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乱终弃了恋综男主后(52)+番外
关心是例行公事的,礼仪是合乎常理的,更深层次的情感交换是得寸进尺的。
“那您和时导是……约的两点半?”宋俨看了眼时间。
他习惯性地给现有数据存了档,把分析材料在移动硬盘里也保存了一份,然后从人体工学椅上站起来。
宋浅芝第一次和他聊除了吃喝睡学以外的事,还是宋俨主动,有点受宠若惊,“没,约的三点,我刚下飞机,打车过去也要两个小时。”
她也没问宋俨怎么心血来潮,只说:“但是我那会儿有些事,只能托人带你逛逛。”
歉意得像是宋俨才五六岁大,她就要因为工作而缺席,将他托付给生人看顾般。
而事实是,长辈这个“重要他人”的角色,在他现有的生命长度中,已然有了3/4的缺失。
宋俨却还是不习惯宋浅芝偶尔漫溢太过的歉疚。
说实在地,她没有亏欠过他。
他道:“没事,您把地址发给我吧,我在那等您。”
宋浅芝说:“行。”
下午两点前后的太阳烤得空气都焦黄,宋俨提前抵达了白岩影视基地门口,找了半天,才把车停在了一处薄薄的树荫里。
他将车停稳,后视镜下挂着的小熊摇摇摆摆,憨态可掬,两粒芝麻大的黑眼珠几乎隐没在奶茶色的绒毛里。
祝朝意昨日用双手摸了,捏了,还死死攥着。
她虽然没直言,但一举一动都说明了喜欢。
而且不像顾雁飞那束被冷落的玫瑰花,祝朝意把他送的东西全都带回了房间,收了起来。
所以他刚才绕路,又去了一趟文创集市,买了同款的挂饰。
不过他的这只小熊,戴的不是西红柿帽子,而是橙色的橘子帽。
宋俨伸出一根食指,戳了戳小熊挺出的胖肚子,把它弹得东倒西歪,不住地转圈圈。
然后落进了一只骨骼分明的大手里,绒毛炸开似的,从瓷白的指缝中挤了出来。
和昨天一样。
宋俨的大拇指不自觉碾着。
祝朝意个子高挑,骨架也不算小,但她的手指搭在他的手上,似乎也不比昨天那毛笔杆粗多少。
演员受角色所限,工作期间即使有美甲,也一般不做款式。
祝朝意也是,短椭圆的甲型,一层薄薄的裸色指甲油,泛出羊脂玉般的油润光泽。
……正好她手也热,也像暖玉。
宋俨自认不是个畏寒的人。他青春期时能穿的衣服少,但也从不觉得有多冷。
他现在冬天里也是一件毛衣,一件厚外套,最多加个围巾。
因为习惯了。
但自握了祝朝意的手,他才觉得自己有四肢发凉的毛病。
和网上那些描写男朋友“干燥温暖的大手”有些出入。
因而他昨晚还科学上网,既怕自己气血不足,又怕是弱精症,点灯看了几篇sci,又去翻柳叶刀。
现在想来,大概是最近是实验室坐久了,固定的晨跑也有减少。
所以借着等宋浅芝的时间,他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拟定接下来一周的健身计划。
既然祝朝意喜欢他,他也得给她最好的,不管是作为暧昧对象,还是……
男友后备役。
宋俨木着张又开始升温的脸,挺拔的脊背微弯着,双手扣在键盘两端。
视线有些颤抖,他慢慢深呼吸,待体内的悸动沉寂下去。
然后鼻腔轻哼,快速勾唇笑了一下。
这两天好像有点太频繁了。
他竟敢一次次地肖想,站在祝朝意身边这回事。
高二上学期,祝朝意为了捞他的手表,穿着贴身的保暖衣跳进了水里。
他当时气得上头,对她说了很过分的话。
回家路上吹着冷风,炙热的头脑冷静过后,他终于想起祝朝意也是被盗窃的受害者。
她被冷水浸过的身影湿淋淋的,被深黑色的轻薄衣物严丝合缝地裹住,显得比平常要清瘦许多。
却还是逞强,抑制着打颤,嵌在他经受寒风侵扰的大脑中,像一盏坏了的灯,忽明忽暗地闪烁,如何都灭不掉。
他竟然只自我感动般,朝她丢了件漏风的破外套,把她一个女孩子丢在那里,毫不犹疑地走了。
宋俨不是个道德感十分高尚的人,也没有受过为人要绅士的精英教育,但他都觉得自己这事办得不光彩。
但他在呼啸如刀刃的冷风中站了很久,都没有回头。
回头做什么,去找祝朝意吗,找到了又能说什么?
说这块破表是我素未蒙面的妈妈留下来的东西,说我这十来年没有进过那么高端的餐厅,也没有在比赛级别的泳池里自由遨游过。
说你能用金钱解决的绝大部分问题,于我而言是经年累月堆积成的沉疴痼疾,压得我要拼尽全力才能抬起头。
他有什么资格向祝朝意倒这些苦水?
——喂,让开点,走那么慢挡路中间干什么,想被撞了倒地碰瓷啊?
——知不知道你这样的叫什么,瘦猴、细狗,明白什么意思吗,意思是你应该和你的同类去捉虱子!
——诶,行了,话别说太过分,免得别人以为我们欺负初中生,哈哈哈。
——而且他在这里哪来的同类啊……诶宋俨,你家真那么穷啊,连饭都不给你吃?
当然会给饭吃。
姥姥用每月不到两千的退休金把他拉扯长大,很小的时候,她还会带他去吃麦当劳。
他两个拳头那么大的鳕鱼堡,姥姥就看着他吃,说自己牙不好,咬不动。
但后来她生病了,医药费是填不满的窟窿,把记忆里模糊的幸福快乐都向外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