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温也,耳朵给我捏一下(329)
女鬼身上的阴气逼人,浑身散发着仇大苦深的戾气。
这不是一般的鬼魂,应该是厉鬼吧。
茅之潼将桃木剑持在胸口,冷笑道:“原来你们建木组织的巫师皆以身饲灵,不过这等邪恶怨魂寄居在你身上,迟早必遭反噬。”
“咦?她竟然是半灵体状……”茅之潼突然疑惑道。
这女鬼确实很蹊跷,不似普通鬼魂飘渺,而像个活生生的人,似乎触手可及。
老七情绪激动,怨毒地看着我和茅之潼,得意笑道:“不是组织里的巫师皆以身饲灵,而是以身饲灵的巫师才能留在组织,那些想进入组织,不能与灵体共生的巫师早就一命呜呼,成为饲料。”
他怜惜地摸了摸女鬼的脸蛋,笑道:“为了加入组织,我亲手把我老婆杀死,将她的阴魂整整折磨了十年,又费了三年功夫,找寻到了无数器物,方才将她炼制成半灵体半实体的存在。”
“这十三年来她吃掉无数死在我身下的女人,可一直未彻底成为实体,或许用你们两个有修为之人果腹,我的佳伊会真正的凝为实体,倒那时她就能再次行走在阳光之下。”
我心生寒意,大骂了他一句‘心理变态’。
老七桀桀而笑,伸出手指向我和茅之潼,对着那个名叫佳伊的女鬼温柔说道:“老婆,吃了他们,你就不再害怕冥界的勾魂使者,你就会再次回到世间……”
原本面无表情的女鬼陡然间变得凶悍无比,张开大嘴,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
这声音刺耳,我感觉脑袋像是被尖锐的重物狠狠击打一番,脑袋里嗡嗡直响。
女鬼仿佛一道幻影,如同离弦之箭射向我和茅之潼。
茅之潼出身道门之家,对驱邪降鬼自有一套自己的法门,只见他从包里掏出很多霸道的法器,什么三清铃、天蓬尺、灵角,就连佛家用的金刚杵都被他掏了出来。
金属法器上锈迹斑斑,一看便知年岁已久,还有那个白呼呼的灵角,我都怀疑是某种保护动物的牙齿制成的。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偷渡了,除了不暴露行踪,像这样的违禁品根本上不了飞机,倘若灵角真是某保护动物的牙齿,还会被警察叔叔当做走私犯扣下来。
第274章 真相触手可及
茅之潼交给我个天蓬尺让我躲在一旁,不要被误伤,然后脚踏七星罡步,边用法器攻击女鬼,边类似结阵般。
我担心破坏他的节奏,不敢轻举妄动。
实则对于强悍的对手,我力有不逮,与其上前帮倒忙,不如乖乖在一边待着,不拖后腿。
只是现实不给我偷懒的机会。
大蜥蜴见到我落单,凶狠地朝我奔跑过来。
它边跑边变化法身,一米长的身躯随着距离的拉近,竟然变大了三四倍。
真的很像电视上演的史前大恐龙!
天蓬尺三十公分长,上面用红色的朱砂勾勒着繁琐的符文和八卦北斗七星阵,方方正正,沉甸甸的,拿在手上很像烧火棍。
茅之潼让我自保的法器,法力肯定不容小觑,可我不会使啊!
我能想到的只是近身防御,当板砖使。
对于远距离攻击,它好像没多大用。
我当即吓得连滚带爬,在密林中穿梭。
大蜥蜴皮糙肉厚,脚步敦实,横冲直撞。
所过之地,树干横断,寸草不生。
我内心满是被追逐的恐惧,可耳畔却有一道焦急地咒骂声。
“乐小麦,你个大笨蛋!跑什么跑!用驭灵术啊!用本鸟的离火之精啊!”
我一边跑一边纳闷地喃喃自语:“什么驭灵术!你是谁?!”
“我是你大爷!乐小麦,你个蠢蛋,给我去迎战!”
随着粗嘎的咒骂,奋力逃跑的双腿突然不听使唤的顿住。
我惊恐地大喊:“啊啊啊!快放开我!它会把我吃掉的!我会死的啊!”
“你再乱叫,本鸟现在就要你死!”
只是停顿了几秒,对我穷追不舍的大蜥蜴已经来到我身后。
长舌卷着腥风,如同牛皮鞭啪地一下将我扔了出去!
有些智慧生物面对猎物,不是第一时间吃掉,而是折磨够了,玩够了,等猎物奄奄一息之时再给致命一击,以满足自己的主宰欲。
大蜥蜴显然就是这么想的,我也庆幸它是这么想的。
因为身体飞出的一瞬,我发现自己能动了。
左手本能地护住小腹,右手在我脑海里闪过‘不想死’的念头时,一道粉色灵力凝成实质,化为一根绳子,勾住树枝,将我荡了起来!
耳畔风声呼啸,树枝在眼前掠过。
对抗地心引力带来的畅快和自由让我忍不住兴奋地大喊。
对这种突然就掌握的‘超能力’,我并没没有吃惊,而是觉得理所应当。
脑海里猛地闪过,我在一人背上也如此自由和快意过的画面。
温也,是温也!
我努力感受画面,希冀能看清温也的脸,我心蓦地一疼,晃神间我落在四五米高的树干上。
我有些恐高,脚下发软,忙抱住树干,做深呼吸。
生死关头我不敢再分神。
大蜥蜴万万没想到我会活下来,面对突然的变故它怒气勃发,用粗壮的尾巴使劲拍打我站立的树干。
见我用灵力稳定身形,根本没有摇摇欲坠的趋势,它缩小法身,恢复到之前的形态,唧唧叫了两声,竟沿着树干爬了上来!
刚放下的心脏又提了上来,我的第一反应是逃跑,然而这时腿脚再一次凝固。
脑海里又响起恨铁不成钢的咆哮声:“乐小麦,本鸟的脸都被你丢光了!你再跑一个试试!给我宰了这乱爬的大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