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1)+番外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作者:柳不断
简介: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
男人醒来后,除了自己的名字,什么都不记得了。
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
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
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
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
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
数月后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
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
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
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
#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
#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
#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
#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
#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
预收《换攻后渣攻后悔了》:
小灯是一盏灯,微末而不起眼。
只因幼时被崔沅之救下,为了报恩,他自愿成了崔沅之的法器。
他没有姓名,崔沅之唤他小灯,这就是他的名字。
从此,崔沅之每次外出历练,小灯都会跟在身边,为他探路,替他驱逐黑暗。
他喜欢崔沅之,崔沅之也知道,但身为青蘅宗宗主,他实在太过完美,喜欢他的人数不胜数,又怎会为一盏小灯而驻足停留呢?
终于,在某次历练途中,小灯在崔沅之的授意下,为了救他在乎的人而摔下悬崖。
啪地一下,灯碎了。
意识消散前,陌生的景象灌入脑海,他才发觉自己只是一册话本里的配角,他的使命就是为万人迷主角崔沅之而活。
原来一盏灯的生命在那个庞大瑰丽的故事中是那么地不起眼。
不过,他终于要解脱了。
————————
待他油尽灯枯后,一个令他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
是卫缙。
那个高高在上的玄天宗门大弟子,崔沅之的幼时好友,拾起满地散落的碎片,将他带回家,给了他新的身体,还为他取了新名字。
重生后,他又有了新的家。
命运按照书中既定的方向再度流转,几年后,幡然醒悟的崔沅之终于找到了他的小灯。
然而,那盏灯早已改名换姓,他变得更美,有了更好的性格,和更珍惜他的主人。
这次,任凭崔沅之如何苦苦挽回,都不再回头。
#追妻火葬场,换攻,烧成渣
#1v1 HE
内容标签: 都市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现代架空 HE
主角视角祝令时互动叶罗费
一句话简介:捡来的男人不要扔,非常居家。
立意:尊重支持跨国恋
第1章
12月31日晚上十点,岳城公园里仍旧人头攒动。
为庆祝新世纪的到来,远近闻名的安氏集团出钱办了一场烟花大会,邀请全城居民观看。天一黑,这里的中心广场就挤满了乌泱泱的人,听说这次安氏花了大钱,烟火会一直放到凌晨一点钟,大家都不想错过这个看烟花的好机会。
2000年就要到了,大家都想沾沾新年的喜气。
公园的回廊里没点灯,只有那不要钱的烟花持续点亮夜空,没人注意的角落里,一个裹着军绿色大衣的少年可怜巴巴地吸了吸鼻子,望向眼前的年轻男人。
“祝哥,我真的就是应付一下我爹我娘,你也知道,他们都是农民,观念传统得很,我已经上大学了,在他们眼里就该成家立业。”
兴许是怕过路人听见,少年左顾右盼,压低嗓音,但却目不转睛的,一直盯着祝令时。
在他面前,年轻的男人穿着一身纯黑色的毛呢大衣,羊毛绒围巾挡住下半张脸,叫人看不清相貌,唯有那副银丝边眼镜时不时反射着烟火的光,依稀可以看到镜片下那一双漂亮狭长的凤眼。
祝令时穿得时尚,不像岳城这种小城长大的本地人,他这副打扮有点儿扎眼,来来往往的路人经过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们。
这俩年轻男人躲这么黑的地方干什么?真稀奇。
路人的审视于少年来说不咎于一场视觉上的折磨,见祝令时半天不说话,他没忍住又小声说了句:“祝哥,我们能去假山后边儿说不?这、这里太多人看见了,我怕他们发现不对劲。”
少年实在有些害怕,说话时声音都在抖。
“嗯,”祝令时点了点头,“你要是怕,那就走吧。”
进了假山,少年见左右没人,终于像一头笨重的小熊一样扑进祝令时怀里,小声委屈道:“祝哥,我之前在信里和你说分手都不是真心的,但是家里催得紧,我真的没办法,祝哥,你能再多等我两年吗?”
一颗毛茸茸的头窝在自己胸口,祝令时眨了眨眼,将少年扒拉开,幽幽叹了口气:“锦程,咱们不是说好了,今天见面之后和平分手,以后两不相干,你现在这又是整哪一出?”
林锦程又抽了抽鼻子,不说话,不知道是在倔什么。
祝令时有些无奈。
眼前的少年是他书信来往了一年多的“男友”,虽则过去从未见过面,互相寄的信件倒不少,少年对他撒了谎,说只比他小两岁,已经二十三了,结果今天一见,原来就是个刚上完大二的小屁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