红干脆把手里的菜刀给扔了出去。

那刀扔的快准狠,叶清月都没来得及拦住。

“铿!”

菜刀蹭着对方的腰侧,插进土里半截。

紧接着,那个逃跑的身影……

裤子掉了!

那刀虽然没伤到他,但直接划烂了他的衣服和腰带。

“唉哟!”

掉到半截的裤子扯到了腿,叶正华摔了个狗吃屎。

叶清月目瞪口呆,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她差点就对叶向红鼓掌,赞叹一声:“女侠,好刀法!”

叶向红一看人摔倒了,就要追过去,却被叶清月一把拉住。

“娘,让他走。”叶清月说道。

叶向红不明所以:“为啥?”

叶清月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气沉丹田,卯足了劲大喊:“有小偷——抓小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