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妆丫鬟是皇后(123)+番外
好在宵夜摊子离国公府不太远,在国公爷胳膊腿儿完全麻木之前, 新来的小厮终于把马车赶到了宵夜集市门口。
从车帘子缝里看到前面就是宵夜集市了,车都还没停稳, 国公爷就迫不及待的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哎呦喂的直叫唤。
“这车可不能再继续坐了, 剩下的这两步我自个儿跑跑算了。”
国公爷挥挥手叫小厮把马车停在集市门口右边的停马位,这地儿是他惯常用的。
然后拉起后头车里的秋娘、沈瑾和叶果她们, 往宵夜集市里跑。
国光爷最爱吃的宵夜, 排行榜上的头名, 就在夜市西边的第一家。
这一家卖的驴肉火烧和粉丝汤, 那是都城里一绝,最好吃的。
驴肉很鲜嫩又筋道, 煮熟的火候刚刚好,不柴不老也不肥腻。一尝就知道是新鲜的驴肉,火烧脆饼也烤的到位,又酥又脆,轻轻一碰都能掉渣。
脆脆的烧饼配上新鲜有嚼劲的驴肉,两种口感混杂在一起,吃起来简直是人间美味。
尤其是这家的驴肉火烧,与别家不同,还往上头撒了一点椒盐,更添风味。
光吃火驴肉火烧有点干吧,他家的粉丝汤水润得很,搭配着一起吃,舒服得人浑身骨头都软了。
有时候天冷的时候来这么一口,简直香迷糊。
唯独一点不好,就是这家的地理位置太靠里头了,每回来吃宵夜都得弯弯绕绕的好几个圈子,走街串巷的,钻几个巷道才能到这家店里。
离外头停马车的东门远得很,每次吃完出来也要走很远的路。
这家店在巷子最深处,要不是他味道真好吃,生意估计难做。即便是这样,这一小块地的客人也不多,基本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这家店的食客。
除了这些人,周围空荡荡的,没有几个人影儿。
“店家,老样子,但今天要来四份!”
国公爷哈哈大笑着,一进门,便和店家熟络地打起招呼,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武爷您来啦,快请坐,今日带新面孔来啊?”
店家也很热情,腰间绑着棕色的布巾子,拉着国公爷往里坐。
做生意的,看眼色是专业的,见国公爷满脸骄傲,直白地写着快来问我,店家也知趣地开口捧话。
“昂!这是我小儿子新娶进门的儿媳妇,呐,好看吧!”
国公爷头抬老高,得意的不行。
“好看好看,自是国色天香啊!与武小公子配极了。”
店家一边奉承着,一边让店小二转告后厨房,做四份武爷要的菜出来。
“后头跟着的,是我儿媳妇带来的贴身丫鬟,跟着一起吃。”
国公爷想到夫人徐二娘好像格外看重这两个小丫鬟,早上用膳的时候都特意让这俩一起上桌吃饭,这会儿他也打算让沈瑾两人一起跟着吃,这样晚上回去,就可以向夫人邀功。
嘿嘿。
“谢国公爷。”
沈瑾带着叶果一起,拜谢着行礼。
不知道原身这个憨爹,到底是怎么个性子,希望不会在她给原身报仇的过程中使绊子。
沈瑾心里默默想着。
没过一会,四份驴肉火烧和粉丝汤就上来了。
热气腾腾的,又香又脆,确实好吃,难怪国公爷念念不忘
在没有现代化学添加剂的古代景朝,竟然能做出这么迷人的美味,实属惊艳,比现代狂加科学手段后的迷魂美食,还要好吃。
沈瑾咬第一口,就睁大了眼睛,唔!
好吃!
这大晚上出来的,值了。
三两下,沈瑾就吃完了半个驴肉火烧,美味地舔舔嘴角。
国公爷立即就注意到了沈瑾,还以为南边来的姑娘都跟秋儿似的小鸟胃,没想到这个小丫鬟还挺能吃的啊。
哈哈哈哈好!这才是咱们国公府的人嘛,就要这样大口吃肉。
这性子,和他国公爷很像。
国公爷满意地捋一捋自己的胡须,胡须是去年为了给儿子娶媳妇,面子上好看,特意追潮流,蓄的。
这家小脚店的驴肉火烧勾得人吃了一口还想下一口,没一会儿,沈瑾就炫完了自己盘子里的一份,顺道再舀一勺粉丝汤润润嘴。
旁边的叶果和秋娘,地地道道的纯景朝南方人,完全符合国公爷记忆中的刻板印象,标准小鸟胃。
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吃,这会儿沈瑾都吃完了,那主仆俩人还只吃完了三分之一。
叶果的速度稍微快一些,驴肉火烧即将消耗掉二分之一,毕竟她的饭量比秋娘大一些。
国公爷也吃完了火烧,正呼噜呼噜地喝汤,喝得满面红光。
沈瑾看着自己面前的空盘子、空碗,打了个饱嗝。
哎呀,高估了原身这具身体的胃,一份火烧、一碗汤就吃饱了。
外头夜市里还有那么多好吃的宵夜呢,闻着就香香的,刚才路过,还瞅见了西域孜然肉串。
要是换成她自己的现代身体,还能再干二十串,不在话下!
沈瑾摸了摸凸出来的腹部。
哎不行不行,原身这具身体真的吃不下了,撑得慌。
嗝!
晃动间,沈瑾又打了一个饱嗝。
这个嗝没忍住,声音有点响,秋娘、叶果、国公爷他们都听见了。
“哈哈哈哈哈哈,瑾姐儿你哈哈哈哈哈。”
叶果笑得差点滚到桌子底下,手里的火烧饼没拿稳,掉到了盘子里。
“噗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