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爽我自己(134)
“儿子,你太棒了,妈这辈子最正确的决定就是送你去当演员。”
陈嘉瑞再次帮她把眼泪擦掉,“妈,虽然我们现在很难,但是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努力,我们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林母看着自己的儿子,明明还是之前的那张脸,但是他的眼神比以往更坚定,好像任何事都难不倒他。
以前她会将他护在身下,但是现在他却突然高大起来,让她有了主心骨。
“嗯,妈相信你。”
系统:“任务进度完成百分之二十,获得演技提神,超强的氛围感。”
陈嘉瑞听到这个奖励,眼睛忍不住亮了起来。
氛围感这种东西是可遇不可求。
有些人什么也不干,单纯地站在那里就会有一种让人沉浸的氛围感,而有的人穷尽毕业努力也未必会有这种感觉。
就好比是人人都羡慕的天赋。
陈嘉瑞把林母送回了家,干脆就住在那里,照顾林母。
林母就算在家也是忙前忙后的,现在只能休息,眼睁睁地看着林言拖着病腿给她做饭,挣扎着起来,“小言,你歇着,妈来做。”
陈嘉瑞正系着围裙摘豆角,闻言笑着转过头来,“我好久没给您做饭了,您就不看看我的手艺有没有进步?”
林母又开始掉眼泪,“是妈拖累你了,如果不是我,凭你的条件早就找到媳妇了。”
陈嘉瑞的手指一顿。
林言没有跟家里出柜,林母一直以为他喜欢的是异性,自然希望他能结婚生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庭。
“我不找媳妇是因为没合适的,跟您没关系,别胡思乱想。”
林母意识自己现在提这个话题不合适,儿子腿不好肯定自卑,自己说这个肯定让他不舒服。
“好,我不胡思乱想。”林母凑过来看了一眼,“我们就两个人,别做多了,两个菜就够了。”
陈嘉瑞知道林母是怕自己累着,他应了声,做了两个菜一个汤,林母早就守在餐桌旁了,吃了第一口就不停地夸,“小言的厨艺又进步了,好吃。”
陈嘉瑞忍不住笑了笑。
手边的手机忽然响了一声,他放下筷子拿起来,是助把电子剧本发了过来。
陈嘉瑞大体地看了眼,这是一部架空历史群像剧,虽然是架空,但是原型是魏晋南北朝的历史。
这一时期过于混乱,涉及民族,人物关系复杂,很难树立主角。
影视剧方面也没有好的代表作。
之前有波澜壮阔的三国,后有隋唐盛世。
不过正因为朝代更迭频繁,所以适合群像剧,里面有阴谋诡计,有争权夺利,也有个人的成长史。
谢俞擅长刻画经典的人物形象,很多老戏骨就是因为因为人物形象深入人心才会让大家记到了现在。
这次也算是一场风险投资,现在很少有人拍历史剧了,因为很难再创之前的成功,深挖原因是因为现在很多演员太重视外貌和服化道,他们并不是不想提高演技,而是演技需要极大的耐心去钻研学习,短时间内也不会有很好的回报,需要经年累月地摸索,他们的浮躁让他们只注重表面,毕竟外貌和服化道很好提升,效果也算不错。
现在的拍摄手法大量地运用了滤镜,美颜效果,人物确实比以前帅了很多,但是却缺了历史本该有的厚重感。
大型历史剧的成本很高,市场反响好能回本,如果反响不好,必定血本无归。
自己在里面算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戏份只比男主少了一点,是谢俞专门为自己创造的一个角色。
西晋有乱世妖后,皇甫谧东晋有侠影仙踪南北朝有花木兰传奇,兰陵王,陆贞传奇,琅琊榜。
助说大约还有一个月进组,希望他能好好研读剧本。
林母看到他看的专心,忍不住小声催促,“先吃饭吧,身体最重要。”
陈嘉瑞点了点头,关了手机放在一边。
……
“钟总,餐厅已经预定好了,”助小张一身黑色西装,往上扶了扶黑框眼镜:“需要我安排司机送你拿过去吗?”
办公桌上放着厚厚一摞文件,钟炎彬从方形的笔筒里拿出自己经常用的签字笔,过了一会说道:“算了,让司机下班吧。”
助躬身出了办公室。
徐思辰对餐厅很挑,格局不够大气奢华,灯光氛围感不够,甚至连服务员的装扮也能挑出刺来,最后只有这一家能勉强入地了他的眼,不过距离公司很远,光开车就要三十分钟,往返碰到车流高峰期要一个小时。
助知道路程远,所以特意问需不需要安排司机接送。
钟炎彬看了看手里的笔,忽然觉得不顺眼,这支黑金的签字笔他用的次数最多,但是此刻却觉得太华丽,于是放了回去,重新换了一支纯黑的。
手边的手机响了一下,他顺手拿起,徐思辰给他发了条信息,“餐厅订好了?我上次说的澳龙有吧?”
钟炎彬按了按眉心,又把助叫了进来,让他跟对方确认有没有澳龙。
助去确认了,徐思辰看到自己不回信息,干脆直接打来了电话。
“我的信息你没看吗?”
“我在让助确认。”
“现在才确认?我不是早就跟你说了?”
钟炎彬停下笔,无声地叹了口气,“思辰,我有很多事要忙,不可能所有的事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又没有时时刻刻都打扰你,只不过说过了这么一句,你都没记住。”徐思辰显然不愿意了,声音冷了冷,“既然这样,那我就不打扰钟总工作了。”