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回京认亲后,她成了白富美(281)
“没事……腿软。”
叶枫虽然早知道二姐买了两栋宅子,但亲眼看到还是被震撼了。
“我被他带倒的。”
叶梅浑身上下嘴最硬,她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受了惊吓。
她也是早知道叶清月买了两栋宅子,可没想到这宅子是又大又气派。
当初去县里租两层小楼时,叶梅还觉得家里奢侈,租那么好的房子,真是浪费钱。
如今看来,她还是被想象力局限了。
县城里她们家租的那二层小楼,跟眼前的大宅子比,简直是一个地,一个天!
狐疑地看了眼姐弟二人,叶清月倒没说什么,心想着两人也不会因为自己说两栋宅子都是她的,才吓到摔倒吧?
毕竟,大姐和小弟不是早知道了吗?
叶清月首先排除了一个正确答案,然后让叶向红先把自己的行李拎到主卧放着,回来再收拾。
她和叶梅与叶枫商量好了分房的事后,也去拎了自己的行李回房,至于一家三口用的杂物,则先扔到了最近的一个客卧里,一家人便浩浩荡荡地出门吃饭了。
家附近有个小馆子,做川菜的,叶清月一家作为江城人,也是无辣不欢,便进去点了一桌。
吃了一会,叶梅想到什么,对叶向红说道:“对了,娘,上次清月给你找回来的那个银镯子,你带在身上了吗?”
第217章 她每天都会找我买一支棉花糖】
“带着呢。”
叶向红从叶清月那儿收到那枚小银镯子后,虽说尺寸已经不合适戴手腕上了,但一直带在身上。
她从怀里拿出一个旧布缝的小荷包,从里面倒出已经漆黑的小手镯。
“怎么找娘问起这个?”叶清月问道。
叶梅道:“来的路上,我看到一家首饰店,挂的牌子上有写,可以清洗银饰,娘这镯子要不要拿去洗洗,免得乌漆嘛黑也看不出样子。”
“都戴不上了。”
叶向红不知道洗镯子要多少钱,便推脱道:“还是算了。”
反正都是收在小荷包里,留个念想罢了。
“娘,就让大姐拿去找店家洗干净吧。”
叶清月看出叶向红是心疼钱,她道:“你上次戴镯子,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了,你难道就不想看看,这镯子变回以前的样子吗?或许还能帮你想起些事呢?”
叶向红闻言,有些意动。
“给我吧。”
叶梅动手不动口,干脆地把小镯子带荷包“抢”走,揣进了怀里。
这下,叶向红是想拒绝都不行了。
一家人吃了饭,往回走时,果然看到了叶梅说的首饰店。
店主看这镯子挺小,拿来镯子的人年纪看着也不像,便问道:“这是要给谁的啊?”
叶清月解释道:“我娘小时候戴的,现在戴不上了。”
“也不用戴手上啊。”
店主拉开抽屉,里面有一堆红绳黑绳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些半成品的编织物,“我可以往镯子上编点花样,做个挂饰,怎么样?”
洗镯子要不了几个钱,店主极力推销其它业务。
“行。”
叶梅问了价钱,一番砍价后,就交了定金,明天来拿。
叶向红嘴上说着贵了,但看样子还挺高兴的。
四人回了家,开始收拾各自的行李,接着又一起收拾全家的东西。
忙活到晚上,才弄清楚了大半。
第二天早上,叶清月清早起来,去外头买了早点拎回来。
一家人吃了早饭,继续收拾,赶在午饭前,把屋里理清了。
带的东西不齐,中午还是下馆子。
叶梅特地带了笔纸出来,饭桌上聊着家里缺的东西,她都记了下来,说待会吃完饭就去买。
“一起去吧。”叶向红有点不放心。
叶梅摆手拒绝道:“娘,我一个人就行,你和清月不是还要去公园吗?等之后家里办年货的时候,再一起吧。”
她这次可不仅是为了给家里采购,还要看看京城这边的市场情况呢。
带上叶向红,叶梅怕自己在混黑市的事露馅,而且行动也不方便。
见叶梅坚持,叶向红也只能随她。
吃过饭,一家四口分了三路。
叶枫回家打扫卫生,叶梅去买家里缺的东西,叶清月带着叶向红去首饰店拿镯子,然后到公园找画师。
到了首饰店,店主把焕然一新的银镯子递给她们。
原本乌漆嘛黑的小圈圈,已经锃亮银白,缠着红绳,圆圈中间编了个“福”字,也不大,挂在腰间并不显浮夸。
叶向红嫁给叶勇多年,还是第一次拥有自己的首饰。
她从店主手里接过挂饰,木讷的脸上,也不禁浮起笑意,很是喜欢的样子。
一想到这可能是自己亲生父母留下的,叶向红轻轻摸了摸,在店主的帮助下,把小镯子挂到腰上。
“快过年了,婶子你也别舍不得,给自己买套漂亮的新衣裳,再挂这个,肯定好看!”
店主收了钱,嘴里的夸奖没停过。
叶向红不太习惯这样的场面,她到这把年纪,除了三个孩子最近总夸她,其它时候常被打压。
突然被不认识的人热情夸赞,叶向红拉了拉叶清月的袖子,想走了。
叶清月带着叶向红离开,一路走,一路给她介绍,让她认识一下新家附近的环境,缓解她的紧张。
过了一会,走到附近的公园。
公园最显眼的位置,便是那个卖棉花糖的摊子。
“娘,你吃过棉花糖没?我给你买一支尝尝吧。”
叶清月正要拉着叶向红走,可发现一拉没拉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