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的我娶了暴戾BOSS(109)
它醒来了, 没有看见浅海,没有看见阳光,而是见到了比那更美、更耀眼的生物。
年幼的生物和曾经那些养殖员的外形差不多, 但是又完全不一样。
“啊, 你醒啦!”
它听见那只生物这么说。
声音清脆, 尾音上扬,充满着鲜活的生命力。
它看着那只生物拉起自己的手。
那双手太漂亮了,显得自己的手掌粗糙笨重,哪怕刻意收起了鳞片也如此丑陋。
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情绪席卷了它, 它抽回手,破窗而出。
它躲了起来。
一天又一天, 它就在远处的黑暗里看着那个美丽的生物, 就像头发现了珍宝的怪物,一刻也不敢把视线移开, 生怕宝物丢了。
它趁着夜色把鲜鱼放在他门前,把清水注满后院的空水缸, 把防虫草药撒匀房屋四周……
它在黑暗里做了很多, 却唯独不敢踏入房间一步。
一天、一月、一年......
时间过得很快, 只要远远地看着他, 它就觉得无比满足。
它偷听其他生物的谈话,模仿他们的动作,最后知道了, 那些生物叫虫族。
而那个如阳光般的耀眼存在,是珍贵的雄虫,是备受整个村子喜爱的存在。
然而突然有一天,雄虫哭了。
它手足无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花繁、叶落、雪停、风起。
山里的景物总是在循环这个规律。
它看着诺克蒂斯的黑发一点点染上白色,看着那些曾经巴不得一整天围着他的虫族,开始疏远他、排挤他。
最后,他们把他赶出了村子。
雄虫没有愤怒,没有争辩,只是红着眼眶,用一张薄毯子把自己裹起来,缩在树根下企图入睡。
夜里下起了雨。
它第一次主动靠近了他,把浑身滚烫的雄虫挡在怀里,四处寻找避雨的地方。
最后,它掐死了一条蟒蛇,占据了那处巢穴。
雄虫身上太烫了,它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笨拙地模仿曾经见到的,用沾了水的湿布不停替他擦洗。
雄虫昏迷不醒,吃不了东西,它用树叶作碗勺,喂他喝下混合了肉糜的果蔬汁液。
又一次入夜后,雄虫醒了。
它却再一次躲了起来,还是像以前那样,远远地看着他。
那天,它乘着月色给他送最新鲜的果子,刚到石洞口就被抓住了手腕。
雄虫朝它笑:“终于抓住你了。”
它慌极了,扔下东西就想跑,但是雄虫却怎么也不放手。
它怕自己弄伤他,连挣扎都不敢。
明明是能轻松击碎岩石的手臂,在被雄虫握住时,就好像有千斤重,连动都不能动一下。
轻柔月光下,雄虫的白发像是披了层银白的纱,美得让它几乎要忘了怎么呼吸。
于是,身患病症的雄虫捕获了怪物,就在那月色皎洁的某一夜。
他说:“我叫诺克蒂斯,你呢?”
它不想告诉他那个代号,好像这样就能永远和那些曾经过往彻底了断似的,于是它说:“我没有名字。”
雄虫拉着它的手:“那我叫你阿贝尔好不好?”
阿贝尔,是个充满着生命气息的名字。
它把自己蜷缩起来,既觉得配不上这么好的东西,又舍不得放手。
雄虫温柔地抱住了它。
像是一片月光那样,又轻又柔。
他落在它的眼里,宛若月下的神明。
阿贝尔无法离开这片海域太久。
每过一段时间,他就要回到那温度异常的海水里待上一会儿,但他动作轻快又擅长隐匿,从没有谁发现。
但某一天,他在太阳升起前浮出海面时,满身鳞片的他,看见了一直等在岸边的雄虫。
那一瞬间,阿贝尔觉得自己的血甚至比冬日的海水还要冰冷。
他又逃了。
他躲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海域里,视线从从没离开过那个方向。
不知过了多久,他重新悄悄游上海面,却发现雄虫已经瘫倒在地。
他焦急的冲过去,刚想把雄虫扶起来,结果就被一双手臂紧紧抱住了腰。
“你别再扔下我了,阿贝尔。”
雄虫的声音委屈极了,阿贝尔心疼得不行。
他犹豫了很久,才回抱住雄虫。
他们在那座山里住了很久。
躲在深林里的生活平淡简单,但却不觉得无趣。
阿贝尔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那场变故突现。
他手里那捧还沾着露水的鲜花洒落在地,染上了泥里残留的猩红血迹。
他疯了一般四处寻找,最后找到一具血肉模糊的身体。
怪物彻底失控了。
它闻声而来时,村民们正在和商队一起享受庆贺宴席。
整个村庄、五支商队、七支雇佣护卫队,一夜之间被屠杀殆尽。
在摞得比房顶还高的尸山前,它知道了这一切的缘由。
白墟症。
因为患上了这种病症,所以诺克蒂斯才会被愚蠢的村民们认为是魔鬼之子而驱逐。
正因为患了白墟症,所以诺克蒂斯的皮肤是稀有的道具材料,那些令人作呕的村民才会出卖他们。
雄虫善良到几乎蠢笨的地步,竟然会相信陌生虫族的说辞,真的以为对方是迷路受伤的旅者。
雄虫暴露了踪迹。
趁着凶猛怪异的雌虫不在,商会打手袭击了他们的山中小屋,轻而易举掳走了患有白墟症的雄虫。
那些恶心的东西们,不在乎雄虫的性命,只想要他身上的皮。
于是它也把那些虫族的皮生撕了下来。
他们的尖叫痛呼、怒骂求饶,于它而言连阵夏日虫鸣都算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